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女子多次從10樓抛糞便,被拘役3個月!理由竟是“馬桶堵塞又懶得下樓”,歡迎閲讀。
自去年 6 月起,江蘇常州一小區有人頻繁從高樓往下抛屎,把小區搞得臭烘烘不説,甚至還差點砸到居民頭上。
沒想到的是,幹這種龌龊事的竟是年輕女子王某,她的理由很簡單:馬桶堵塞又懶得下樓,所以就多次把裝有排泄物的垃圾袋從 10 樓往下扔。
由于王某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今年 3 月 29 日,常州市武進區檢察院以高空抛物罪對其提起公訴。目前,當地法院已對此事作出判決,王某被判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兩千元。
小區裏頻現 " 屎包 ",竟是居民從樓上扔下的
去年 6 月下旬,常州市武進區一小區居民向物業反映,有人将裝有排泄物的垃圾袋随手扔在小區内的步道上,希望物業抓緊處理。
起先,這件事并未引起大家的重視,以為只是偶發情況。沒想到,從那以後,裝有排泄物的垃圾袋就經常出現在上述步道附近,甚至有人看到," 屎包 " 就是從樓上扔下來的。
小區内有人高空抛擲排泄物,消息在業主群内傳開,一時間,這棟居民樓附近的步行道成了小區裏有名的 " 危險區網域 ",業主們都不敢經過此處。
" 發現黑色垃圾袋的時間一般是上午八九點,有時候落在這棟居民樓門口的步道上,有時候挂在綠化帶的灌木叢或者樹上,裏面都是大便,有時候一天還會扔兩次。扔在步行道上的每次都濺得到處都是,不好清理,需要提着水桶衝刷很多遍。" 小區保潔孫師傅説。
自從發現有人高空抛屎,物業就在小區内展開了調查,遺憾的是沒人承認是自己幹的。無奈之下,只好在正對該棟居民樓的位置加裝了監控探頭。
天太熱懶得下樓,她一個多月高空抛屎幾十次
據了解,安裝了監控設備不久,小區内再次發生高空抛屎事件。去年 8 月 5 日上午 10 點左右,小區業主周先生在該棟居民樓附近散步,突然之間天降一個黑色垃圾袋," 垃圾袋就掉在離我大概一米遠的位置,都炸開了,裏面都是大便,還灑了幾滴水出來到我的臉上。" 氣憤不已的周先生立即向物業反映這一情況。
此後,小區物業根據視頻畫面鎖定高空抛屎的正是該棟居民樓 10 樓某户,随即報了警。據了解,涉事房屋已出租,事發時有多名租客共同居住,警方最終依據抛擲排泄物的視窗判斷,确定高空抛物的正是年輕女子王某。
到案後,王某很快承認了高空抛物行為。據王某交代,出租屋内的馬桶經常堵塞,她很少使用,正常大小便都裝在垃圾袋裏。自去年 6 月下旬起,因天氣較熱她就懶得下樓扔垃圾,便直接将裝有排泄物的垃圾袋從樓上扔下去。
經檢察機關審查查明,去年 6 月下旬至 8 月初,短短一個多月時間裏,王某累計向樓下扔了數十次排泄物,此外還扔過一次廚餘垃圾和砧板。
犯高空抛物罪,女子被判拘役三個月
作為該案的承辦人,武進區檢察院檢察官毛竹介紹,王某所住樓層 10 層可以認定為高空,抛擲落點為步行道,日常極有可能有行人通過,抛擲物品為糞便、砧板等,結合高度判斷具有一定傷害性且極為惡心。其抛擲行為不僅引發小區業主普遍的不安、氣憤、緊張心理,使業主選擇繞行,影響公共秩序,還造成物業保潔、保安等人力損失與加裝監控等财力損失,抛擲的排泄物還近距離落到業主身邊。綜合以上情形,檢察機關認定王某從建築物高空抛擲物品,屬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應當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3 月 29 日,武進區檢察院以高空抛物罪對王某提起公訴,4 月 9 日,法院依法判處王某判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兩千元。
據毛竹介紹,高空抛物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罪名,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規定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而除刑事責任外,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也明确了高空抛物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從建築物中抛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确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