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半導體產業掀起新一波反壟斷浪潮,歡迎閲讀。
最近,半導體圈又掀起了一輪反壟斷浪潮。
首當其衝的是 AI 芯片巨頭英偉達,美國司法部盯上英偉達并對其展開兩項反壟斷調查。
首先是今年 4 月,英偉達斥資 7 億美元收購了以色列一家專門從事 GPU 管理軟體的初創公司 Run:ai。雖然有關 Run:ai 收購案的具體問題尚未披露,但美國以及國際監管機構近來一直在密切審查大型科技收購案,涉及到反競争商業行為和市場壟斷等問題。人工智能領網域的收購尤其引人關注。
美國司法部發起的第二項調查是為了回應競争對手的投訴。美國司法部将審查英偉達是否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向雲廠商施壓,迫使他們購買其產品。美國司法部還将調查有關 " 英偉達向選擇購買 AMD 和英特爾等競争對手公司 AI 芯片的客户收取過高網絡設備費用 " 的指控。
英偉達在給外媒的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競争的基礎是數十年的投資和創新,嚴格遵守所有法律,确保客户可以選擇任何最适合他們的解決方案。我們将繼續支持各個行業和市場上有抱負的創新者,并樂意提供監管機構需要的任何信息。
禍不單行,而就在此前英偉達被曝面臨法國反壟斷指控。有知情人士透露,該指控源自法國監管機構去年 9 月對 GPU(圖形處理芯片)行業的一次突擊檢查,而這次檢查針對的目标便是英偉達。
根據法國反壟斷法的規定,違反反壟斷法的公司可能面臨高達其全球年營業額 10% 的罰款,但他們也可以做出讓步以避免處罰。以英偉達 2024 财年 609 億美元的營收來計算,罰款金額最高可達 60.9 億美元(約合人民币 442.63 億元)。
而根據法國監管機構發布的一份關于生成式 AI 行業競争狀況的報告顯示,芯片供應商存在濫用市場主導地位的風險。這份報告提到了業内對英偉達 CUDA 芯片編程軟體的依賴,并對此表示擔憂,因為這是與英偉達 GPU(圖形處理芯片)完全兼容的唯一系統。另外,英偉達近期還對專注于 AI 的雲服務提供商 CoreWeave 進行了投資,加劇了監管機構的不安。
除了英偉達外,谷歌也在最近被認定壟斷。自 2019 年科技反壟斷監管浪潮席卷硅谷以來,谷歌、蘋果、Meta、亞馬遜等公司相繼面臨多起訴訟。而此次針對谷歌的判決,既是全球科技巨頭在反壟斷監管壓力下所面臨挑戰的縮影,也被外界普遍視為美國科技反壟斷行動的重要裏程碑。
不難看出,科技圈特别是半導體圈面臨着很大的反壟斷壓力。
壟斷的危害
反壟斷顧名思義即反對壟斷。當一個公司的經營表現出壟斷迹象或有壟斷趨勢的時候,國家政府或國際組織依據相關壟斷法對其進行的一種幹預手段。
之所以各國積極反壟斷,主要是以下幾點原因:
1、濫用市場地位。最知名的案例莫過于國家發展改革委對高通公司壟斷行為責令整改并罰款 60 億元的案件。2013 年 11 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舉報啓動了對高通公司的反壟斷調查。在調查過程中,國家發展改革委對數十家國内外手機生產企業和基帶芯片制造企業進行了深入調查。
經調查取證和分析論證,高通公司在 CDMA、WCDMA、LTE 無線通信标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和基帶芯片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了三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一是收取不公平的高價專利許可費。高通公司對我國企業進行專利許可時拒絕提供專利清單,過期專利一直包含在專利組合中并收取許可費。同時,高通公司要求我國被許可人将持有的相關專利向其進行免費反向許可,拒絕在許可費中抵扣反向許可的專利價值或提供其他對價。此外,對于曾被迫接受非标準必要專利一攬子許可的我國被許可人,高通公司在堅持較高許可費率的同時,按整機批發淨售價收取專利許可費。這些因素的結合導致許可費過高。
二是沒有正當理由搭售非無線通信标準必要專利許可。在專利許可中,高通公司不将性質不同的無線通信标準必要專利與非無線通信标準必要專利進行區分并分别對外許可,而是利用在無線通信标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的支配地位,沒有正當理由将非無線通信标準必要專利許可進行搭售,我國部分被許可人被迫從高通公司獲得非無線通信标準必要專利許可。
三是在基帶芯片銷售中附加不合理條件。高通公司将籤訂和不挑戰專利許可協定作為我國被許可人獲得其基帶芯片供應的條件。如果潛在被許可人未籤訂包含了以上不合理條款的專利許可協定,或者被許可人就專利許可協定產生争議并提起訴訟,高通公司均拒絕供應基帶芯片。由于高通公司在基帶芯片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我國被許可人對其基帶芯片高度依賴,高通公司在基帶芯片銷售時附加不合理條件,使我國被許可人被迫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專利許可條件。
這些壟斷企業往往利用市場支配地位捆綁銷售,甚至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2、價格壟斷。價格壟斷主要包括,壟斷高價或壟斷低價的行為。2018 年 5 月,中國監管機構對存儲芯片生產商三星電子、美光科技公司和海力士半導體展開反壟斷調查。這次的突襲調查主要源于存儲芯片(DRAM)價格的持續大幅度上漲。舉報企業認為這三家公司利用其市場優勢地位,控制價格。
2017 年,三星電子、SK 海力士、美國美光三家芯片企業占全球 DRAM 市場的份額總和近 96%。三家公司半導體業務在中國營收總計 446.8 億美元,同比 2016 年的 321 億美元增長 39.16%。資料顯示,2016 年 6 月 1 日到 2018 年 2 月 1 日,4GB 的 DRAM 内存價格上漲了 130%。僅在 2017 年,DRAM 内存價格就上漲了 47%,創下近 30 年來最大漲幅。
2018 年第一季存儲器三大廠商三星、海力士、美光在 DRAM 產業的市占率分别為 44.9%、27.9%、22.6%,合計共占 95.4% 的市場份額。由于存儲器在 2017 年的瘋狂增長,三星不僅沒有因為手機自燃事件導致營收下降,反而在 2017 年賺的盆滿缽滿。按照中國《反壟斷法》,如果監管部門最終裁定三大巨頭存在價格壟斷行為,以 2016-2017 年度銷售額進行處罰,三家公司将面臨 8 億 -80 億美金的罰金。
價格的壟斷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為壟斷企業帶來了超額的利潤。好在近年來,國產存儲芯片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相關芯片的價格也得到了穩定。
3、阻礙創新。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後,創新和壟斷是矛盾的。一開始,具有壟斷地位的企業收獲大額利潤,就願意冒險去促進創新。但一旦壟斷到一定地步,企業就會把更多資金用在維護壟斷地位、消滅潛在競争者上,而不是推動創新。因為維護壟斷所獲得的利潤更多,而創新是有風險的。
比如近年來,半導體領網域不斷掀起并購熱潮,其原因之一便是消滅潛在的競争對手。2022 年,芯片行業有史以來最大的一筆交易,即英偉達收購 ARM 交易宣告失敗。若交易成功,将會讓英偉達控制一家掌握全球大多數移動設備核心的公司。包括高通和微軟在内的依賴 Arm 芯片設計的大型科技公司均反對此次收購。
Arm 的出售受到嚴格審查,因為其芯片設計用于從手機到汽車再到工廠設備的所有領網域,使中立性成為其商業模式的基礎。世界上最大的科技公司都依賴 Arm 的技術,他們擔心在英偉達的領導下科技公司可能會失去不受限制的訪問權限。
如果收購成功,屆時給予 ARM 架構的生态系統可能會遭到重大打擊。
反壟斷的發展
壟斷的概念及其基本經濟含義早在古典經濟學時代就已提出。但上世紀張伯倫的《壟斷競争理論》大大拓展了經濟學對壟斷問題的研究。該理論認為,在純粹競争和純粹壟斷之間存在大量中間形态,即由于產品差别導致的壟斷競争狀态。產品差别指同類產品之間在質量、性能、外觀、品牌、服務等方面存在差異,各自滿足不同消費者的不同需要,互相不能完全替代,而這些差異就會引起某種意義的壟斷。
據了解,全球目前已有 80 多個國家制定了反壟斷法。其中以 " 美國 " 為代表的模式以及以 " 歐盟 " 為代表的模式是當今世界反壟斷體系中的兩個主要模式。
1、美國:美國的反壟斷法被稱為 " 反托拉斯法 ",其是由多部法律所組成。19 世紀 80 年代末期,在石油、采煤、制糖等部門相繼出現了托拉斯組織。托拉斯的形成,雖然給壟斷資本家帶來超額利潤,但卻破壞了市場結構,導致大量的農場主和中小企業破產,反托拉斯運動高漲。為緩和社會矛盾,美國政府決定采取法律手段進行國家幹預。1890 年,美國誕生了世界上第一部 " 反壟斷法 " —— 《保護貿易及商業以免非法限制及壟斷法案》,簡稱《謝爾曼反托拉斯法》。在此之後,1914 年聯邦國會通過了《克萊頓反托拉斯法》(Clayton Act),作為對《謝爾曼反托拉斯法》的補充。該法明确規定了 17 種非法壟斷行為,其中包括價格歧視、搭賣合同,在能夠導致削弱競争後果的情況下購買和控制其他廠商的股票等。
2、歐盟:歐盟反壟斷法被稱為 " 歐盟競争法 ",現已成為當今世界上最有影響力的反壟斷法之一,是由《歐共體條約》第 81 條、第 82 條和《理事會關于企業之間集中控制條例》等所确定的規則構成的體系。縱覽歐盟競争法,我們會發現其價值目标的一個重要特征是追求經濟平等和競争自由,而這主要體現在對中小企業權利的維護上。
3、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于 2007 年 8 月 30 日通過,2008 年 8 月 1 日才真正開始實施。法律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達成并實施壟斷協定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 1% 以上 10% 以下的罰款。
實際上,壟斷地位或市場優勢地位本身并不違法,只有當行為人濫用壟斷地位或市場優勢地位破壞競争環境時,法律才予以控制。反壟斷的目的是促進市場健康的競争和創新。
台積電、英偉達等巨頭的反壟斷壓力凸顯
近年來,随着貿易戰和科技戰的發展,半導體圈的反壟斷壓力凸顯。正是在各種反壟斷下,諸多巨頭的收并購,特别是跨境收并購宣告失敗。
去年 8 月 16 日,英特爾宣布終止對高塔半導體(Tower)的收購計劃,原因是該交易無法及時獲得監管批準。根據合并協定的條款以及協定的終止,英特爾将向高塔支付 3.53 億美元的終止費。
2021 年,由于未能及時取得監管批準,應用材料拟定以 35 億美元從私募股權公司 KKR 收購日本國際電氣的交易失敗。按照之前的約定,應用材料公司将補償國際電氣公司 1.54 億美元的違約金。
此外,英偉達近年來多起收并購也因反壟斷而終止。
最近,台積電提出了 " 晶圓代工 2.0"。針對台積電的新定義,各界都有許多猜測,認為可能與反壟斷有關。在這個新定義的框架下,晶圓制造 2.0 的產業規模在 2023 年将近 2500 億美元,在新定義前則是 1150 億美元,而台積電在 2023 年晶圓制造 2.0 市占比為 28%,在新的定義下,台積電的市場份額明顯下降。
半導體產業是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的核心,對全球經濟的發展都有着至關重要的影響。據悉,在半導體領網域,行業間的兼并收購逐漸成為各大企業獲取創新技術與人才、以及增強市場地位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反壟斷的浪潮下,半導體巨頭企業相繼折戟沉沙,如何規避反壟斷大棒将成為企業戰略的重要研究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