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華南師大回應學生籤“縣城教師定向培養協定”公費生後違約:已匯報給教育廳,歡迎閲讀。
潇湘晨報 4 月 7 日報道,華南師範大學畢業的 2 名公費師範生,原本與廣東豐順縣政府籤訂了定向培養教師協定,承諾畢業後到縣網域範圍内學校任教至少 6 年。
然而在畢業之際,兩人卻背離協定内容,強制違約:其中,陳某某在任教一年後未履約,孫某畢業後直接未任教 ……
據豐順縣教育局發布的一則情況通報顯示,兩人均系華南師範大學研究生畢業。
4 月 8 日,潇湘晨報記者先後聯系了華南師範大學相關院系、研招辦、學生培養辦等部門,随後獲悉學校已關注到公費生連續違約事件。
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已經将問題匯報給廣東省教育廳。
潇湘晨報記者查詢發現,這并非華南師範大學首例違約的定向生。自去年起,已經有 5 名畢業于華南師範大學的公費師範生未履約,涉及歷史、政治、語文、英文四科。
豐順縣教育局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達了他的無奈:" 不是首例,(定向公費生違約))很普遍。"
他向記者介紹,豐順縣位于廣東東部,地理位置和經濟發展程度比不上珠三角地區," 我們這邊的學校能招到華師的學生,很不容易。像這樣籤了公費生合同,沒幹幾年就跑了,還有一個畢業後根本未違約,對我們來説損失也是重大的。"
" 我們也在探讨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 該名工作人員説道。
4 月 8 日,潇湘晨報記者在與華南師範大學多個部門聯系采訪時發現,學校并未專門設有管理公費師範生培養與就業的機構。在采訪過程中也多次被告知:" 不太清楚,你要問别的部門。"
據了解,二人籤訂的是《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舟東 - 西河北地區中小學教師協定書》。
該份協定可追溯到 2020 年廣東省教育廳聯合省财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發布的教師培養政策。
按照政策規定,廣東決定按照 " 自願報名、擇優錄取、公費培養、定向從教、限期服務 " 的原則,每年為粵東粵西粵北地區輸送一批高素質的學科教師。為此,當地财政統籌安排了公費定向培養經費,以本專科學歷層次每生每年 2 萬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3 萬元的标準,撥給各培養院校。另外還承諾,會給每名成功報名的公費生發放一年 8000 元的生活費,等等扶持獎勵。
與此相關的一份規範性檔案指出,該項政策發布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精準補充鄉村教師,優化教師資源配置。
另據政策附帶的協定約定 : 培養院校需要對公費師範生進行管理和綜合評價;用人部門所在縣級政府負責追繳和管理違約者在服務期内違約退繳的費用。據了解,違約公費師範生學位不予以撤銷。
潇湘晨報記者 孫慶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