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娛樂經驗:太離譜!《再見愛人4》黃聖依根本不想離婚,她有一年2億的支配權,歡迎閲讀。
太離譜了,黃聖依再次選擇了不離婚!
在楊子徹底否定她,根本不顧及兩個孩子之後。《再見愛人 4》黃聖依真的是來離婚的嗎?還是她從未想過離婚。她一開始的訴求,也不是離婚,更不是讓楊子愛她。而是希望:
楊子回歸家庭,當一個負責任的父親。
婚姻關系中," 愛 " 這個字,她半點不談,只談孩子。
網上對楊子一片聲讨,直言楊子對黃聖依沒有愛,全是利用。
可非常犀利的一個點是:
其實,黃聖依也不愛楊子,她嫁給楊子也不是圖了愛情。
她跟楊子之間捆綁太深,捆綁的從來不是感情而是利益。
兩個各取所需的人,都圖了對方的利益,到了離婚的地步,就都無需談愛、談委屈,談分錢即可。
無愛。
楊子和黃聖依開始的最初,一直處在隐婚狀态,對外,楊子和黃聖依的説辭都是:楊子,是她的老板。
《再見愛人 4》中,黃聖依很直白地表示,她嫁給楊子的時候,完全沒有特别開心,特别期待,就是利益的捆綁,兩個人自然而然地就在一起了。
當時的黃聖依,有名,當時的楊子,有錢。
黃聖依想要依附楊子,賺更多的錢,而楊子也想利用黃聖依搏一個更輝煌的前途。
這裏有兩個非常關鍵的點:
一個是,黃聖依是一個成年人,是一個因為拍性感雜志賺錢,被周星馳雪藏,而鬧得滿城風雨,不顧一切解約的人,她不是什麼柔順的小白花。
提到黃聖依,除了周星馳和楊子,還有一個不得不提的人:趙本山。
黃聖依,是一個為了讓趙本山收自己為徒,不惜在大庭廣眾之下,雙膝下跪的人。
黃聖依從來都是一個豁得出去的人,那她為什麼到了楊子這裏,就一會兒想離婚,楊子給她個好臉,她就不想離婚了呢?
她的猶豫反復,從來跟愛楊子無關,她猶豫反復的是利益,是沒想好要不要結束這種利益的捆綁,這種結束,是不是她所能承擔的。
這裏要提到兩個女人:
一個是程莉莎,她曾經公開指責過楊子對黃聖依不夠愛,不夠好。
可她忽視的一個點是,她嫁給郭曉東是因為愛情,她可以跟郭曉東要各種各樣的愛情模樣,可是,黃聖依因為利益嫁給楊子,她跟楊子之間原本就不是談愛情的。兩個彼此之間都不談愛情的人,作為外人的程莉莎要求看到愛情,何其荒唐。
另一個女人是,寧靜。寧靜的潇灑和強大,讓黃聖依看到了女人的另一種可能。
但也有一個前提是,寧靜的演技,強大的内心,無比的敬業,寧靜還是體制内。黃聖依想要做寧靜,太難了。因為寧靜從始至終都是大女主,而黃聖依從一開始給自己選擇的劇本就是 " 金絲雀 "。
寧靜是真的有能力,有本事為自己撐起半邊天,而黃聖依真的敢嗎?真的能嗎?
還有一個關鍵點,不得不説,楊子是個大忽悠,他的确是個洗腦高手,但楊子沒有囚禁黃聖依,沒有強迫黃聖依,黃聖依不願意,大可以離開,楊子不會強留。可黃聖依沒有,直到上這個離婚節目,其實黃聖依依舊沒有下定決心要離開楊子。
楊子很自私,他不睡覺,也不讓黃聖依睡覺,他住不好的房子,也想讓黃聖依睡不好的房子。他整個節目對黃聖依都沒有尊重。可是,為什麼黃聖依不反抗呢?
這裏不得不提到第三個女人,穎兒。
黃聖依和穎兒曾經相争過的。楊子也想過捧紅穎兒,給穎兒資源的。
但是,穎兒最後被淘汰出局了。
黃聖依對楊子的妥協和留戀,從來跟愛情無關,她留戀的是利益,她猶豫的是自己不夠強大。她畏懼楊子,不過是她曾經是利益的得主。
如果黃聖依真的被傷害了,那麼也是她自己選擇了 17 年的時間被傷害。
有錢。
楊子曾經給黃聖依,發了一張托舉的圖。
他自己托舉了黃聖依和兩個孩子,他很辛苦地在掙錢,為了讓黃聖依和兩個孩子過得更好。
黃聖依對這一點,是完全不認可的。
她覺得她自己也是有工作的,也是掙錢的。
可是黃聖依這 17 年,真的有出色的作品嗎?
她的演技真的有提升嗎?
她真的把演戲當成了自己的事業,努力奮鬥過嗎?
佟麗娅曾經為了扮演好葛大妮摔得兩腿青紫,趙麗穎生理期拍戲痛到手術,她的腰傷永遠留在了美麗的後背。
黃聖依這 17 年真的過得特别痛苦嗎?
她住着大豪宅,北京 300 平的大房子對她而言都是小房產。她曾經公開表示,楊子一年給她兩個億的零花錢。甚至連她家的一個垃圾桶都高達 6 萬元。
黃聖依作為一個成年人,真的是被楊子禁锢了 17 年,忽悠了 17 年,完全失去了自己嗎?
還是她屈服了資本,是資本的受益者。并且時至今日,她依舊沒有勇氣徹底掙脱資本。
我們總是以為沒有選擇的那條路,是最好的。可如果當初真的選擇了那條路,就一定會成功嗎?
楊子是個大忽悠,但奇怪的是,他在前妻和女兒眼裏,特别好,在原生家庭中也特别受寵。
節目播出後,楊子和前期的大女兒,馬上為父親發聲。因為,在她的眼裏,父親是一個好父親。
楊子的侄女也發聲,表示她三叔這麼大歲數了,還是個孩子。
全網勸離,可黃聖依離婚的心,并不堅定,反而是楊子,覺得只要黃聖依想離,他馬上可以離。
這裏提一下另外兩組嘉賓:
劉爽賠掉了老婆葛夕的陪嫁,那可是廈門的一套房。
而麥琳是真真切切地陪李行亮吃苦走過來的。
所有命運的饋贈,都暗得標好了價格。
當黃聖依選擇了依附楊子,選擇了大豪宅,選擇了 2 億的零花錢,沒有選擇一遍又一遍的看劇本,為了争取一個角色各種打磨演技,就意味着她選擇了當一個 " 金絲雀 " 而非她人生的 " 大女主 "。
黃聖依的父母是高知,黃聖依也從來不是一個窩囊的人,他們之所以都緘默,黃聖依之所以隐忍 17 年,不過是權衡了利弊,選擇自己更想要的一條路。
而如今的她,兩次選擇不離婚,跟愛無關,不過是還不想獨自走出去面臨風雨,還有一點是,她對楊子,依舊是有利可圖的。
我對楊子的觀感非常不好,但我從不覺得黃聖依是完全受害人。
利益捆綁下,真正的受害者從來不是各取所需的雙方,而是無辜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