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孩子遲到沒趕上校車,爸爸高速上故意别停校車,被判刑!,歡迎閲讀。
近日,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追逐競駛型危險駕駛案件,被告人張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遲到後故意别停校車
2023 年的一個早晨,張某駕車搭載妻兒,來到上海市嘉定區某路的校車上車點,要送孩子坐校車。然而,張某并沒有在規定的發車時間前趕到,眼看已經到點,校車司機陸師傅遂按照時間節點正常發車,駛入高速前往學校。
遲到的張某因為校車沒有等候,而心生不滿,遂一腳油門駛上高速,追趕載有十餘名小初學生的校車。
追上校車後,張某故意采用點刹、變道等方式别擋陸師傅駕駛的校車 ,迫使校車低速行駛後在道路中間停下。校車司機陸師傅為了保障行駛安全,啓動車輛開往右側應急車道,但張某依然連續多次故意采用刹車、變道等方式繼續别擋陸師傅所駕車輛, 嚴重影響陸師傅正常、安全行駛,致使校車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駛最終停在應急車道内。待張某駕車離開後,校車才最終駛回學校。
公安機關經偵查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抓獲張某,張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構成危險駕駛罪獲刑
嘉定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在道路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被告人張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綜合本案的事實、情節,嘉定區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張某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六千元。
一審判決後,被告人張某服判息訴,案件發生法律效力。
來源:新聞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