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水資源税全面推開試點 新一輪财税改革打響第一槍,歡迎閲讀。
經濟觀察報 記者 杜濤 10 月 15 日,财政部、國家税務總局、水利部對外發布《水資源税改革試點實施辦法》 ( 下稱《試點辦法》 ) ,明确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税試點。
2016 年 7 月 1 日起,中國已先後在河北、北京、天津等 10 個省(區、市)開展了水資源税改革試點。
根據《試點辦法》,水資源税的納税人為直接從江河、湖泊(含水庫、引調水工程等水資源配置工程)和地下取用水資源的部門和個人。水資源税實行從量計征,根據水資源狀況、取用水類型和經濟發展等情況實行差别税額。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税試點後,水資源税收入全部歸屬地方,适當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從《試點辦法》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資源税最低平均税額表來看,北京最高是 1.6 元 / 立方米,江蘇、浙江、上海、四川、安徽等十餘個南方省份最低,為 0.1 元 / 立方米。
山東大學税務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華對經濟觀察報表示,水資源税試點全面推開的目的是保護水資源,節約水資源。此外,《試點辦法》中,不同省份水資源税税率不同且收入全部留存地方的規定,既實現了因地制宜,也呼應了新一輪的财税體制改革中,擴大地方的财政收入的思路。
中誠信國際研究院執行院長袁海霞認為,當前地方税以共享税為主、主體税種缺失,疊加法律層面約束不足,在税源分配、税收分享上仍有優化空間。《試點辦法》将水資源税收入全部留給地方,适當增加了地方自主财力,對于緩解地方财政運行壓力有一定作用,同時也釋放了新一輪财税體制改革拉開帷幕的積極信号意義。
不同省份不同税額
一張北京某月的自來水繳費單子顯示如下:綜合繳費約 75 元,其中水費大約 31 元,污水處理費約為 21 元,水資源費改税為 23 元。若是不計算污水處理費,單從水費與水資源税對比來看,税收約為水費的 72%。《試點辦法》規定,水資源税的納税人為直接從江河、湖泊(含水庫、引調水工程等水資源配置工程)和地下取用水資源的部門和個人。水資源税實行從量計征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税額 = 實際取用水量 × 适用税額。《試點辦法》公布了各省(區、市)水資源税最低平均税額表。北京的地表水水資源税、地下水水資源税最低平均税額為全國最高一檔,其中北京地表水水資源税最低平均税額為 1.6 元每立方米,為四川、福建、上海等十餘個南方省份的 16 倍;地下水水資源税最低平均税額為 4 元,是上述南方十餘省份的 20 倍。
10 月 15 日,财政部、税務總局、水利部有關司負責人就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税試點答記者問時也表示,對水資源嚴重短缺和超載地區取用水、取用地下水等從高确定税額,通過設定差别税額,更好發揮税收調節作用,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充分考慮不同地區水資源狀況及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合理設定不同地區最低平均税額水平,授權地方按規定确定本地區水資源税的具體适用税額。
北京水務局發布的《北京水資源公報》顯示,2023 年,北京市水資源總量為 41.51 億立方米,常住人口年平均數為 2185.05 萬人,人均水資源量為 190 立方米,水資源緊缺仍是北京市的基本市情水情。
全國範圍實施水資源費改税後,納税人用水成本是否會有所提高?《試點辦法》中明确指出:城鎮公共供水企業繳納的水資源税不計入自來水價格,在終端綜合水價中單列,并可以在增值税計税依據中扣除。據介紹,水資源税改革試點期間,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将終端綜合水價結構逐步調整到位,原則上不因改革增加用水負擔。
财税體制改革再進一步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确提出要 " 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資源費改税 "" 完善綠色税制 "。
上述三部委答記者問時也表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堅持使用資源付費和誰污染環境、誰破壞生态誰付費原則,逐步将資源税擴展到占用各種自然生态空間。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資源税法,授權國務院可以試點征收水資源税。2023 年 12 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堅持穩中求進、以進促穩、先立後破,謀劃新一輪财税體制改革。
2016 年以前,中國主要收取水資源費。2016 年中國開始推進水資源 " 費改税 ",河北成為首個試點省份,在當年 7 月 1 日啓動水資源費改税工作;2017 年底,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東、河南、四川等 9 個省份也納入水資源税改革試點範圍;2019 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税法》(下稱:" 資源税法 ")正式将水資源費改税試點寫入法律。
資源税法第十四條規定,國務院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依照本法的原則,對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部門和個人試點征收水資源税。征收水資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資源費。國務院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就征收水資源税試點情況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并及時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議。
袁海霞認為,2024 年 7 月召開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 " 深化财税體制改革 "" 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當擴大地方税收管理權限 ",《試點辦法》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以來首個落地的税改措施,從税收歸屬、征管權限兩個方面來看,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税試點後,水資源税收入全部歸屬地方(原水資源費收入實行中央和地方 1:9 抽成),适當增加了地方自主财力;《試點辦法》适當擴大了地方税收管理權限,包括新增了地方可以減征和免征的税收優惠政策,簡化水資源税的税額标準、授權地方在确定具體税額時有更多調整空間,授權地方确定特定取用水的水資源税核定方法和計征方式等。
公開數據顯示,8 年(2016 年— 2024 年)河北全省水資源税納税人户數由 2016 年的 1.7 萬户增至 2.1 萬户,累計征收水資源税 149.17 億元。按照資源税收入全部劃歸地方計算,8 年累計給河北增收 14.9 億元左右。
袁海霞認為,後續來看,可以此為起點持續優化共享税費的地方分享比例,如進一步提高增值税地方分享比例、消費税後移并穩步下劃地方等;此外,考慮到共享税對于地方政府發展經濟、涵養税源的激勵作用相對較弱,應繼續因地制宜拓展其他税源,結合新動能新業态培育地方專享税種等,從而保證地方财力穩定和可持續,促進地方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