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汽車經驗:買新能源,先闖安充電樁這關,歡迎閲讀。
導語
Introduction
獻給那些還在為安裝私人充電樁而奔波犯愁的新能源車主。
作者丨林登萬
責編丨杜餘鑫
編輯丨何增榮
" 按照一年 350 天用車來算,假設平均每天用 15 度電,合計一年 5250 度。"
" 裝上家充,全都用夜間谷電,那麼用電成本分别是 0.307 元的 3120 度,加上 0.337 元的 1680 度,最後 450 度每度電成本 0.487 元。就是 957.84+566.16+219.15,合計 1743.15 元。"
圖 | 一個月油費一千塊打底,确實是件極其難受的事情,這也是筆者換車的兩大原因之一
" 現在的 A 級油車,雖然在燃油經濟性方面的表現已經足夠的好。但一來要加 95 号,二來我們上下班實在遠,工作日每天 70 公裏打底多則 85 公裏。算上周末節假日開出去玩的成本,我們每個月油費 1000 元打底,還有過 1400 元的。"
" 搞定以後,我們每天用車的成本 6~7 塊錢而已!"
圖 | 各地電價有所差異,但随着智能電表的普及,伴生的 " 削峰填谷 " 政策也帶來了夜間價格超低廉的半價用電機會。而新能源汽車的家庭充電樁,是可以享受這種廉價電,而且可以在家庭電表之外獨立計算階梯用電額度的
今年 5 月,面對飽受短視頻平台起火視頻驚吓,所以堅決不買電車的妻子,筆者最終用上面這段話術,成功把我們家的換車大計推進了下去。
之後選車和買車的事情,筆者此前已經在《公社編輯的現身説法——換車這事到底有多難》一文中詳細描述過。但正如那篇文章末尾留下的線索,以及上面筆者説服配偶用的那番算計。新車買進,舊車賣出,這些真不算個事。因為申請和安裝私人充電樁,才是真正的 " 考驗 "。
想安樁?先接電!
安裝個人充電樁,最麻煩的其實并非把樁安裝到位這部分。這一塊目前是個生產新能源的車企,無論其是傳統車企下屬的品牌還是新勢力,直營模式還是經銷商模式,都已經給安排的明明白白。真正頭疼的,其實給這樁提前取得合法身份的前置環節。
" 合法 " 從何説起?其實就是合法接電。
根據現有法規,車主在申請私人充電樁前,需要給樁提前 " 接電 "。簡單説就是,國家電源給你專門拉一路電以便将你需要安裝的充電樁接入電網,同時給這路電安一個電表以便計費。這四舍五入其實大可以理解為新裝一個電表的過程。
那麼這個專門給充電樁計費的電表怎麼裝呢?其中最便捷的申請渠道,是通過 " 網上國網 " 應用來完成申請。
圖 | 四份證明,是給充電樁接電(安裝電表)的前提
打一開始,就明白無誤告知了,辦理這個需要開四個證明。也只有在取得四個證明,選好自己所在地區、具體地址,注明申請容量,閲讀并且确認《個人充換電設使用電業務辦理須知》後,才可以上傳證明材料申請辦理!
然後呢?就沒然後了——因為證明搞不定,事情卡住了。
在上面列出的四個證明中,《購車證明》不算個事,拿份購車合同就可以了。《車位使用證明》也基本不算大問題,若是產權車位那麼產證自然在手裏,而租賃車位即使所在小區沒有固定車位出租,但根據各地政府去年和前年的補充規則可以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後,可以要求物業給你安排一個固定的位置。
所以,《物業許可證明》在這裏就成了關鍵阻礙。物業很可能因為各種理由直接拒絕,而因此最後這個《居民自建樁安裝告知書回執》也就無從談起。
圖 | 電表和私樁安裝位置示意。首先,小區有獨立的變壓器房,從這裏引出一些用來方便設備安裝的分支箱到小區内各個位置,比如説地下車庫,然後在分支箱線路後安裝電表,再由電表拉線安裝充電樁
根據個人統計,在這一環被卡死車主中,物業拒絕的理由可謂五花八門。最常見的,莫過于 " 本小區無安裝私人充電樁的條件 ",以及 " 小區 / 地庫變電房功率滿負荷 " 兩項。而正如上一篇文章所説的那樣,筆者最初被物業打回票的理由是後一個。
由于六月底剛好湊上出差,所以最初找物業申請的事宜,是由妻子來操作的。而滿心期待從 7 月開始能 "6~7 塊錢 " 開一天的算盤,徹底落空了。
毫無意義的拉扯
筆者所居住的是 2016 年以後交付的新小區,車位和户數比例為 1.2:1。而且這還只是地庫部分,實際上地面上還有大幾十個停車位。
圖 | 地庫實際使用狀況
盡管上述這些,并不能直接反映出小區地庫配電房的具體裝機容量,但花時間數一數地庫裏私樁的數量,再比對一下整個車庫的總容量,一個車位超過 400 的社區地庫,只安了這麼些車位就説 " 功率不足 ",相信這是任何人都無法接受這種説辭。
出差回來後,筆者花了幾天時間在小區裏做了功課進行了拍攝取證,然後于 7 月初帶着需要籤字蓋章的材料,自行去上門去了。
但這一次物業方面依舊是不肯松口,問了反正就是個 " 超負荷 "。至于我拿出連續幾晚拍攝的基本空閒的地庫私樁照片,則推説是 " 有規定,不能超标安裝 " 雲雲。總之,咬死了説是功率上限到了,想裝私樁就 " 煩請聯系供電局給本小區機房擴容 "。
鬧僵之後,筆者的怒氣條也 MAX 了。想到小區地面上那些個公樁,以及基本空着的地下車庫。于是我一怒之下,回家拿來自己的視頻設備。
圖 | 筆者居住的小區,以及周邊各社區,地面的公共充電樁倒是普及的不錯,基本每個小區都有那麼二三十樁規模。然而用這些樁充電,每度電基本 1.2 元朝上,雖然仍舊比用油便宜,但既然能安私樁,那就實在覺得有點不值了
端着 gopro 相機返回物業辦公點後,直接架起來對準負責交涉的物業人員,要求其重復之前的説辭。而意識到矛盾會轉移到自己頭上,負責接待的物業大姐也急了,畢竟她也不過是個打工的,為幾千塊錢工資犯不着被架到火上來烤。
因為筆者是業主而非租客,而且也沒有任何過激行動,所以社區保安隊長到了現場除了勸阻也幹不了啥。至于出警的民警,除了反復告誡 " 若是不打碼就發布涉及他人肖像視頻,有可能涉嫌侵權 " 之外,對糾紛本身也是無能為力,只能是 " 現場維持個秩序 "。
所以當天的結果便是,物業被我裏裏外外攪合了一通,整個下午算是基本啥都搞不成當然我也沒得到想要的結果,傍晚時分只能悻悻離去。
回家冷靜下來復盤當天的行動,基本就是個浪費時間的無意義行為。唯一能説有什麼收獲的地方,那便是明确了我直接找物業是沒用的。那麼,下一步該怎麼辦呢?
就筆者了解的情況,附近别的小區裏曾經也有位女車主遇到過類似的困擾。而她最終解決問題的辦法,是去法院起訴。然而但衡量這種辦法需要在時間以及精力上的成本,對我而言顯然是非常低效的。所以目前剩下的合理合法途徑,只能選萬金油式的 " 保守治療 " ——打 12345 市民熱線反映情況!
圖 | 小區内有一些租户,一直使用地面公樁給自己的新能源汽車補能。不過根據筆者了解,在 2023 年以前,租户也是可以在征得房東同一并籤字後,安裝私樁的
接線員在了解清楚事因和訴求以後,就将事情轉給了有權物業的上級部門 " 房管所 " 那邊,即筆者居住地所在的住宅建設發展中心 / 住宅修繕工程質量事務中心。
然後遠比承諾的 7 個工作日的反饋期限要快的是,僅僅兩天後就收到了回復,讓你聽了血壓驟增的答復——住建中心發給市民熱線的回復内容,差不多就是把前天物業那邊的説法,再復述了一下。
這樣的處理我當然滿意不了。于是按照規則就繼續投訴,要求進一步協調和處理。但是,類似的情況兩天後又重復了一遍……
傻眼了,那還怎麼辦呢?那就……幹脆直衝住建中心吧!
正好當時筆者也在辦理将户口遷入現居住地的業務,是需要去街道的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現場辦理的,本地的住建中心辦公地點也在同一棟樓。
所有問題的症結點
7 月 12 日上午,向部門請半天假去辦户口,順便處理充電樁的事情。在妻子帶着女兒于樓下辦户口的同時,我直接殺奔樓上的住建中心辦公室。
圖 | 本地 " 房管所 " 就在行政中心四樓
沒有預約,也不了解具體是誰負責的市民熱線信息對接,更是不了解中心人員當天的工作安排。就這麼冒冒然找上門,結果卻極其幸運地,剛好遇到了負責處理相關事務的工作人員。
那位老哥約莫四十近五十年紀,鬓角的頭發已經灰白。見到事主直接找上門來,遂邀請我去會議室裏聊聊。之後的談話持續了大約一個小時,并沒有衝突甚至沒有火氣,而更像是一場閒聊。
對于我投訴的問題以及需要解決的訴求,老哥解釋説,物業以及他這邊的反饋,并不是在 " 忽悠 ",因為 " 哪怕是你居住的這種 2017 年交付的新小區,在面對大量新能源汽車私人充電樁需求的情況下,基礎設施還是不足的。"
私樁的功率目前被限制在不超過 7kW。這看似也就三個空調的功率,并沒有超過常用 40 安倍家用電表的正常功率限制(8.8kW)。但一個小區幾百户,如果有一半人換了新能源要安私樁,又當如何?
" 建發集團 22 年交付的那個小區……對,就是你家隔壁最新的那個商品房小區,曉得伐?" 見我點頭,老哥繼續道:" 根據他們地下車庫安裝充電樁的‘分表箱’的功率額定,7kW 充電樁也最多只能裝 80 個車位。"
圖 | 實際上充電樁配的電表,集中安裝在小區分支箱室内,不但受限于配電設備的許可功率,還得看有沒有空可以安
" 但是我發現,小區地庫内有一些樁已經很久沒用了,是那種車主已經遷走但是沒有拆除的‘僵屍樁’啊。" 盡管基本認可上面基礎設施不足的解釋,但具體到細節上,筆者也确實做過足夠的功課。
而談到這一點,老哥也介紹了一些 " 其他 " 的事情。
就在今年年初,我家的小區地庫,因為充電樁故障發生了一起火災。雖然具體細節不甚清楚,但事故發生後,由于車企有自己的法律團隊護體,搞不過車企的車主于是找了物業的麻煩。根據老哥的説法,物業為此 " 攤上了官司 "。
圖 | 确實,對任何小區而言,這幕都是僅次于樓棟起火的噩夢了
簡而言之就是,只要你蓋章就意味着至少承擔一定的責任。這對于物業來説,利益不見得能有什麼,但是鍋卻有可能背的不明不白。既然如此,當然是能不背就不背。至于筆者所在小區的物業,想必在有了年初的苦頭以及我上一次的大鬧後,是更加強化了其上述的看法。
了解清楚這種種問題,也意識到了上述的邏輯,筆者心中充滿了挫折感。憋屈,但又無奈。看來我的樁這就算是黃了?但這個時候,老哥衝我擺了擺手——
" 目前雖然在執行方面有很多困難,但推廣新能源畢竟是現行國策。" 然後他拿起我此行帶來的房產證翻了翻,繼續説道:" 你是業主而非租客户……現在的政策是應該優先保障的。"
随後他表示将聯系小區物業,協調近期對本社區地庫内的 " 僵屍樁 " 進行清查和清理,盡量幫我把充電樁接電的手續落實下去。
這種疑似無路但又突然柳暗花明的感覺,一時之間讓筆者有些不知所措……
一個袖珍版的 " 黑暗森林 "
距離跑住建中心大約一周左右,又一個周末,筆者接到了小區物業的通知。最近清理了地庫的僵屍樁,同時也有一户剛好搬離,剛申請并拆走了他的設備。所以," 你可以來蓋章了,順便預繳一年車位費 "。
巧的是,接待處值班的,還是上次那位被惹急後報警的女士。而見到筆者再次上門,她直接遞來一份固定車位長租确認書。
然而地庫裏這個車位的位置卻是知道的,挨着小區内二号樓的地庫入口,距離我所住的樓棟有點遠。所以我開口問道:" 好像有點遠啊,有沒有近一些的車位?"
圖 | 客觀地講," 僵屍樁 " 雖然有,但是應該不會多。肯定是無法解決所有住户安樁的問題,但業主優先的情況下,确實能解決一部分問題
這話一出口,正俯身拉開抽屜找印章的大姐,動作立刻僵住了。但見她無奈地嘆了口氣,頭目光從眼鏡後面斜射出來撇了我一眼:" 我是好心,這邊緊挨着地庫配電間,安裝公司包的線拉到你車位上完全夠用。給換到後面,如果走個 80~100 米的線,你起碼得掏個四五千塊。"
這話説得筆者也不由老臉一紅,于是忙不迭籤字交錢。
就在大姐忙着一張一張材料敲章的功夫,物業經理從辦公室裏踱步到前台。可能是看到矛盾已經化解,又也許是感覺确實有些氣憋得慌,所以邀請我去他辦公室聊一聊。
最近兩年來,安裝充電樁這事情,一直是上面多個具有管理權的部門,各自對下強推的。其中供電部門,或者説是國網,則是其中的絕對主力。
因為對于國網來説,無論公樁還是私樁,新裝的每一台都是 KPI。無論是國有企業大院,還是政府機關駐地,乃至于各種新建居民小區或者商業中心,甚至在上海内環以内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建的典型 " 老破小 ",也得設法見縫插針給某家充電樁公司進去安幾個。主打一個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也要創造條件上。
那麼,能直接管到物業的住建中心呢?和國網不同,住建應該是沒有對應 KPI 考核的,從利益角度沾不上。但既然新能源是國策,是 " 上面 " 直接發話要求推廣的……那就配合吧!
圖 | 嚴格來説,目前小區内的充電樁,特别是地下車庫内的私人充電樁,多數都有各種各樣的問題。而即使消防設備和樁的安全措施全部到位,新能源充電車位的防火設計(抽成小區網域,各自修建防火牆)肯定也是存在問題的……
當然,麻煩遠不止上面這點。千萬不要忘記,還有一個有管理權的部門——消防。
對于消防來説,既然是 " 上面 " 要裝的,那麼本部門也要支持。但是,注意這個 " 但是 ",若是充電樁的施工圖紙沒有消防驗收,那麼就别來喊我來籤字背書了。本部門出現,那就是當場不合格開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整改就貼條禁止使用,而一旦出了事就是非法加裝!
于是,所有壓力傳遞到了物業這裏。在物業經理的説法中,最頭大的是那些成立了業委會,但業委會成員又普遍對新能源汽車懷有偏見的社區。" 而且一旦有和‘電車’相關的事故,特别是充電時着火了……我們就等着被鬧吧。" 總體而言在物業經理看來,充電樁這事物業是難見其利,卻頗受其累。
總的來説,那一個小時的交流,使筆者有了一個完全站在物業角度的新視角可以參考。盡管,其必然帶着本身的立場和價值取向。對于很多事情,也是有選擇來講的。比如説住户的私人充電樁物業固然是無利可圖,但企業公共充電樁入小區,确實能收費用的。
圖 | 畢竟這種物業雖然也一樣承擔風險,但确實是有實實在在收益的
就以筆者家住的這種城郊 2017 年交付,只有 12 棟樓六百多户的小區内外,居然就有星星、小桔以及特來電三個充電樁品牌,達到了合計 36 樁的規模——而且,都安裝在地面。
那天傍晚,物業經理拿着蓋完章的證明材料交到我手裏,希望以後萬事好好説、多商量,業主和物業要多理解。這些話當然都是對的,我也為之前顯得過激的行為,對他和負責接待和蓋章的大姐表達了歉意。
這下沒問題,可以申請獨立電表了吧?步行往家走的路上,我翻開材料看了一下。《車位使用證明》寫明了長租一年,然後和收費單據上都蓋着物業的收費章。很好,沒毛病……可為什麼連《物業許可證明》和《居民自建樁安裝告知書回執》上蓋的,也都是物業公司的收費章呢?
在我上傳全部材料的次日,網上國網應用裏面的辦理流程,就顯示為了 " 審核通過 " 狀态。
又過了兩天,就在筆者上班的時候,自稱國網的人員來電告知 " 電表弄好了 "。打開 APP 一看,真搞好了,效率挺高啊。
随後就是在新車的 APP 裏進入 " 充電服務 " 項,填該填的信息然後申請安裝個人充電樁。7 月 24 日,安裝師傅上門了。然後忙活了 3 個多小時,弄好了一切。
圖 | 折騰三周,總算結局不錯
正如物業那位大姐的説法,免費的 30 米線纜甚至還有富餘,而安在地庫裏的樁也沒必要額外買個防水保護箱子,所以除了禮貌性奉上的冰鎮紅牛與可樂各一瓶,主機廠承諾的免費安樁服務真的沒多花我一分錢。
圖 | 由于電包 39 度多點,還得保護其壽命不充滿也不放光,所以實際充電有點頻繁……
從 7 月 24 日晚開始到 7 月 31 日,一共充了 6 次能,大多是 22 點以後的谷電。于是合計 147 度,合計 48.6 元。
圖 | 這個用車成本确實香
什麼,各位要問我章是怎麼回事?老實説,這就未免有點不懂事了啊……反正我就當沒看出問題直接給上傳網上國網了,而國網的後台審核也認為是沒問題的。于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了。
|林登萬|
凡是有自由意志的地方,就會有林登萬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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