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售賣違禁藥品37093板,藥房法人因販毒罪被判刑,歡迎閲讀。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揚法宣 記者 莊劍翔)邱某某是揚州一藥房的法定代表人。作為最應該懂得藥品情況的人群之一,他明知復方曲馬多片含有國家管制的精神類藥品曲馬多成分,卻還販賣、運輸該類藥品 533 次 37093 板,從中獲利。最終,邱某某以及參與其中的另 12 人被判刑。6 月 26 日是第 36 個國際禁毒日,揚州法院發布了相關典型案例。
邱某某系揚州某大藥房法定代表人,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5 月間,其在明知復方曲馬多片含有國家管制的精神類藥品曲馬多成分,且存在被濫用可能的情況下,在其工作的某大藥房内,通過快遞運輸等方式,向被告人李某某等人販賣、運輸復方曲馬多片共計 533 次 37093 板,獲利人民币 10 萬餘元。
李某某等 3 人、何某某等 9 人均明知復方曲馬多片含有國家管制的精神類藥品曲馬多成分,且存在被濫用的可能,從邱某某及他人處購買,通過快遞或直接向他人販賣、運輸復方曲馬多片、氨酚曲馬多片共計 517 次 30198 板,獲利 9.9 萬餘元。
涉案復方曲馬多片每板 12 片,説明書顯示每片含鹽酸曲馬多 0.05g,經鑑定鹽酸曲馬多含量為 92.51mg/g 至 187.62mg/g;氨酚曲馬多片每板 6 片,説明書顯示每片含鹽酸曲馬多 0.0375g,經鑑定鹽酸曲馬多含量為 61.09mg/g 至 103.06mg/g。
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各被告人明知復方曲馬多片含有國家管制的精神類藥品曲馬多成分,且存在被濫用的可能,邱某某、李某某等四人向他人販賣并運輸,其行為均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告人何某某等九人向他人販賣,其行為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分别判處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六個月不等的刑罰,并處相應罰金。
法官表示,随着打擊力度的加大及全體公民反毒意識的增強,毒品類案件下降明顯,呈向好趨勢,但随之而來的挑戰是傳統毒品向精神類藥品的選擇轉變,具有醫療用途的麻精藥品被一些吸毒人員作為替代物濫用,以滿足吸毒瘾癖。
如本案中各被告人販賣的復方曲馬多片、氨酚曲馬多片,其中含有鹽酸曲馬多成分,主要作用于中樞神經系統,過量服用會產生依賴性,屬于國家管制的第二類精神藥品。邱某某利用藥房經營者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快遞方式販賣、運輸復方曲馬多片,具有跨地網域性及隐蔽性等特點,社會危害性大。
(校對 周露 編輯 邵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