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復活”你的偶像,僅需50元?,歡迎閲讀。
中新經緯 3 月 19 日電 ( 林琬斯 ) 近日,話題 " 喬任梁父親喊話撕下 AI 復活明星偽善面具 " 引發熱議。有律師指出,擅自使用 AI" 復活 " 已逝明星,對已故人士的肖像、姓名等構成了侵害。
18 日,中新經緯在電商平台與社交平台檢索發現,仍有博主發布通過 AI 技術手段 " 復活 " 的已故明星視頻。不少創作者對外接單,一單收費最低 50 元,還有商家在招收學徒和代理。
一單收費最低 50 元
所謂 " 復活 " 明星,即利用生成式 AI 技術,将逝者的圖片、視頻和聲音資料輸入算法模型,從而生成一個能夠模拟逝者聲、形的數字形象。
18 日,中新經緯以消費者身份咨詢某制作商家,對方表示,可以制作已離世明星的 AI 視頻,根據素材自行選擇呈現的效果,一單收費最低 50 元。
上述商家表示,50 元一條的 " 復活 " 明星視頻是 AI 配音,視頻效果只是簡單眨眼動嘴。若要求明星原聲配音,一條視頻則需 300 元。
當前,通過 AI" 復活 " 逝者已成為一門生意。中新經緯搜索發現,電商平台上多家自稱能 " 復活 " 逝者的店鋪商品鏈接标價僅 5 元、10 元。用 AI" 復活 " 逝者有兩種方法,一種是用逝者的照片或視頻為素材制作視頻,聲音可以用 AI 配音或者用 AI 模仿人物原聲。
若用照片生成的話,視頻僅有頭部動作與面部表情變化,價格在幾十元至千元不等,時長在 20 秒至 2 分鍾。若用視頻為素材生成,視頻則包括全肢體動作和面部表情變化,價格多在千元以上,時長在 1-5 分鍾。
另一種則是制作一個可以實時互動的 " 聊天機器人 ",這個 " 機器人 " 不僅可以模拟逝者的聲音和容貌,還能模拟逝者的性格,用户可以與機器人進行 " 語音通話 " 或 " 文字實時聊天 "" 實時視頻聊天 "。如果想制作一個可以實時視頻聊天的機器人,一次收費要 4000 元至 30000 元,一次對話時長在 20 分鍾至 30 分鍾。
有商家介紹,這種屬于私人訂制的生命數字人," 就像在和對方微信聊天一樣,用于輔助心理治療。" 不過,制作這種買家需要提供大量的視頻、聲音素材供 AI 模仿學習。也有商家表示 " 很麻煩,不怎麼接 ( 這種單子 ) 。"
在中新經緯咨詢的 17 位商家中,僅有 4 位表示可以制作 " 復活 " 明星的視頻,其餘商家表示," 復活 " 明星有法律風險,可能涉及版權和肖像權問題," 復活人物是親屬家人才可以定制 "。
有商家表示可以做 " 復活 " 明星的視頻,但只能做圖片轉視頻,語音也只能説一些 " 大家好 " 類的祝福語,不能有誘導、誤導與争議性的内容,不能作為其他商業用途,另需籤署免責合同,因為 " 有人拿這個去做違法的事情 "。
也有商家直言," 復活 " 明星的視頻呈現效果沒有限制,也可以發布到互聯網,若用于商用,風險需要買家自行承擔。
律師:呼籲網絡平台加強監管
" 復活 " 逝者的視頻并非無暇。
以商家發來的一條自稱售價 999 元的明星 " 復活 " 視頻來看,雖然是已逝明星的聲音與容貌,但人物的聲音與口型對不上,面部表情 " 亂飛 ",乍一看有些 " 出戲 "。
對此,商家表示," 復活 " 視頻只能模拟人物的説話方式,但模拟不了被復活人物的一些細節動作,肢體可以動,但不太像。對方表示,讓逝者在視頻中做一些肢體動作的出片時間在 2 個工作日,需要身體全面 3D 建模," 現在的 AI 技術還達不到 "。
另外,前述商家還表示,還原人物音色需要高清且無雜音的聲音檔案,時間越長越好。目前的 AI 算法是基于普通話語料訓練的,方言訓練得少,缺少微調," 復活 " 視頻對方言和口音的支持較為有限,價格也更高。
清華大學新聞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沈陽的主要研究方向為 AI 和大數據、虛拟人和機器人等,他在接受中新經緯采訪時表示,目前市面上 " 復活 " 逝者主要使用的技術,較高級的是使用大模型加虛拟人制作,比較一般的則是通過 AI 做成局部可動的視頻。
同時,沈陽也指出,無論是高級的還是比較一般的技術,,通過 AI 技術手段 " 復活 " 已離世的明星,最大的難點在于動作細節與方言口音。
他表示,大模型沒有内置方言,如果只是讓大模型生成的人物説一小段固定的方言難度不大,但是如果想讓 AI 自動生成方言并進行長時間的對話仍難實現。動作細節包括表情,如果用 AI 驅動是比較難的,需要長時間的打磨。
除了技術上有難點,更值得關注的是," 復活 " 明星也構成侵權。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楊保全在接受中新經緯采訪時指出,已故人士雖然不享有隐私權、肖像權等權利,但不代表已故人士沒有隐私和肖像,他們的隐私和肖像也同樣需要得到保護。在他們受到侵害時,法律也給出了解決辦法。《民法典》規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隐私、遺體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當已故人士的隐私、肖像受到侵害時,他們的家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對他們進行保護,同時撫慰自己被揭開傷疤的痛。
那麼,如果商家與消費者籤署了免責合同,商家是否真的可以免責?
楊保全表示,商家出售此類視頻用于牟利,是一定要承擔責任的。不管消費者購買視頻用于何種用途,商家已經從售賣行為中獲取利益,并且從擅自使用 AI" 復活 " 已逝明星開始就已經是對已故人士的肖像、姓名等構成了侵害,因此,商家是必須承擔責任的。
對于消費者而言,楊保全表示,如果購買此類視頻用于牟利,或者用于自媒體來招攬粉絲,那麼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已逝明星的家屬對于侵害親人肖像、姓名、隐私甚至名譽的侵權行為,視對方侵害行為的嚴重程度和後果,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害行為,消除不良影響,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不過,楊保全也提及,目前還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來規範擅自使用 AI" 復活 " 逝者的行為。解決這方面問題适用的法律主要是《民法典》對死者姓名、肖像、隐私等方面保護的通用條款。
對此,楊保全呼籲,一是加強立法,針對擅自利用 AI" 復活 " 已故明星制作視頻牟利的行為進行明确的法律約束;二是鼓勵新技術在合法合規、合理合情的基礎上發展和應用;三是網絡平台加強監管,對此類視頻嚴格審查,一經發現可采取删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避免視頻在更大範圍地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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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常濤 李中元
作者:鄭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