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全天禁止員工用手機、出大門,違反就要打掃衞生?小鹿媽媽被立案調查,歡迎閲讀。
>3 月 26 日,合肥市廬陽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告訴《正在新聞》,昨天他們關注到媒體報道後,就已經去過小鹿媽媽調查,“已經立案,今天還會去。”
《正在新聞》已就此事致電小鹿媽媽,截至發稿未獲回應。
公開信息顯示,安徽鹿媽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小鹿媽媽”)主要產品為“牙線”,常在電梯裏能夠看到它的“魔性廣告”。
小鹿媽媽多名員工告訴《正在新聞》,公司全天禁止員工使用手機、走出公司;午休時無法出門就餐,外賣也必須在工位吃;特殊情況想走出公司大門,需打報告申請才可出門;如違反,會被安排打掃衞生。
各項規定針對所有崗位員工,運營、采購等非生產性崗位也要遵守上述規定。
員工認為小鹿媽媽管理制度嚴苛,上班時間就像“坐牢”。
此外,員工籤署《勞動合同》後,小鹿媽媽會收走本該屬于員工的那一份合同;試用期公司也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
律師告訴《正在新聞》中午用餐等休息時間走出公司,是員工休息和自主安排的權利。
公司若無正當理由加以限制,就涉嫌違法,侵犯員工休息權和人身自由,“只要不影響工作,公司不能無正當理由加以限制。”
休息不能出門,吃飯必須在工位
3 月 25 日,在職員工劉暢(化名)告訴《正在新聞》,公司全天候禁止員工使用個人手機、佩戴耳機。
她曾在午休期間吃午餐時,佩戴耳機,用個人手機刷短視頻,負責人告訴她,行為違反公司規定。
由于無法看手機,上班時間劉暢就會與家人“失聯”,她使用智能手表偷偷與家人聯系。
此外,小鹿媽媽休息時間也不能走出公司大門。
劉暢表示,小鹿媽媽工作時間為早上 9 點到下午 6 點,非取外賣、快遞不得外出,所有外出需填寫書面記錄。
即便在午休時段,員工仍被禁止離開公司用餐,只能自帶餐食或将外賣帶回工位食用。
另一位員工佐證上述説法。
他向《正在新聞》披露公司更多的“細節性”管控措施。
例如會議室椅子必須完全推入桌底,否則就會被開罰單,需要打掃衞生作為處罰;衞生間使用時間受限,人事部門定期巡查工位在崗情況。
一名離職員工告訴《正在新聞》,他當初通過公司規定的試崗與考核,并且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定,但在入職半個月後卻突然被要求參與一場沒有标準答案、與自己崗位職責關聯也不大的考試。
在考試後他就遭到無補償解雇,“沒有什麼理由,最後也只是給了我這工作半個月的底薪。”
律師:休息限制員工走出公司,涉嫌違法
河北馳舟律師事務所侯士朝律師告訴《正在新聞》,對于限制員工離開公司,需要在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中有明确體現,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但員工籤署《勞動合同》後,小鹿媽媽會收走本該屬于員工的那一份合同,劉暢也不清楚 70 多頁的有沒有寫明。
侯士朝認為,中午用餐等休息時間,員工享有休息和自主安排的權利,公司若無正當理由加以限制,禁止員工出公司,涉嫌違法,侵犯員工休息權和人身自由。
員工有權在合理的休息時間内自由活動,只要不影響工作,公司不能無正當理由加以限制。
此外,公司需要證明,公司規定是基于工作性質、安全防護需求或保密規範等因素制定。
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認為,員工在午休時間佩戴耳機刷手機視頻,如果未影響他人,公司禁止則可能侵犯員工休息和自主安排時間的權利。
若公司因保持辦公區網域整潔、避免食品氣味影響他人等合理理由,規定外賣拿回工位吃也不違法。
但公司無合理理由,強行限制員工用餐地點,剝奪其選擇權,尤其在非辦公區網域有合适用餐地點卻禁止前往時,可能侵犯員工權益。
公司的規定不能侵犯員工的基本權利,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若因禁止使用手機導致員工錯過重要電話,耽誤緊急事務,都是不合理的。
周兆成律師表示,員工若認為規定不合理或侵權,可先與公司協商溝通,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