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理财經驗:中電興發收監管函:未按規定及時預告,歡迎閲讀。
中新經緯 9 月 4 日電 9 月 4 日,深交所向中電興發下發監管函。
深交所表示,近日,中電興發披露《2023 年半年度報告》,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 -10622.99 萬元,較上年同期下降 212.25%。該公司未按規定在 2023 年半年度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進行預告。
來源:深交所網站
深交所指出,中電興發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 ( 2023 年修訂 ) 》第 1.4 條、第 2.1.1 條、第 5.1.1 條的規定。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中新經緯注意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 ( 2023 年修訂 ) 》第 5.1.1 條規定,上市公司預計半年度淨利潤為負值的,應當在半年度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進行預告。中電興發披露上半年業績預告的時間則在 7 月 17 日,距半年度結束之日已超過十五日。
官網信息顯示,中電興發始創于 1997 年,是在原國家電子工業部中國電子器材總公司下屬公司的基礎上改制設立。公司擁有人工智能與物聯網、雲計算與雲存儲、大數據技術及應用三大產品線。
二級市場方面,中電興發 9 月 4 日收漲 2.09% 報 5.86 元 / 股,現總市值 43 億元。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萬可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