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科技經驗: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回應“出國旅遊流量費 1.6 萬元”,歡迎閲讀。
IT 之家 8 月 17 日消息,8 月 16 日晚,針對 " 一位上海市民出國旅遊時遭遇 1.6 萬元天價流量費 " 一事,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向澎湃新聞發來相關説明:8 月 15 日晚,上海電視台播出了關于用户王某某 " 國際漫遊天價資費 " 的報道。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對此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啓動調查處理程式,核實有關情況。詳情如下:
用户王某某兩個手機号碼,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2023 年 9 月 6 日開通國際及港澳台數據漫遊業務,上述兩個号碼于 2023 年 12 月 17 日 -23 日間漫遊至尼泊爾,中國電信于 12 月 17 日用户抵達尼泊爾之際,便分别向兩個手機号碼下發落地短信,告知漫遊資費情況。此後,2023 年 12 月 17 日 -23 日,中國電信每日均通過短信方式,分别向兩個手機号碼發送漫遊費用提醒,後台系統顯示短信均成功送達。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 電信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統籌考慮生產經營成本、電信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合理确定電信業務資費标準。"尼泊爾為數據漫遊資費高結算區網域,因此,中國電信綜合自身運營成本,設計了對應的數據漫遊資費标準。
同時,根據中國電信的規定,系統對當日(IT 之家注:北京時間 0 點 -24 點)漫遊資費超過 500 元的用户進行熔斷,暫停用户的數據漫遊功能,并發送短信提醒,用户可以根據短信相關提示内容,自行決定是否需要恢復當日數據漫遊功能。
根據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掌握的情況,2023 年 12 月 17 日 -23 日期間,用户王某某所產生的漫遊資費多次達到熔斷标準,因此中國電信的企業系統自動觸發熔斷,暫停用户數據漫遊功能,并向用户下發提醒短信,但用户本人先後共 10 次自主恢復兩個手機号的數據漫遊功能,由此產生了相應的流量漫遊費用。
就如何提醒用户做好國際漫遊所產生的流量費用控制,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已指導上海信息通信行業,形成了一整套系統做法。
一是做好國際漫遊落地提醒,在用户抵達國際漫遊地後,運營企業統一向用户發送國際漫遊落地短信,告知資費、服務熱線等信息。
二是自動啓動數據漫遊費用優惠,如漫遊地可提供數據漫遊日包業務,運營企業可将數據漫遊資費超過日包額度的用户,自動調整至日包業務。但若漫遊地無日包業務,則目前無法提供此項優惠。
三是數據漫遊功能熔斷機制,對于無數據漫遊日包業務的漫遊地,運營企業設定有數據漫遊資費熔斷機制,對當日數據漫遊費用超過限額(根據各企業規則而定,最高 500 元)的用户進行熔斷,暫停其數據漫遊功能,并下發提醒短信。用户可自主復開數據漫遊功能。如不復開,相關功能将于次日恢復。
四是高額費用提醒機制。運營企業對于賬期内存在高額費用的用户将下發高額費用提醒短信,阈值及發送頻率由各企業自行設定(最高阈值為 " 當月套餐資費 * 2+100 元 ")。
在上述機制的有力支撐下,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近年來均未收到關于 " 國際漫遊天價費用 " 之類的投訴,該用户反映的情況,為極個别案例。
用户王某某在產生話費争議後,曾先後 4 次提出申訴,經調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認為上海電信經營過程中無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
上海市電信用户申訴受理中心于 2024 年 1 月協調上海電信,向用户提出對賬單做 8 折處理的解決方案,用户未接受。
用户于 2 月提出調解申請,上海市電信用户申訴受理中心進行了電話調解,用户堅持全額減免 12 月的漫遊費用(兩個号碼合計 16000 餘元),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4 月,用户再次提出申訴,表示願意承擔 6000 元費用,經上海市電信用户申訴受理中心協調,上海電信表示可為用户減免當時的違約金,并将 12 月賬期費用作 7 折調整處理,合計共減免 8000 餘元,但雙方仍未就此達成一致。
近期,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接到 12345 市民熱線轉辦的該名用户于 8 月就同一問題提出的申訴,目前正在依法依規辦理中。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在説明中表示,下一步,将指導行業從以下三個方面着手,持續完善國際漫遊資費提醒機制,助力用户合理消費:一是優化國際漫遊資費公示服務,讓用户更加全面準确地了解相關信息;二是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全方位優化用户提醒、風險控制等能力;三是結合 " 随申無礙 "" 五心服務 " 等品牌,針對老年用户的特定需求,探索推出更多、更好的适應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