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外部專家邀請出問題,有券商遭罰,近年多見輿情事件,歡迎閲讀。
财聯社 11 月 14 日訊(記者 林堅)11 月 13 日,上海證監局官網披露了兩張與賣方研究有關的罰單,均涉及信達證券上海投資咨詢分公司。
罰單指出。聘請外部專家時,信達證券上海投資咨詢分公司與分析師存在違規事項,并均被出具警示函。而就在今年 10 月底,中證協剛披露的 2023 年券商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經營情況中,就重申了券商在聘請外部專家時應加以合規管理。
這同樣是一次 " 一案雙罰 " 的情況。罰單顯示,經查,信達證券上海投資咨詢分公司在邀請外部專家參與證券投資咨詢服務以外咨詢服務時,存在相關管控不到位,未嚴格規範有關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等問題。此外,韓字傑在信達證券上海投資咨詢分公司任職期間,在邀請外部專家參與證券投資咨詢服務以外咨詢服務時,未能遵守相關執業規範要求。
其中,韓字傑違反了《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95 号)第四條的規定,即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遵守公司章程和行業規範,恪守誠信,勤勉盡責,廉潔從業,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投資者合法權益。
信達證券上海投資咨詢分公司的行為不符合《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範》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四項的規定。
關于對信達證券上海投資咨詢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關于對韓字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聘請外部專家時出現合規風險
信達證券上海投資咨詢分公司就是信達證券研究業務展業的經營主體之一,建立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在業内,券商通過投資咨詢的分支機構進行研究業務展業較為普遍;罰單顯示的個人韓字傑原為信達證券的電子研究員,研究方向為半導體設備、半導體材料、集成電路設計。中證協官網最新顯示,已無韓字傑的注冊執業信息。韓字傑最後一次署名的公開研報是今年 7 月發布的《電子行業 2024 中期策略報告:從雲到端,AI 引領電子行業基本面持續向好》半年度策略報告。
《電子行業 2024 中期策略報告:從雲到端,AI 引領電子行業基本面持續向好》内文信息
邀請外部專家為客户提供相應研究服務,是賣方研究較為常見的舉動。近年來,在邀請外部專家出席活動出現問題的也不鮮見,并對涉事證券機構的信譽造成了損害。
根據中證協對 2023 年券商研究業務的全面調研,這種不合規的現象還是存在,部分券商邀請外部專家較頻繁,對外部專家依賴性較強,對專家身份核實、合規管理等不到位,存在較大風險隐患。中證協在《2022 年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經營情況統計報告》中,就直指券商研究所的三大問題,其一就是邀請外部專家較頻繁,存在風險隐患。這次罰單或也間接證明了這一現狀。
在過去,券商對專家智庫的構建主要分為兩種模式,其一為内部專家智庫,由券商自行構建,合規風險小,也有助于與專家建立更深層次的聯系;其二為外部專家智庫,通過與第三方專家咨詢公司等外部機構合作形成,該模式能夠有效彌補券商内部專家資源的不足,且操作具有較高的靈活性,運用較多。
為何監管重點關注聘請外部專家的合規問題?
外邀專家存在哪些風險?
一是在邀請外部專家時,未對專家身份有效核實,從而引發合規風險。
二是外部專家在提供服務時,其發言内容可能未經合規審核或審核不充分,言論或觀點存在不合規虛假、誤導性等。
三是公司在邀請外部專家時,可能未能做好風險防控,包括對外部專家的背景調查、合規培訓以及監督和評估等。
四外部專家的不當言行可能引發負面輿情,損害邀請部門的聲譽,造成不良影響。
尤其是,在券商舉辦的機構電話會議中,部分受邀參與的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或行業專家向券商的 " 白名單 " 機構客户透露了未公開信息,甚至傳播了不實信息。這種行為引起了公眾的質疑,并可能導致上市公司違反信息披露規定,引發内幕交易的風險,誤導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的操作,嚴重擾亂了資本市場的正常秩序。
監管多次重申以及強調,券商應切實加強對邀請外部專家的合規管理,各機構應嚴格按照《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範》規定,聚焦主責主業,不斷提升自身研究能力,将邀請外部專家維持在适度、合理水平,加強廉潔從業管理,做好風險防控。對于券商而言,從源頭上進行規範管理、降低邀請外部專家參與訪談或研讨會可能導致的風險尤為重要。
例如,券商需制定或更新合規政策,明确與外部專家合作的規範,涵蓋保密義務、信息披露的限制以及違規行為的後果。此外,在邀請外部專家參與之前,證券商應進行詳盡的背景審查,确保專家之間不存在利益衝突,并且擁有良好的職業操守記錄。同時,被邀請參與訪談或研讨會的外部專家應籤署相關協定,明确在活動中允許分享的信息範圍以及禁止披露的信息内容。券商還應加強員工的合規培訓,明确從業人員應遵守的界限。
記者還注意到,對于聘請外部專家的政策管理也在進一步的發揮影響。證監會 2023 年 12 月發布的《關于加強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管理的規定》中,就明令禁止專家服務付費,這也使得加大内部專家庫體系搭建、減少對外部專家的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