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南京一女子被騙580萬,騙子興奮得抱着現金睡覺 ,歡迎閲讀。
5 月 11 日,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向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特大網絡通訊詐騙案。公訴人對 15 名被告人給出的量刑建議均是 10 年及以上,同時并處罰金 6 萬元至 150 萬元不等。該案将擇期宣判。
江寧一女子被騙 580 萬元,多位被害人是寶媽
" 刷到好幾個關注公眾号就能賺錢的視頻,我就留了手機号碼,之後有人加微信聯系我,讓我下載一個 APP。一開始賺到了幾十塊錢,但最後被騙了 580 萬元。"2022 年 2 月 11 日,南京市江寧區居民周女士報了警。周女士原本只是想賺點生活費,沒想到自己找的不是一份網絡兼職,而是碰上了一場精心謀劃的刷單詐騙,她連賣房的錢都被騙走了。
周女士不是詐騙集團的唯一受害人。該案 15 名被告人共詐騙被害人 170 餘名,詐騙金額達 2500 餘萬元,人均被騙 13 萬餘元。庭審中,公訴人表示,該案受害人遍布全國,有 30% 的人被騙 10 萬以上," 而且多為沒有穩定收入的無業家庭婦女,或者是處于哺乳期的婦女。騙子利用她們兼職補貼家用的樸素想法,騙走了她們與家人辛苦多年的積蓄,還使部分被害人負債 "。
該犯罪集團通過投放互聯網兼職廣告獲取被害人個人信息,由 " 拉手 " 将被害人拉入指定微信群,以完成刷單任務發放紅包為誘餌,引導被害人注冊第三方 APP。再由 " 炒群 "" 導師 " 互相分工合作," 炒群 " 負責發放小額任務紅包進行詐騙鋪墊," 導師 " 負責引誘被害人大額充值騙取錢财。
詐騙方式看似簡單,但詐騙集團組織嚴密,分工明确。除了主要實施詐騙行為的小組,還有專門的發放小紅包、統計受害人手機号碼、對接銀行卡等小組。
藏身迪拜,詐騙分子抱着現金睡覺
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接到周女士的報警後,成立了針對該詐騙案的專案組。在查明資金流水後的第二天,江寧警方六個抓捕組就趕赴全國多地,将 20 多名提供銀行卡的犯罪嫌疑人抓獲,但詐騙集團的骨幹成員藏身迪拜。
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6 月間,被告人黃某某等 15 名被告人先後在他人的糾集下,集中在阿聯酋迪拜市,參加針對中國大陸居民的通訊網絡詐騙犯罪集團。犯罪集團成員集中居住,統一管理,按詐騙所得計算個人提成。
這 15 名被告人分屬于三個實施詐騙行為的小組。被告人黃某某是其中一詐騙小組組長,庭審中他供述:" 小組的基礎工資是 8000-10000 元,每多幹一個月加 500 元。" 除了基礎工資,還有業績提成。" 從詐騙款項中扣除發放的紅包等成本後,組長可以從純利潤裏拿 3%,組員可以從純利潤裏拿 7%-10%。" 黃某某在該詐騙集團從 2021 年 9 月幹到 2022 年 4 月底,期間獲利 60 萬元左右。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該詐騙集團成功騙到周女士 580 萬元後,單次提成能拿到 47 萬元,當天晚上詐騙分子非常激動,抱着公司發的現金睡覺。但這些人在犯罪集團的日子并不好過。被告人陳某某説:" 公司限制人身自由,不能想走就走。如果要走,得賠償公司一大筆錢。而且還會被‘賣來賣去’,上家公司關門後,我被賣到了這家。"
錢大多被揮霍,無錢賠償受害人
15 名被告人大多二三十歲,他們陷身詐騙集團,源于想掙高薪,被 8000-10000 元的底薪吸引。當公訴人問為何從事詐騙,一名被告人説:" 家裏困難,有負債,想出來掙錢。"
據了解,在這些被告人中,有的人将部分非法獲利投入基金,用來投資,但更大一部分人将非法獲利用于吃喝玩樂,例如買奢侈品,買車,出去旅遊 …… 他們将騙來的錢揮霍一空,一名被告人回答是否願意退贓時説:" 願意退,但我目前沒錢退。"
針對該案 15 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公訴人建議對被告人黃某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三個月,罰金人民币 150 萬元;對被告人許某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币 64 萬元。對于其他 13 名被告人的量刑建議均在十年及十年以上,并處相應罰金。
庭審中,15 名被告人均對自己構成詐騙罪不持異議,部分被告人表示願意盡最大努力彌補被害人經濟損失,并主動提供了财產線索。
該案将擇期進行宣判。
現代快報 + 記者 孫蘇皖
(法院供圖 編輯 李蔚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