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投行負責人被10年市場禁入!對重組項目内幕交易,賺錢不成倒虧533萬,歡迎閲讀。
财聯社 9 月 15 日訊(記者 陳俊蘭)9 月 13 日,證監會披露一張罰單,光大證券時任投行部負責人趙遠軍因違規買賣證券和内幕交易 " 星星科技 " 兩項違法行為,被處以 460 萬元罰款,并執行 10 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罰單顯示,證監會對趙遠軍内幕交易 " 星星科技 " 以及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證券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 , 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應當事人要求 , 舉行了聽證會 , 聽取了趙遠軍的陳述和申辯。證監會對于趙遠軍的四條申辯意見不予采納。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具體來看,2020 年 3 月 16 日,星星科技發布公告,拟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方式購買江西星星 48.75% 股權并募集配套資金,因此次交易構成重大資產重組,光大證券被聘為本次交易的獨立财務顧問。
2020 年 2 月 17 日,光大證券康某結合星星科技情況和融資規則,設計了相關重大資產重組方案。2020 年 2 月 19 日,康某向趙遠軍匯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的情況。趙遠軍向光大證券相關負責人報告相關事宜,并指示康某進行重組項目的可行性分析。2020 年 2 月 20 日,康某向趙遠軍發送了相關分析報告。2020 年 2 月 22 日,趙遠軍參與了與星星科技方面就該項目進行的視頻會晤。
星星科技發布的相關重大資產重組方案在信息公開前屬于 2005 年《證券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的内幕信息。該内幕信息形成時間不晚于 2020 年 2 月 22 日 , 公開于 2020 年 3 月 15 日。趙遠軍屬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 知悉時間不晚于 2020 年 2 月 22 日。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2020 年 2 月 25 日、28 日 , 趙遠軍使用 " 趙某江 " 證券賬户合計買入 " 星星科技 "160.16 萬股 , 成交金額 1141.22 萬元。2021 年 8 月 18 日、19 日 , 趙遠軍累計賣出 " 星星科技 "160.16 萬股 , 成交金額 609.59 萬元。經計算 , 上述交易虧損 532.59 萬元。
上述事實,有相關證券賬户資料及交易記錄 , 銀行流水 , 星星科技、光大證券提供相關材料 , 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詢問筆錄 , 電子設備取證信息 , 交易所盈利計算數據等證據證明 , 足以認定趙遠軍涉及内幕交易。
光大證券也就此向媒體回應稱,近年來,公司嚴格落實《證券法》及相關監管要求,持續夯實提升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管控力度,并從合規、内審、紀檢等條線形成監督合力,通過信息申報管理、交易行為監控核查、違規行為追責問責、加強警示案例教育等形成全面管控機制,對員工執業行為違法違規問題堅持 " 零容忍 " 原則,建立問責體系強化問責力度。
光大證券強調,下一步,公司将持續完善管控長效機制,以嚴的措施推動嚴的氛圍全面形成。
申辯被否,已被認定内幕交易
在聽證過程中 , 趙遠軍提出如下申辯意見 :
一是案涉内幕信息形成時點認定錯誤。
二是其不知悉案涉内幕信息。
三是其買入 " 星星科技 " 是基于朋友推薦和個人研究 , 且案涉交易行為不具有異常性。
四是量罰過重。其存在積極配合調查等情形。
經復核 , 證監會對趙遠軍上述申辯意見不予采納 , 并認為 :
一是案涉内幕信息形成時點認定準确。
二是在案證據足以證明趙遠軍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收到相關重大資產重組方案設計 , 于 2 月 22 日參加了相關視頻會晤。趙遠軍系法定内幕知情人 , 在知悉相關重組信息後負有戒絕交易的法定義務 , 其提出的基于朋友推薦和個人研究等申辯理由 , 不構成阻卻内幕交易的正當事由。
三是證監會在量罰時已充分考慮了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 , 量罰适當。
截至目前,中證協官網已無趙遠軍的執業注冊信息,盡管趙遠軍已經離職,但監管部門對于其在職期間的違規行為仍然進行了追責。監管部門還強調,券商需要加強對員工投資行為的監控,以預防内幕交易、市場操縱、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等不當行為,确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證券法》明确規定,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任期或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間接持有、買賣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此外,券商還需要求員工申報其配偶、利害關系人的證券投資賬户信息,以建立有效的防範機制。
内幕交易頻發,監管 " 零容忍 " 執法
8 月 16 日,證監會發布 2024 年上半年證監會行政執法情況綜述。上半年,證監會對操縱市場、内幕交易類案件共作出處罰 45 件、同比增長約 10%,處罰責任主體 85 人(家)次、同比增長約 37%,罰沒金額約 23 億餘元、同比增長約 9%。罰單數量顯著增加,覆蓋範圍不斷擴大,顯示出監管機構的嚴厲态度和對市場亂象 " 零容忍 " 的決心。
同時證監會表示,将立足 " 效 ",一以貫之全面打擊操縱市場、内幕交易等交易類違法,助力維護市場定價功能正常發揮。還将從三個方面構建防範違規炒股的長效機制,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一是完善制度機制。制定依法從嚴打擊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行為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壓實機構主體責任,督促證券公司強化内部監測、自查自糾及問責機制,落實全員合規管理,實現對各分支機構及從業人員的一體化垂直管理,各證監局将開展專項現場檢查。完善從業人員投資行為管理規則,督促機構健全投資申報、審查、監控、懲戒等内控制度,完善投資行為管理機制,進一步堵塞證券從業人員監管制度及執行中的漏洞。
二是強化監管執法。對違規行為 " 露頭就打 ",對管控不力的機構從嚴問責,對違規人員強化立體化懲戒體系,構建 " 一處違規、處處受限 " 的懲戒機制,加強違規行為的通報警示,開展專項治理行動。
三是持續淨化行業生态。堅持 " 兩個結合 ",深入開展行業文化建設綜合治理,督促機構切實做到 " 不逾越底線、不唯利是圖、不急功近利、不脱實向虛、不胡作非為 ",堅持誠實守信、以義取利、穩健審慎、守正創新、依法合規。完善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基本規範和操守準則,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分類名單制度和執業聲譽管理機制,加快形成從業人員管理 " 嚴 " 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