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快快評 | 從緝毒英雄到貪腐“老虎”,落差太大,歡迎閲讀。
6 月 28 日消息,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春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去年 12 月,李春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
根據通報,其主要問題包括,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在幹部人事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安排他人支付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搞權色交易;違規幹預和插手司法、執法和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推進、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李春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也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提及李春生的名字,不能不提起知名電視劇《破冰行動》。2013 年 12 月,廣東警方出動 4000 警力,剿滅廣東 " 安非他命教父 " 蔡東家團夥,摧毀 18 個特大制販毒團夥,繳獲安非他命 2925 公斤,這被視為時任廣東省公安廳廳長的李春生的顯赫 " 戰績 "。
從受人崇敬的緝毒英雄,到令人唾棄的貪腐官員,這樣的落差實在驚人。何以如此?從通報中的措辭可見一斑:李春生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一名身處重要崗位上的領導幹部,喪失了理想和信念,越過了底線,必然站到黨和人民的對立面。這樣的 " 轉折 ",并不是命運所賜,而是咎由自取的結果。事實説明,一個領導幹部,無論曾經擁有過怎樣的榮譽,為國為民作出過怎樣的貢獻,都不是自己可以搞特殊、凌駕于法紀之上的理由。否則,一旦動了歪念、邪念,只能滑向深淵。
英雄淪為罪犯的例子并不鮮見。
2019 年,雲南省曲靖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尹大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而他正是緝毒劇《忠魂》的主角之原型。更早前,令毒販聞風喪膽、曾榮獲 " 全國優秀人民警察 " 稱号的緝毒英雄周鲲,卻因涉嫌運輸、販賣毒品,淪為階下囚。一個個慘痛的案例説明," 英雄 " 稱号并不是 " 保險箱 ",也不是可以撈取 " 資本 " 的理由。
做英雄容易," 保 " 英雄的氣節難。無論是誰、在何種崗位,都要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時時刻刻以法紀準繩加以對照。唯有如此,才能實現 " 拒腐蝕永不變 " 的目标,這是李春生落馬等諸多案例發出的深刻警示。
現代快報首席評論員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