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盲發12萬餘單包含詐騙傳單的快遞騙取錢款,一男子獲刑6年,歡迎閲讀。
非法收受公民個人信息數據,虛構事實制作傳單,盲發大量包含詐騙傳單的快遞騙取錢款 …… 記者從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依法審理以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 6 年并處罰金。
據多名被害人陳述,曾收到來自外地的快遞包裹,包裹上是自己的手機号和地址,打開後内容為教育機構因經營不善退費的公告,并附帶 QQ 賬号。因被害人之前報名過相關培訓課程,以為是正常退費,便添加對方賬号加入群聊。入群後,有工作人員主動聯系 " 退費 " 事宜,并發送網站鏈接和邀請碼,要求下載并注冊指定的 App。此後,又在對方引導下注冊其他軟體和證券賬户,通過轉賬充值提現等方式退款,直到被害人發現無法提現逐漸認識到被騙。
法院查明,2023 年 5 月至 7 月間,被告人王某某受他人雇傭,非法收受大量公民個人信息數據,虛構 " 教育機構退費 " 等事實制作傳單,利用快遞向不特定人員盲發包含詐騙傳單的快遞 12 萬餘單,涉案錢款共計 70 萬餘元。法院經審理認為,在案證據能夠證實被告人王某某主觀上明知同夥指使其實施詐騙犯罪活動仍積極參與,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鑑于其如實供述且系從犯,對其減輕處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主審法官表示,盲發快遞騙局在各地早有案發,但本案犯罪分子以培訓機構名義退費的形式,大批量向曾有過報名培訓經歷的人發送詐騙傳單,增加了被害人上當受騙的可能性,廣大公眾需進一步提高防範意識。
來源 | 中央政法委長安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