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被打後是一再忍讓還是反擊?警察、律師這樣説,歡迎閲讀。
近日," 高鐵掌掴 " 事件在網上引發高度關注,不少網友在發表自己意見的同時,也有疑問: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究竟該怎麼做,既能最大限度維護自身權益,又能避免挨了打還被處罰?此外,如果真的沒忍住動手了,那麼什麼樣的情況下算是正當防衞,什麼樣的行為可能是防衞過當,甚至是故意傷害?對此,現代快報記者專門采訪了警方、律師等業内人士,聽聽他們怎麼説。
當發生糾紛被打時只能忍?并不是
" 高鐵掌掴 " 事件持續引發關注,其中有關 " 互毆 " 的認定,引發争議。明明是對方不對,難道只能被動 " 挨打 " 或逃跑?當然不是。律師在接受現代快報記者采訪時表示,2023 年 3 月,最高檢與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于依法妥善辦理輕傷害案件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确提出 " 準确區分正當防衞與互毆型故意傷害 ",并指出," 因瑣事發生争執,雙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發打鬥,對于過錯的一方先動手且手段明顯過激,或者一方先動手,在對方努力避免衝突的情況下仍繼續侵害,還擊一方造成對方傷害的,一般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衞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要堅持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綜合考察案發起因、對衝突更新是否有過錯、是否使用或者準備使用兇器、是否采用明顯不相當的暴力、是否糾集他人參與打鬥等客觀情節,準确判斷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意圖和行為性質。
值得一提的是,故意挑撥對方實施不法侵害,借機傷害對方的,一般不認定為正當防衞。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正當防衞與互毆在外觀上具有相似性,都是互相擊打對方,但是兩者卻有很大的區别,前者行為人的主觀目的是為了防衞,後者中行為人的主觀目的是傷害。
不過,雖然正當防衞合法,但在現實操作中,對于正當防衞的認定,依然存在一些難點和争議點。
什麼樣的情況下才能算正當防衞?
所謂正當防衞,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一般認為正當防衞分為兩種,一種是特殊正當防衞,另一種是一般正當防衞。
特殊正當防衞,是針對正在進行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所進行的防衞,因此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衞過當,不負刑事責任。值得一提的是,一般正當防衞是針對正在進行的其他不法侵害所進行的防衞,有防衞限度的要求,如果超過必要限度則可能存在防衞過當。
如果在面臨不法侵害時,只能選擇逃離和躲避嗎?對方一再出手該怎麼辦?律師表示,當市民遭遇不法侵害時,首先要盡可能避免衝突更新,如果對方動了手,在一再忍讓的情況下,可以還擊,但還擊要在合理範圍内,否則很有可能防衞過當;如果造成損傷,還有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當對方已經停止不法侵害後,不得再傷害對方,否則也不屬于正當防衞。" 高鐵掌掴 " 事件中,不少網友在看到警方發布的視頻後認為,視頻中女孩在第一次還擊後,隔了一會第二次扇對方巴掌,此時對方的不法侵害已經停止,即便此前孩子親屬對其存在謾罵、侮辱以及動手行為,但此時動手,顯然可能存在防衞過當,甚至主觀上有故意傷害的可能。
生活中遇到對方動手,應該怎麼辦?
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有當事雙方因争吵進而發生肢突衝突的案例。那麼,當對方動手時,當事一方應該如何處理,既能避免自己受到傷害,又能更好地化解衝突呢?
南京一名派出所所長告訴現代快報記者,最重要的是當事雙方應盡量避免矛盾更新,不要發生肢體衝突。不過,如果對方動起手,當事人首先做的應該是判斷當時情況,如果對方手上持有兇器,那應該迅速跑開,并尋找周圍人的幫助,之後找機會報警;如果對方并沒有嚴重加害的意圖,當事人可以采取适度的防衞舉動,在對方停止毆打後,當事人不能再故意攻擊對方。否則,有可能最後被認定為互相毆打。另外,在對方動手時,當事人可以躲避,并用手機拍攝當時情況,避免進一步衝突,這會為接下來警方處理提供依據,有利于維護自身權益。
南京一名基層民警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如果遇到對方威脅到你的生命安全,在避無可避的情況下,當事人采取防衞措施,這屬正當防衞。不過,生活中大多數情況下只是普通的民事糾紛,達不到刑事處罰的程度。一般來説,對方動手,但并沒有危及到你的生命安全,最好的做法是冷靜下來,找機會報警,或者尋求周圍的人幫忙報警,避免矛盾激化。法律不鼓勵 " 以暴制暴 ",當一個人被打後,應該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專家:與其争一時長短不如心懷寬容
眼下,因為排隊、" 熊孩子 "、養狗等問題引發的糾紛不在少數。雖然都是小事,但如果雙方不冷靜進而打起來,可能會引發嚴重後果。對此,社會心理學專家張純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以 " 高鐵掌掴 " 事件為例,事發在高鐵車廂内,是一個相對封閉的空間,車廂裏的人都處在陌生的環境,面對陌生的人,因為孩子踢椅背這樣一件小事,進而孩子家屬和女孩發生衝突。這其實是一個典型的小刺激大反應事件,尤其事件中還涉及到幼童,作為孩子的親屬,其反應明顯是過激的,進而演變成了情緒失控、行為衝動等結果。
" 當人處于陌生環境時,相對而言内心都是戒備和警覺的,當特殊的時間、地點以及場景裏發生衝突,日常生活中由于焦灼積攢的情緒,很有可能因為一個小刺激導致爆發。" 張純表示,随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急劇轉型,但不少人對于情緒的處理能力不夠,如果處于焦灼狀态下,很容易積攢負面情緒。" 日常情緒缺乏合适的宣泄途徑,遇到一件小事,往往會‘成年人的崩潰就在一瞬間’。" 而當人們處于陌生環境中時,由于沒有了社會身份的約束以及各種角色壓力,很容易就會因為一個小刺激而爆發,顯露出人性底色。
與此同時,對于女孩尤其不少獨生子女來説,由于沒有兄弟姐妹,缺乏大家庭的相處之道,從小到大 " 集萬千寵愛于一身 ",相比行為、道德以及言行舉止等等,家長更關注成績的好壞,這也直接導致他們長期以自我為中心,甚至存在唯我獨尊的意識,很難在社會關系中 " 委曲求全 ",過于特立獨行,堅持自己的 " 秩序 "。
張純表示,成年人要懂得如何宣泄情緒,并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而非被情緒所控制。同時,提高自身修養,遇到突發問題時,盡可能用包容的心态看待問題,而非激化矛盾,最終讓自己深陷迷局。
現代快報 + 記者 王瑞 顧元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