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濟南38萬停屍費事件家屬:費用已全部減免,女兒今天就能回家了,歡迎閲讀。
大河報 · 豫視頻記者 楊光
清明節期間,山東濟南一起因刑事案件引發的 38 萬元停屍費争議衝上熱搜,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警方曾協調減免停屍費至 12 萬。
4 月 6 日,該事件有了新的進展,大河報《看見》記者從該案受害人家屬李秀娥(化名)處獲悉,濟南警方已協調多方,對停屍費全部予以減免。6 日上午,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分局、冠縣當地政府及受害人家屬一同前往濟南市第二殡儀館領取受害人柳雲(化名)的遺體。
" 女兒今天就能回家了 " 李秀娥有些哽咽地告訴記者。
(柳雲在冠縣老家的房間)
大河報此前報道,2020 年,山東冠縣女孩柳雲被前男友王富(化名)殺害。兇手伏法後,受害人母親李秀娥因 38 萬元停屍費及不予開具的死亡證明遲遲無法安葬女兒。
一方面,派出所認為法院的判決書足以證明人死亡,不予開具死亡證明;另一方面,殡儀館認為判決書無效。李秀娥奔波于殡儀館和公安局,死亡證明的材料遲遲辦不下來。
除手續之外,更大的難題是高額停屍費,柳雲遇害至今產生約 38 萬停屍費,家屬無力承擔。家屬認為,依據山東省相關檔案及當時和殡儀館籤署的存屍協定,費用應由司法機關承擔。
警方向媒體表示,警方曾對家屬口頭告知處理遺體。但家屬不認可,堅稱 5 年裏辦案機關從未以任何形式通知過家屬處理屍體,家屬一直認為是辦案需要才延長的存放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