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業績目标近乎達成 中超控股股權激勵有大漏洞,歡迎閲讀。
每經評論員 杜恒峰
在經過草案、修訂稿、二次修訂之後,中超控股(SZ002471,股價 2.84 元,市值 36.01 億元)于 7 月 26 日發布了最新版本的股權激勵計劃。和其他上市公司相比,中超控股的激勵力度有點大,其計劃授出股票數量為 10144 萬股(含預留部分),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高達 8%;授出價格為 1.41 元,相當于在現有股價基礎上打了五折。
要兑現上述激勵,被激勵對象要完成公司層面的業績考核,中超控股設定的解除限售條件以 2022 年淨利潤為基數,2023 年的解鎖指标為,(2023 年淨利潤 -2022 年淨利潤)/(-2022 年淨利潤)不低于 140%;2024 年為(2024 年淨利潤 +2023 年超額完成淨利潤部分 -2022 年淨利潤)/(-2022 年淨利潤)不低于 170%;2025 年為(2025 年淨利潤 +2023 年與 2024 年合計超額完成淨利潤部分 -2022 年淨利潤)/(-2022 年淨利潤)不低于 260%。
之所以解鎖指标中還帶負數,和中超控股去年虧損有關。中超控股選取的淨利潤指标為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去年為負 4795.9 萬元。上述指标的含義是,在淨利潤為負數的情況下,直接取相反數變成正數,然後在此基礎之上未來三年分别增長 40%、70% 和 160%,且上一年超額完成的部分還可以用于下一年。以此計算,未來三年要達成解鎖的淨利潤分别 1918 萬、3357 萬、7673 萬元,合計 1.29 億元。值得注意的是,中超控股還要求,上述利潤指标還要剔除 3 年總計 1.23 億元的股權激勵成本,也就是 3 年公司淨利潤總和要求在 2.5 億元左右。
對一家虧損的公司來説,3 年 2.5 億元的利潤已經非常不錯,但事實上,這份股權激勵計劃幾乎無法起到任何激勵的作用。根據中超控股 7 月 3 日發布的業績預告,今年上半年公司就可能盈利 2.02 億元 ~3.02 億元,取中間值 2.5 億元,就相當于完成了 3 年的業績考核要求,即只要保證之後兩年半公司維持不虧損,1.4 億元的股權激勵賬面利潤就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按照程式,股權激勵計劃首先需要董事會決議通過,之後交由股東大會審議,中超控股這份激勵計劃的重點激勵人員就包括董事會全部 6 名非執行董事,總計獲得 460 萬股,其中董事長 100 萬股最多,兩位副董事長、總經理(同時也是董事)3 人各 80 萬股,另外兩位董事各 60 萬股。
如何防止董事會變相為自己發福利?或避免上市公司變相以股份支付工資?要解決這些問題,筆者認為,中超控股的股權激勵應當根據新情況進行調整。
一是考核指标,更合理的做法,是對淨利潤作出更細致的要求,即 " 取歸母淨利潤和剔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淨利潤孰低值 ",這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中屬于常規操作。今年上半年,中超控股的盈利就是來自非經常性損益——公司在一筆官司終審中獲勝,因此衝回了該訴訟在 2019 年計提的預計負債 2.73 億元,剔除這筆收益可以堵上上述漏洞。二是在基數選擇上,業績虧損不是企業經營的正常狀态,沒有作為考核基數的任何價值,直接取相反數作為基數顯得過于随意。基于行業狀況、公司自身禀賦确定利潤目标才是正确的做法。三是解鎖指标的算法,應當考慮上年度超額完成部分不予累加到下年,避免一年完成後面兩年無壓力的情況。四是,中超控股正在推進定增計劃,其中一個 10 億元的定增項目推測的税後内部收益率超過 24%,但這部分業績未必由現有被激勵對象貢獻,應當予以扣除,避免吃小耳朵飯。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