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逃費336次!一汽車被怒拆四個輪胎,歡迎閲讀。
最近,網上熱傳
廣東東莞一車主
因為停車逃費高達 336 次
拖欠停車費 5000 多元
被物業一怒之下卸掉了四個輪胎
" 束之高閣 "
6 月 13 日,記者找到了這輛被卸了 " 腿 " 的小車。附近商户告訴記者,車停在這裏已經很久了,剛開始物業只是把車輪鎖住,之所以鬧到如今 " 卸車輪 " 的地步,是因為物業報警後,車主依然拒絕現身結清欠款。
記者在該車駕駛室的車窗上看到一則 " 温馨提示 ",内容顯示逃費次數以及勸告車主結清停車費用的相關事宜,并不無戲谑地措詞 " 閣下回復警察上班沒有時間 "" 故把閣下的愛車四輪拆下代為保管 "。
通過對停車場四周的觀察,記者發現停車場被石墩包圍,小車只能從自動升降杆處進出,進出時由系統自動計費。也就是説,要想逃避計費,只有在進出停車場時緊貼前車車尾,等待前車計入繳費系統後,趁着欄杆升起,快速進出停車場。
至于車主的身份,有商户透露,可能是一位房產中介人員。
據商户表示,數日前,該商業街有一家房產中介門店剛搬走。據説,好幾名店員都有逃單行為。物業通過相關停車記錄查詢到,這輛車最嚴重,逃單 300 多次,欠費五千多元。物業也找到了這些店員,除了這輛車的車主拒不承認,其他店員的停車費都已交齊。
對于這個説法,記者也向物業公司進行求證,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自己也不清楚詳細情況,但車主的态度的确是不配合。
難道對這樣的 " 老賴車 "
就無計可施了?
律師為物業支招
最直接的辦法就是物業公司去起訴車主,要求他支付停車費。
同時律師也提醒,拆卸他人車輛零件或者直接拖走車輛變賣等行為,都可能涉嫌違法。
你身邊有這樣的 " 欠費王 " 嗎?
最後都是怎麼解決的?
來源:廣東民生 DV 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