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教育經驗:教育部加強中小學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建設,建立健全審議審核制度,歡迎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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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近日,教育部印發《關于加強中小學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建設與管理的意見》,意見提出,規範開設地方課程,合理開發校本課程,強化制度建設。
義務教育階段三類課程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普通高中階段三類課程指必修、選擇性必修和選修課程,其中必修和選擇性必修都是國家課程,選修課程是校本課程。
意見明确,義務教育階段設定地方課程主要是為了增強課程對地方的适應性。各地自然風貌、區網域經濟、優勢科技、特色文化以及革命文物、遺址、紀念場館等方面資源,有着重要的育人價值。設定地方課程可以充分挖掘這些資源的育人價值,促使學生認識家鄉,豐富體驗,拓寬視野,增強綜合素質。
在開發設定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設定地方課程,确定開發主體;依據義務教育培養目标,把握地方課程的功能定位,充分調研當地資源優勢,全面了解學生發展需求,進行科學設計和專業論證,組織研制地方課程綱要;重視課程開發中的試用和修訂環節,加強評估與改進。
每門地方課程綱要包括課程理念與目标、内容與形态、教學和評價建議、資源和條件保障要求等。此外,地方課程要強化綜合性、實踐性,豐富課程載體,創新教材形态,積極倡導實踐活動手冊、學習資源包、活頁等方式,建設數字化課程資源庫。義務教育階段按規定開設地方課程。地方課程原則上在部分年級開設,一個年級最多開設一門,小學一、二年級開設的外語除外。
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階段設定校本課程,主要是為了豐富課程供給,增強課程對學生和學校的适應性。國家課程注重打好共同基礎,體現了一定的選擇性,但還不能充分滿足學生個性化學習需求。設定一定的校本課程,可以更進一步為培養學生興趣愛好、發展特長提供支持;同時也可以體現學校文化,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
在校本課程建設方面,《意見》強調要健全教師、社會人士及家長等多方參與的校本課程開發機制,不能只是少數骨幹教師單打獨鬥;要規範校本課程開發的流程,加強學生需求調查、專業論證和實施評估,強化綜合性、實踐性和選擇性;要鼓勵開發運用多種形态的課程資源。
各地應建立健全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的審議審核制度。一要堅持 " 凡設必審 "" 凡用必審 " 原則,明确省級、學校審議審核重點;二要嚴格審議審核标準,依據《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重點從思想性、科學性、時代性、規範性、協同性等方面加強審核;三要規範審議審核行為,明确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地市級、縣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組織領導職責,注重政治性和專業性雙重把關。
在審議審核制度的基礎上,意見還強調,建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審議審核制度、備案制度、課程教學管理制度、專業支持制度和課程監測修訂制度,形成管理鏈條。同時強調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本着 " 誰設定、誰負責 "" 誰開發、誰負責 " 的原則,壓實政治責任和監管責任。各中小學要在學校黨組織統一領導下,切實履行校本課程建設與管理的職責,确保三類課程協同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