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老板離婚7年後才披露詳情,員工涉行賄案被國家電網“熔斷”招标,股價3天跌超20%,這家上市公司回復各種“找理由”,歡迎閲讀。
以國家電網為核心客户的鼎信通訊 ( 603421.SH ) 最近遇到了麻煩。
3 月 29 日晚間,鼎信通訊發布公告,稱國家電網自 2024 年 2 月 18 日起對公司全部采購品類啓動招标采購 " 熔斷機制 ",并對公司涉嫌違規事項啓動調查。
3 月 21 日,公司還曾發布公告:實控人王建華因與配偶產生離婚糾紛,所持 14079050 股公司股票被司法凍結。
值得注意的是,鼎信通訊的兩次公告分别顯示,國家電網對鼎信通訊暫停得標資格的 " 告知 " 早在 2 月 27 日就下發;實際控制人離婚日期和訴訟内容也未公告。這不禁讓投資者懷疑: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存在嚴重遲延的情況?
針對這些問題,3 月 29 日,上交所向鼎信通訊下發《問詢函》。同一天,鼎信通訊還公告稱,因涉嫌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于 3 月 29 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公司已被證監會立案。
4 月 3 日晚,鼎信通訊的回復公告披露了更多涉事具體信息。
員工涉行賄案是被 " 熔斷 " 起因
3 月 29 日盤後,鼎信通訊發布風險提示性公告。公告稱:"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收到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文中簡稱國家電網、國網)的通知,由于公司存在涉嫌違規的情形,根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關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決定自 2024 年 2 月 18 日起對公司全部采購品類啓動招标采購‘熔斷機制’,并對公司涉嫌違規事項啓動調查。"
從鼎信通訊發布的信息來看,公司接到相關通知已經是一個月之前。
4 月 3 日,鼎信通訊披露了更多涉事具體信息。鼎信通訊在回復公告中表示,公司于 2 月 27 日收到國家電網的通知,内容是 " 根據國網公司輿情監測結果,貴公司可能存在向國網公司系統人員行賄的情況。按照相關規定,2024 年 2 月 18 日起對貴公司全部采購品類啓動招标采購‘熔斷機制’ "。
2023 年 12 月 27 日,湖北省荊門市掇刀區人民法院判決李某華受賄,其中涉及公司前員工邢某向其行賄,公司因該案件輿情被國家電網采取 " 熔斷機制 "。
鼎信通訊稱,該案件所涉事項為前員工個人行為,公司未授意或指使前員工進行行賄。公司未收到過任何法律文書或被要求配合司法及紀檢部門調查,相關生效判決亦未要求公司承擔任何責任,公司前員工也未被判處行賄罪。
鼎信通訊稱,收到通知後,公司第一時間通知到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和副總經理等相關責任人。
不過,鼎信通訊表示,相關責任人經過讨論和分析後,初步認為公司不存在輿情中提到的行賄問題。具體原因為包括公司此次收到的是調查通知,并非處罰通知,且熔斷期間不影響公司已得標合同的正常執行等。
此外,經過分析,鼎信通訊近三年一季度的得標金額,占公司全年營業收入的比例較低,同時公司從得標到實際交付需要一定的周期,一季度的得標金額通常無法全部确認為當年收入,因此 2024 年一季度被采取 " 熔斷機制 " 對全年營業收入實際影響更小。
鼎信通訊表示,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收到通知後未予披露。
但現實發展明顯不像公司高層 " 初步認為 " 的那樣。眼看要進入二季度,公司仍未被解禁,因此,3 月底,公司 " 不得已 " 披露了上述可能對公司業績帶來重大影響的 " 通知 "。
如按照情況比較嚴重的熔斷 1 年,對公司業績影響幾何?鼎信通訊在 3 日的回復中給出了測算。
公司表示,假設本次熔斷期為 1 年,按照近兩年公司在國家電網的得標金額和确認收入情況估計," 熔斷機制 " 會在未來 3-4 年内導致公司營業收入合計下降約 16.5 億元,在 2024 年會減少公司營業收入約 5.5 億元,接近公司 2022 年營收的 2 成。在 2025 年會減少公司營業收入約 8.5 億元。
此前,鼎信通訊公告顯示,鼎信通訊 2022 年度在國家電網的得標金額為 16.51 億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 53%;公司 2023 年度在國家電網的得標金額為 16.32 億元。
實控人離婚 7 年後公司才披露詳情
值得注意的是,3 月 21 日晚間,鼎信通訊曾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王建華因協定糾紛,所持公司 14079050 股股票被司法凍結,被凍結的股份數占其持股總數的 9.27%,占公司總股本的 2.16%。
鼎信通訊表示,經公司與王建華核實,本次股份被凍結事項是因其本人與張啓女士離婚分配協定所發生的民事财產糾紛,該事項尚待人民法院進行審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有投資者當時表示,公司對實際控制人的離婚公告模糊且延遲。" 何時離婚沒有披露,财產分配股權官司何時啓動的也沒披露,一上來就是股份凍結公告,投資者的知情權如何保障?"
而在 3 日晚間的回復公告中,鼎信通訊首次披露了實際控制人王建華的婚姻變動情況。
據公司首次披露的信息,早在 2017 年 1 月 24 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王建華與張啓籤署《離婚協定書》,協定書涉及上市公司股權。
在《離婚協定書》中,有關股權的具體分配情況是:王建華持有鼎信通訊 1 億多股股份中,約 3295 萬股股份歸張啓所有 ( 占公司當時總股本的 7.60% ) ,但仍由王建華持有。張啓委托王建華代為行使該部分股份的全部股東權利,委托期限為 15 年,從雙方離婚之日起算。
同時,王建華承諾,在 2025 年年内,向張啓支付 1 億元人民币的現金或等價值股份補償。
或許是現金補償出現争議。2022 年 8 月 17 日,張啓向青島市崂山區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要求王建華支付其現金補償款 1 億元及利息 385 萬元,此後又包括屬于其的股份多年分紅及利息約 1128 萬元。
經過一審、二審,這場訴訟馬拉松仍未結束,而是由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回原審法院重審,該案将于 2024 年 5 月 9 日開庭審理。
鼎信通訊承認:"《離婚協定書》涉及股權分配,王建華在籤署《離婚協定書》 時未通知董事會并履行公告義務,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時的情形。" 主要因實控人 "對相關法規學習理解不到位"。
鼎信通訊股價本周已連續三天大幅下跌,4 月 1 日至 4 月 3 日,公司股價共計下跌 21.38%,區間成交額 3.4 億元。公司 4 月 3 日晚間發布股票交易異動公告稱,截至目前,國家電網就公司 " 熔斷機制 " 事項正在調查中,尚未公布調查結果,存在不确定性。
聲明:文章内容和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編輯|孫志成 蓋源源 杜波
校對 |何小桃
封面圖自視覺中國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每經網、公開資料、财聯社等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