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茅台+咖啡,不是想賣就能賣,有商家被罰!,歡迎閲讀。
貴州茅台與瑞幸咖啡推出的聯名咖啡 " 醬香拿鐵 " 火爆出圈!瑞幸咖啡醬香拿鐵新品刷新單品紀錄,單品首日銷量突破 542 萬杯,首日銷售額突破 1 億元。
其他商家若 " 搭便車 " 或構成侵權
" 醬香拿鐵 " 出圈走紅之後,其他商家能否在飲品中添加茅台作為宣傳賣點?
據中新财經,有茅台工作人員向媒體表示,如果咖啡店擅自在飲品中添加茅台售賣,屬于侵權行為。據九派新聞,茅台客服對上述説法進行了補充," 餐飲店若在商品中添加茅台售賣,并以此作為賣點宣傳,便屬于侵權行為。若不以此打廣告,則不算侵權。"
從 " 茅台咖啡 " 到 " 茅台火鍋 "
是創意還是侵權?
據媒體報道,茅台工作人員稱," 醬香拿鐵 " 是茅台與咖啡品牌的第一次聯名合作。但實際上,市場上早已出現了茅台咖啡。某眼查 App 顯示,曾有商家因自制 " 茅台咖啡 " 被處罰。2022 年,無錫市心甜化妝品經營部在未領取食品經營許可的情況下銷售 " 茅台咖啡 ",且在店内設定 " 專屬特調茅台咖啡 53°¥128"" 咖啡天花板玖号 53° 飛天茅咖 " 等宣傳牌。由于無法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及茅台公司的相關授權,當事人因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被無錫市梁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 8378.15 元,并處以罰款 63640 元。
茅台工作人員表示," 餐飲店若在商品中添加茅台售賣,并以此作為賣點宣傳,便屬于侵權行為。若不以此打廣告,則不算侵權。"
除了咖啡店來 " 蹭熱度 " 之外,有媒體發現,在 " 醬香拿鐵 " 開賣當天,長沙一知名火鍋店也發文稱,上新醬香茅台火鍋。" 金獎牛肉火鍋底料搭配貴州 53 度飛天茅台,每一份醬香茅台火鍋中都含 8 毫升貴州茅台,用餐現場當面添加,保真保正,鍋底售價 128 元一份。"
那麼在咖啡、火鍋或者其他食品中
擅自添加茅台售賣是否屬于侵權行為?
何種情況下構成侵權?
江蘇昆山市 " 八五 " 普法公益講師團成員袁春曉律師分析,是否涉及侵權要從兩個方面來看:
其一,單純在咖啡或者其他食品中添加或者擅自添加茅台酒的行為,并不涉及侵犯商标權的行為。
根據商标法第四十八條以及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在咖啡或者其他食品中添加茅台酒(正品)的行為,不屬于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為,也不屬于銷售侵犯注冊商标權的商品,以及去除茅台包裝标識而貼附自己商标的行為,故不會涉及侵權的行為。因此,任何通過正規渠道購買茅台酒後,如何處理抑或在其他食品添加研發出新產品等行為,茅台酒廠都無權幹涉,這在知識產權法律上屬于權利用盡。
其二,擅自在咖啡或者其他食品中添加茅台,但未經茅台酒廠授權許可的情況下,使用與茅台注冊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包裝裝潢的,則可能構成商标侵權或者不正當競争。
來源: 越牛新聞、青海普法、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