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20萬一瓶的紅酒竟被調包?兩人因盜竊罪獲刑,歡迎閲讀。
>一瓶價值 20 萬元的羅曼涅康蒂紅葡萄酒在酒窖裏被“狸貓換太子”,究竟是誰幹的?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網,但銀行流水卻暴露出“同夥”,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2024 年 9 月 30 日,這起紅酒失竊案終于塵埃落定,盜竊者黃某某、李某被依法審判。
20 萬元紅酒不翼而飛
2024 年 1 月 31 日,餐廳的葡萄酒顧問例行對酒窖内的紅酒進行盤點時察覺,一瓶昂貴紅酒的防偽标記的格式字體有異樣。經驗豐富的他敏鋭地察覺到,這瓶紅酒有問題,可能被掉包了。他随即聯系餐廳負責人,餐廳負責人立即聯系官方代理商,将酒進行專業鑑定。結果顯示,這瓶紅酒的确被調包成了一瓶低價的赝品。通過查看店内監控,發現案發當日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餐廳負責人遂報警。警方立即展開調查,很快抓捕了犯罪嫌疑人黃某某,并移送至徐匯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查,黃某某承認盜竊了酒窖内的一瓶珍品紅酒。據黃某某交代,2023 年 11 月 6 日 15 時,他使用随身攜帶的假酒掉包了酒窖内陳列的一瓶羅曼涅康蒂紅葡萄酒,并藏于褲腰處逃離現場。
偽裝食客“踩點”盜竊
在審查黃某某時,承辦檢察官明鋭地察覺出,黃某某對酒窖環境很熟悉,似乎早有預謀,“黃某某竟然輕而易舉地就将酒窖内的那瓶珍貴紅酒掉包,似乎對那瓶紅酒的位置心知肚明。”于是,承辦檢察官調取紅酒被盜前幾天的餐廳監控視頻,一個身影的出現加深了檢察官的猜測。監控中,黃某某就坐餐廳角落位用餐。承辦檢察官于是對黃某某進行了詳細訊問。面對鐵一般的證據,黃某某只得交代,自己是去“踩點”了。
原來黃某某曾經做過紅酒銷售,對羅曼涅康蒂紅葡萄酒早有耳聞,“我在社交媒體上看到有人分享該餐廳酒莊内的這瓶紅酒,知道這酒很貴。”為了順利盜取該酒,黃某某便去該餐廳“踩點”。案發之前,黃某某便以食客身份低調探訪餐廳,選擇在客流較少的時段入店就餐,而其“醉翁之意”卻是為了詳細了解酒窖内紅酒的存儲位置、周邊環境及餐廳内安保情況,并為後續的盜竊行動制定周密的計劃。
銀行流水暴露“同夥”
黃某某盜竊的事實鐵證如山,而當務之急是要确定其違法所得,作為定罪量刑的依據。在問及紅酒被銷贓的價格時,黃某某説,“我在網上找酒販子賣了 10 萬元,都是現金交易。”但承辦檢察官認為,這瓶紅酒市場價值高達 20 萬元,不能僅憑黃某某的一面之詞。為進一步完善證據鏈條 , 承辦檢察官決定從黃某某及其近親屬的銀行流水中抽絲剝繭 , 梳理出每張卡的進賬流水,查看是否有涉竊資金的流動去向 , 并制作成贓款流向圖和涉案人員關系網。最終從黃某某的母親及其妻子的銀行卡中發現了大筆資金進賬。面對相關證據,黃某某交代自己獲得贓款後将現金分給了母親和妻子。
在梳理黃某某的銀行卡流水時,承辦檢察官還發現了一筆異樣的打款記錄,一筆數目不小的資金轉入了一個陌生銀行賬户。本着不放過任何一個疑點,承辦檢察官向公安機關提出補充偵查意見。經查,該銀行賬户的使用者是李某。結合案發當日監控,此人竟是與黃某某一同進入餐廳,與服務員搭讪的人。一個念頭閃過承辦檢察官的腦中:此人會不會是同夥?
通過再次訊問黃某某,最終從黃某某口中确定李某與其是舊相識,為掩人耳目,合謀實施盜竊。案發當日,二人先後進入該餐廳。李某先與服務人員搭讪,以購買選中紅酒的名義支開服務人員至酒窖外結賬。黃某某則趁機掉包紅酒。事成後,黃某某給了李某好處費。最終,徐匯區檢察院成功追訴了犯罪嫌疑人李某。
經查,黃某某銷贓該紅酒,獲利人民币 11.5 萬元。經徐匯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黃某某、李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實刑。
檢察官提醒,君子愛财,取之有道。企圖不勞而獲,用非法方式秘密竊取他人财物的行為,終将受到法律的懲處。
看看新聞記者 : 劉晨
編輯 : 趙沁藍
責編 : 吳依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