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電動自行車充電費怎麼就成了“糊塗賬”?總台記者實地調查,歡迎閲讀。
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逐步成為不少市民出行代步的工具。然而," 電動自行車充電 " 卻成了新的痛點。據了解,各地物價部門對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電價有嚴格限制,但電價之外,充電樁供應商會收取 " 服務費 ",不同小區,甚至同一小區内不同的充電樁,價格卻各不相同。電動自行車充電究竟是怎麼計費的?為什麼會出現差異?該如何規範管理?
價格過高、明細模糊,電動自行車充電費怎麼成了 " 糊塗賬 "?
01
同個居民住宅小區
電動車充電費用差距大
記者走訪發現,北京一小區内,兩排緊挨着的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卻是由不同企業運營,價格相差不少。居民張女士表示," 有一排充滿是 1.6 — 1.7 元,另外一排只要 0.7 元。"
△北京某小區緊挨着的兩排充電設施,由不同企業運營,價格相差不少。
查詢這兩家企業的收費細則,記者發現,同樣一輛電動自行車,收費高的是按照充電功率的不同,以時間計費,比如 180 瓦以下,一小時收 0.25 元,180 — 240 瓦,一小時收 0.4 元。
另一家企業則是按照電費價格和充電服務費分别計費,一度電 0.51 元,同時每度電收取 0.51 元的服務費。一般情況下,充電器的功率越大、充電速度越快,則部門時間内收取的服務費越高。
△左圖為按電量計費方式,右圖為按功率 + 服務費計費方式。
還有的公司直接 " 一口價 " 起。河北石家莊市民李先生表示," 我們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和别的小區不太一樣,有起步價還有服務費,一刷卡至少 2 塊錢,我充的頻次比較多,就覺得特别不合适。"
02
三種充電計費方式
居民難抉擇
記者梳理各個充電平台不同的充電計費方式,基本有三種:按照固定時間、電量和不同功率來計費,居民想找到适合自己的模式,并不容易。
趙女士所住小區的充電樁,每次充值都是以 1.5 元為基數,但實際使用時只有 1 元。" 充值金額都帶個‘ 0.5 ’,但實際到賬只有整數,多出來的 0.5 元被當作服務費。充電費用必須充值使用,用不完也不能退。"
對收取服務費一事,幾家充電供應商解釋稱,電價基本是以成本價銷售,全國各地的住宅小區充電費用都是根據物價部門按照居民用電價格,在 0.5 — 0.6 元之間浮動。建設充電樁、運營維護、協調場地等成本并不低,唯一能盈利的只有服務費。" 作為企業,從純粹的經濟投入來看,只靠一小時收取 5 毛錢的電費,很難收回成本。"
一位供應商表示,受到一些小區只能使用商業電等原因影響,不同小區會定下不同的價格,甚至同一小區出現不同的定價。" 電價有民用電,有公用電,有商業用電,電價基礎不一樣,也會相應導致成本不一樣。"
03
多個省市出台相關法規政策指導調價
但亟待補充細則
近日,針對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車充電計費問題,多個省市都分别出台了地方性政策檔案,做出了明确規定。
廣東省廣州市發布通知,規範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要求電動自行車經營性充電設施的電費和服務費應該分别計價、分别收取,不得打包混合收取。居民住宅設定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執行政府定價的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充電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7 月起,由北京市城管委發布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運營管理服務規範》正式實施。至此,北京專門規範電動自行車充電事宜的政策性檔案主要有三個。其中,北京《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全鏈條管控的實施方案》規定,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應承諾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充電服務費不高于電費,但這一方案只是指導性檔案,在執法過程中并不具備強制性。
即将實施的江蘇省《關于做好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确實行 " 居民電價 + 服務費 " 的計費方式,住宅小區電價按照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收取,但不同的是,江蘇省對服務費有嚴格要求,即按充電量計費的服務費每度不超過 0.2 元,按充電次數計費的服務費每次不超過 0.1 元。
江蘇省徐州市發改委工作人員李振芝表示,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費用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電價,執行政府統一定價;另一部分是服務費," 包括場地租金、設施設備折舊、人工費用還有一些合理的回報。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經營者和業主委員會或受托的物業進行協商,按彌補成本、合理收益。"
未來除了需要執法部門在充電電費和充電服務費分别計價、明碼标價等方面嚴格執法外,還建議相關部門補充細則,促進各家運營企業公開收費标準和服務細則,通過市場競争以優質優價滿足市民需求。
▌本文來源:中央廣電總台中國之聲(ID:zgzs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