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銀行高管遭遇強監管!上半年7名銀行人上任前遭監管一票否決,至少6人被事後奪職,歡迎閲讀。
财聯社 7 月 2 日訊(記者 彭科峰)銀行作為持牌金融機構,其高管人選的挑選必須慎之又慎。
7 月 2 日,依據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官網,财聯社記者統計發現,今年上半年,累計有 7 名銀行高管在上任前遭遇監管否決,6 名銀行業高管在上任後因為 " 不合規 " 被監管事後奪職。
7 名銀行高管上任前遭監管一票否決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在銀行高管上任前,金融監管部門需要對其進行專門的考察,以決定是否批準其任職資格。今日,據财聯社記者統計, 2024 年上半年,累計有 7 名銀行高管在上任前被監管否決,涉及多家農信社、農商銀行、村鎮銀行。而監管否決的原因,主要包括過往工作有違規現象、能力資歷不夠等。
具體來看,1 月 2 日,監管指出,經審核發現,方瑜芬時任開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營業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間,存在 " 對曾任職機構違法違規經營活動或重大損失負有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情節嚴重的 " 情形,不符合有關規定。因此,不予核準方瑜芬浙江開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行長的任職資格。
1 月 8 日,監管指出,經考察談話,馬書明不具有擔任拟任職務所需的相關知識、經驗,不符合任職條件,不予核準馬書明安徽靈璧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3 月 4 日,監管指出,經審核發現,張蔓在任職期間,存在曾任職機構違法違規經營活動或重大損失負有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情節嚴重的的情形,不符合規定。因此,不予核準張蔓浙江樂清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的任職資格。
4 月 9 日,監管指出,經審核發現,楊新順存在本人或其近親屬任職的機構與本人拟任職金融機構之間存在法律等方面的業務聯系或債權債務等方面的利益關系,以致妨礙其履職獨立性的情形。因此,不予核準楊新順烏魯木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
4 月 16 日,監管指出,不予核準焦水芹焦作市馬村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理事長任職資格。經審查,焦水芹不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保監會令 2022 年第 5 号)第一百零二條等有關規定。
5 月 14 日,監管指出,米洋不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的任職條件,不予核準米洋河津市龍都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行長助理任職資格。
5 月 24 日,監管指出,經審核,高玉傑不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的任職條件,不予核準高玉傑黑龍江同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
6 名銀行業高管上任後被監管發現不合格予以 " 奪職 "
需要指出的是,即便有不合格的銀行高管在任職資格審批時僥幸蒙混過關,但事後如果被發現違規,監管部門也可以予以事後奪職。今日,據财聯社記者統計,上半年至少有 6 名銀行高管遭遇監管事後追查,剝奪職位,其原因涉及材料造假、學歷不夠、違法紀錄等。
1 月 18 日,監管披露,原安徽銀監局對周青玲的九江銀行合肥包河支行行長任職資格申請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經調查核實,申請材料中關于周青玲金融從業年限 "5 年 " 及 " 在其他部門無兼職 " 的承諾均與事實不符。九江銀行合肥分行申報時,周青玲實際金融從業年限不符合規定,決定撤銷周青玲的任職資格。
1 月 22 日,監管披露,中信銀行烏魯木齊分行行長助理程偉被撤銷任職資格,原因為程偉不滿足 " 股份制商業銀行分行行長助理應具備本科以上學歷 " 的規定。
1 月 31 日, 監管披露,撤銷福海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劉海英的任職資格,原因為劉海英此前受到原阿勒泰銀保監分局和原中國人民銀行阿勒泰地區中心支行的行政處罰,不滿足相關規定。
2 月 6 日,監管披露,撤銷謝祥的興業銀行馬鞍山分行營業部總經理任職資格,原因為興業銀行該分行在任職資格申請材料中未反映 2020 年謝祥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天,緩刑二個月,罰金人民币三千元的事實。
3 月 15 日,監管披露,撤銷廣東信宜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鍾劍钊的任職資格的批復,原因為 2023 年 4 月鍾劍钊被免去茂名農商銀行董事職務,5 月銀行又申請其董事任職資格,屬于 " 具有任職資格且未連續中斷任職 1 年以上的拟任人在同一法人機構内以及在同質同類法人機構間,同類性質平級調動職務或改任較低職務的,不需重新申請核準任職資格 " 的情況。
4 月 30 日,監管披露,撤銷匯華理财有限公司黃毅的任職資格,同時對該公司給予 50 萬元罰款。原因為匯華理财有限公司申請黃毅公司首席合規官的任職資格時,存在報送不實任職資格申請材料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監管決定撤銷此前的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