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多家機構:不再合作!,歡迎閲讀。
多位女性在網上指證編劇史航涉嫌性騷擾,史航兩次回應後,引發的關注仍在持續。
繼磨鐵圖書和《新周刊》與史航終止合作關系後,5 月 4 日,單向街圖書館在微博發布聲明:
" 我們注意到有關史航性騷擾事件的新聞,二十幾位爆料人中有受害者就在我們身邊。再次宣布,單向與史航不發生任何形式的合作。"
單向街圖書館聲明
同日,鼓樓西劇場也發表聲明:
" 我們對史航涉嫌性騷擾的指控保持高度關注。在知悉指控與報道的第一時間,我們已停止了和史航的一切合作。鼓樓西劇場堅決支持和維護女性權益,對于各種形式的冒犯和侵害行為皆零容忍。"
熱議話題
當事人為何不報警?性騷擾取證難?
有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性騷擾侵權責任構成要件之一就是 " 違背他人意願 "。但是,在某些情形下,行為人和受害人之間可能處于不對等的地位,受害者若明确表達反抗之意可能會使自身陷于不利的處境,因此在性騷擾行為進行時,表面上可能處于沉默狀态。這種情況下,如果受害人事後表示厭惡、反感、不滿等情緒,也可以認定為違反受害人的意願。但這在實踐中,同樣存在取證困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