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孕婦泰國墜崖案受害人遞交離婚起訴狀,代理律師:已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歡迎閲讀。
現代快報訊 " 這婚我一定要離,并且要他淨身出户。"9 月 3 日,孕婦泰國墜崖案受害人王暖暖(化名)在社交媒體上表示經過漫長的準備工作,已準備向法院正式起訴離婚。9 月 6 日,王暖暖正式向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現代快報記者在現場獨家采訪了她的代理律師柳錦目和韋紅露。
△王暖暖和律師
2019 年 6 月 9 日,身在泰國的王暖暖被丈夫俞某從 34 米高的懸崖上推下。這事已經過去 4 年了。為何到現在才啓動離婚訴訟?
王暖暖的代理律師柳錦目告訴現代快報記者:" 墜崖事件是發生在泰國的刑事案件,由泰國管轄。泰國的刑事案件訴訟程式經過了三審才終審。按照國内的法律,離婚是民事案件,但因為涉及刑事案件,刑事案件要先判決再處理民事案件。所以,我們一直在等泰國刑事案件的結果,拿到終審判決後,才開始離婚訴訟。"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墜崖案三審判決結果于今年 6 月公布,被告人俞某被判處有期徒刑 33 年零 4 個月。判決的刑事部分為:泰國皇家法院修改二審法院判決,認定俞某為蓄意殺人未遂,判處死刑的 2/3 處罰,為終身監禁;因俞某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提供了有利于查清事實的陳述,在一項基礎上予以減刑,最終量刑為有期徒刑 33 年零 4 個月。
△遞交的相關資料
對于這起離婚案子,王暖暖和她的代理律師已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首先這起離婚案屬于涉外案件,再加上男方目前在境外服刑,使得離婚這件事變得難上加難。柳錦目説:" 男方在境外服刑,涉及的網域外送達、證據取得及公證認證、當事人的出庭方式等問題,在司法程式上都是疑難點。"
男方無法到庭,那這案子還能推進嗎?韋紅露説:" 根據我國法律,正常情況下需要雙方到庭。如果離婚訴訟的一方當事人是在國内監獄服刑,有三種應對措施,一是去監獄開庭,二是跟監獄主管部門申請服刑人員臨時到法院參加庭審;三是服刑人員委托代理人并向法院出具書面意見。俞某在境外服刑确實加大了案子難度,這需要通過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溝通,看以什麼方式實現。"
現代快報 + 記者 季雨 孫蘇皖 / 文 王曦 / 攝
(校對 張靜超 編輯 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