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理财經驗:深交所二度關注秀強股份:張小偉承認籤署股價操縱協定 原實控人盧秀強被曝侵占資金,歡迎閲讀。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曉晖 江蘇秀強玻璃工藝股份有限公司(300160.SZ,下稱 " 秀強股份 ")原實控人盧秀強涉嫌股價操縱案仍在發酵。
" 關于盧秀強是否提供 1 個億的資金供操盤方交易股票一事,我們沒有能力去核查清楚,這涉及到個人信息。張小偉和盧秀強提供給公司的信息,已經全部在公告中披露,深交所的第二封關注函,我們會在規定的時間内回復。"7 月 25 日下午,秀強股份董秘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對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
在對深交所有關秀強股份原董秘張小偉,以及現任總經理、原實控人盧秀強涉嫌操縱股價的第一封關注函回復中,張小偉承認籤署了股價操縱協定,但表示該協定未執行。
張小偉承認籤署股價操縱協定
媒體曝出張小偉離婚案中,其前妻曝光時任秀強股份董事會秘書張小偉(甲方)于 2016 年 11 月 6 日與操盤方吳偉(乙方)籤署合作協定,約定甲方出資 2 億元,由乙方拉升公司股價,疑似助公司原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現任總經理盧秀強高位減持公司股份,并披露協定條款和數段錄音。
深交所于 7 月 16 日向秀強股份發去第一封關注函,要求公司核查并説明盧秀強、張小偉是否與相關人員籤署上述協定,上述協定内容是否屬實,上述人員在 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2017 年 3 月 13 日期間是否存在參加或者實施操縱你公司操縱股價的行為。
秀強股份于 7 月 20 日做出回復稱,盧秀強、張小偉分别向公司出具了情況説明。
盧秀強表示,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3 月期間本人多次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做質押融資借款。為償還股權質押融資借款之需要,本人口頭委托時任董事會秘書張小偉具體辦理股票減持事宜,但沒有委托張小偉籤協定,也并不知悉協定存在。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2017 年 3 月 13 日期間本人不存在參加或者實施操縱公司操縱股價的行為。
張小偉表示,經人介紹認識吳偉,2016 年 11 月 6 日,在未向盧秀強匯報的情況下,本人自己與吳偉籤了與本次股票減持相關的協定,受多方面因素影響,上述協定并未實際執行,因此事後也未向盧秀強匯報。2017 年 3 月,本人将盧秀強委托的股票通過大宗交易等方式減持給其他方,本次減持與上述協定的籤署方、協定所涉内容均無關。2016 年 11 月 6 日至 2017 年 3 月 13 日期間本人并未實際參加或者實施操縱公司操縱股價的行為。
在秀強股份 7 月 20 日的回復函中,相關方未對錄音中提及的 " 盧秀強提供一個億資金給操盤方 " 用于股票交易,并在 2016 年 11 月 15 日疑似操盤方将股價拉至漲停的事項做出回應。
秀強股份對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公司無法核查上述信息,以及公司所披露的公告信息均源自張小偉、盧秀強本人陳述。
盧秀強被曝侵占上市公司資金
2023 年 7 月 21 日,深交所向秀強股份發來第二封關注函,此關注函與盧秀強是否侵占資金有關。
2017 年 7 月 24 日,秀強股份披露《關于實際控制人參與發起設立教育產業并購基金的公告》,公司原實際控制人盧秀強與相關方共同發起設立新餘中啓教育產業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下稱 " 新餘中啓 ")。
2019 年 6 月 13 日,秀強股份披露《關于公司幼兒教育資產出售暨關聯交易的公告》,秀強股份與原控股股東宿遷市新星投資有限公司(下稱 " 新星投資 ")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籤署資產出售協定,将公司下屬幼兒教育業務相關公司股權出售給新星投資。
近日,盧秀強被媒體曝出涉嫌挪用新餘中啓和徐州幼師幼教集團資金。
深交所要求秀強股份核查盧秀強及其關聯方,是否存在侵占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
經濟觀察網記者搜索司法文書發現,2020 年 7 月 15 日,新餘中啓向新餘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 " 新餘中院 ")提起訴訟請求:
盧秀強交還新餘中啓的企業營業執照、公章、法人章、開户許可證、銀行優盾;盧秀強退還侵占的新餘中啓資金 100707753.60 元,暫計算至 2020 年 7 月 10 日的資金占用利息(按實際占用的金額和時間,年 20% 的利率計算)39845086.80 元;以及 100707753.60 元為基數,按照年 20% 的利率,自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計算至實際退還之日止的資金占用利息;本案訴訟費用由盧秀強承擔。
新餘中啓成立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新餘泓明晟德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為企業執行事務合夥人,盧秀強為有限合夥人。
2017 年 7 月 27 日,新餘中啓股東變更,增加東證融匯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雲橋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為有限合夥人,注冊資本金從 14000 萬元增加到 51000 萬元。
2020 年 4 月,新餘泓明晟德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委托第三方審計發現,盧秀強利用其實際控制合夥企業印章、銀行優盾等便利條件,大量挪用、侵占合夥企業資金,累計金額達 367783463.60 元,迄今有 100707753.60 元未能償還。
該訴訟沒有得到新餘中院的受理,新餘中院以管轄權異議為由,裁定本案不屬于該院審理。
盧秀強與新餘中啓之間的資金侵占糾紛是否還有下文,尚無公開信息可知。但新餘中啓的股權結構顯示,該公司與上市公司秀強股份沒有關聯關系。因此,該資金占用糾紛很可能只屬于盧秀強的個人糾紛,盧秀強并沒有侵占上市公司的資金。
至記者截稿,秀強股份尚未對深交所第二封關注函做出回復。
有投資者在 7 月 24 日對秀強股份提問:" 請問盧秀強總經理還在繼續履職工作嗎?"
秀強股份尚未回復該投資者的提問。
經濟觀察網将繼續追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