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理财經驗:李瑤委員:加快構建中國特色綠色金融體系,助力生态文明建設,歡迎閲讀。
中新經緯 3 月 6 日電 題:加快構建中國特色綠色金融體系,助力生态文明建設
作者 李瑤 全國政協常委、民建中央财政金融委員會主任、民建貴州省委主委
李瑤
中國式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生态文明建設離不開金融的支撐,構建中國特色綠色金融體系,對引導各類社會資金投入綠色產業、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助推生态文明建設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一、當前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我國積極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為生态文明建設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持,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我國綠色金融支持生态文明建設的實踐尚處于探索階段,還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1、綠色金融政策體系不完善,與生态文明建設的要求仍有較大差距。我國還未形成統一的綠色信貸、綠色保險标準及綠色金融統計等制度,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的正向激勵和約束機制建設尚存在較大空間。綜合性的财税、產業、金融及監管等政策還不完善,綠色金融政策牽涉領網域廣、部門多,與各項經濟產業政策的協同效應尚不明顯,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服務生态文明建設的成效。
2、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供給單一,服務生态文明建設的有效性有待加強。當前在生态文明建設需求與綠色金融供給之間,存在着巨大的資金缺口:一是資金期限錯配問題突出,綠色項目大部分是中長期項目,需要低息長期資金,而銀行信貸往往難以提供足夠的長期貸款,短貸長用增加了綠色項目的融資成本;二是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針對性不強、支持綠色企業和綠色項目的資本市場融資工具較少,服務生态文明建設的有效性有待加強。
3、信息不對稱、标準不健全等,導致綠色金融支持生态文明建設存在一定壁壘。項目主體缺乏綠色信息披露的主動性和外部強制性,金融機構對綠色項目的分析識别能力不足,第三方機構的綠色認證和評級缺失,利益相關方綠色信息溝通機制不完善,不同主體形成 " 信息孤島 ",影響對項目環境和社會風險的評估,增加了投資決策成本,進而導致生态文明建設領網域和項目融資難、融資貴。
二、構建綠色金融體系支持生态文明建設的建議
( 一 ) 強化政策引導,讓綠色金融成為生态文明建設的重要支撐。一是建立和完善符合生态文明建設要求、保障綠色金融發展的法律法規,包括:制定和執行更為嚴格的環境保護法規和标準,明确投資人對投資項目產生的環境危害承擔一定責任;強化對金融機構綠色業務發展指标的導向評估,進一步強化對與綠色發展相悖的限制性產業和行業的業務發展監管,不斷強化金融機構 ESG 治理;強制上市公司及有條件的非上市公司披露環境信息;頒布綠色發展指引,編制綠色發展產業指導目錄,建立綠色發展重點項目庫。二是财税政策、貨币政策、信貸政策和產業政策相互協調與配合,通過政府與監管機構自上而下推動,制定可操作的實施細則,并加強引導培訓和監督,強化綠色投融資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激勵促進金融機構、企業主體綠色轉型同向發力,激發綠色產業成長,培育綠色金融需求。三是研究企業綠色信貸獎補、綠色債券貼息等綠色融資政策,對環境效應明顯、示範帶動效果好的綠色信貸實施财政貼息政策,降低綠色項目融資成本;在合适條件下,給予降低綠色信貸風險權重、對綠色項目加大再貸款、再貼現的支持力度。四是建立綠色擔保政策,鼓勵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為優質綠色信貸、綠色債券提供擔保,由政府、金融機構和綠色項目主體三方共擔風險,提高綠色企業的資信等級,增強融資的可獲得性。
( 二 ) 豐富金融產品和服務供給,讓綠色金融為生态文明建設提供源源不斷的 " 活水 "。一是通過建立綠色金融風險補償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增加綠色資產配置、強化環境風險管理;進一步優化綠色金融推廣考核要求,提升推廣積極性;二是将綠色信貸納入宏觀審慎評估框架,并将綠色信貸實施情況關鍵指标評價結果、銀行綠色評價結果納入相關指标體系,形成有效支持綠色信貸等綠色業務的正向激勵機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能耗和產能過剩行業貸款的約束機制;三是鼓勵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支持企業通過發行綠色公司債券、綠色資產支持證券等方式進行直接融資;四是支持設立地區性綠色基金或行業性綠色基金,開通綠色企業上市綠色通道等系列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挂牌融資和再融資;五是探索綠色產業生态環境開發新模式 ( EOD 模式 ) ,通過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信貸等融資模式為生态項目提供有力金融支撐;鼓勵将節能減排降碳、環保和其他綠色項目與相關高收益項目打捆,建立公共物品性質的綠色服務收費機制,促進污染防治和生态系統保護項目順利實施。六是建立綠色項目基礎設施投資信托基金 ( REITs ) 綠色通道,通過這種直融模式既可顯著降低綠色項目的負債率,又可有效拉動綠色基礎設施投資,并形成高效的資金退出渠道,提升資產流動性,資金回籠後又可再投資新生态項目,形成綠色可持續投資的良性循環,從而更好地服務生态項目可持續發展。
( 三 ) 完善綠色金融的組織體系、标準體系、信息體系、評估體系,為綠色金融支持生态文明建設提供基礎保障。一是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或綠色支行,并單列信貸規模、制定差異化的信貸審批流程和風控體系、降低貸款利率。二是持續健全綠色金融标準體系,尤其加快建設綠色信貸、綠色債券業務的操作标準,引導資金真正投向具有環境效益、減排效益的項目。三是完善對綠色金融活動以及對生态文明建設成效影響有效性評估,推動地方綠色產業标準數據庫建設。四是完善綠色項目信用信息體系,推動金融機構、證券發行人、公共部門分類提升環境信息披露的強制性和規範性,利用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金融科技,建設統一的綠色金融服務平台,實現跨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企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信息與金融信用信息共享,為綠色生态項目融資奠定良好信用基礎。 ( 中新經緯 APP )
中新經緯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責任編輯:張芷菡
作者:鄭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