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深圳拟放寬車牌申請條件,歡迎閲讀。
市交通運輸局近日發布《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據其内容,深圳将适當放寬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标申請對象範圍和條件,并新增專項增量指标,采用階梯搖号方式配置。這意味着搖号中籤率有望提高。
拟新增專項增量指标
《征求意見稿》提出,在現行調控政策中常規增量指标額度和配置方式保留不變的基礎上,拟新增專項增量指标。
即常規增量指标以 1 個自然年(12 個月)為一個配置周期,每個周期内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标配置額度為 8 萬個,額度按月分配,不得跨周期配置;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标和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标無配置額度限制。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标以搖号方式和競價方式各配置 4 萬個,個人指标占 88%,部門指标占 12%。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标和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标,經申請并通過資格審核後直接配置。
專項增量指标采用階梯搖号的方式一次性配置。指标配置的數量、時間由市交通運輸部門研究制定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後公布實施。
《征求意見稿》提出,申請專項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标的,憑有效編碼參加指标搖号,按申請人累計參與普通小汽車搖号次數确定階梯數,階梯數計算方式如下:累計參加搖号 1 至 24 次未中籤的,為第 1 個階梯;累計參加搖号 25 至 48 次未中籤的,為第 2 個階梯;累計參加搖号 49 至 72 次未中籤的,為第 3 個階梯;累計參加搖号 73 至 96 次未中籤的,為第 4 個階梯;累計參加搖号 97 至 120 次未中籤的,為第 5 個階梯,以此類推。申請人每上升一個階梯,在搖号中增加一個搖号編碼。
市交通運輸局表示:" 新增專項增量指标,采用階梯搖号方式配置,可以增加所有參與小汽車指标搖号申請人的中籤機會,而且累計參加搖号期數越多的申請人,中籤率就越高。" 目前,深圳車牌個人搖号中籤率約為 0.24%。
編碼有效期調整為 6 個月
同時,《征求意見稿》拟對企業納税額度認定時間、申請人居住地為本市的情形、申請增量指标編碼有效期等方面進行調整和完善,适當放寬增量指标申請對象範圍和條件。
具體來説,按照現行細則,申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标、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标或者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标的個人,有 4 種情形可以被認定為 " 居住地在本市 ",而《征求意見稿》将其擴展為 7 種情形。新增情形包括:按照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确定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為本市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員;深汕特别合作區户籍人員,或者持有廣東省核發登記地址在深汕特别合作區的有效居住證且最近連續 24 個月以上在本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非深汕特别合作區户籍人員;持有廣東省人才優粵卡 A 卡或 B 卡,且在本市工作的人員。
此外,在編碼有效期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部門或者個人有效編碼的有效期為 6 個月。該有效編碼未獲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動轉入次月參與配置。需要延長有效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登錄指定網站或者到指标管理機構服務視窗申請延期。編碼自資格再次審核通過之日起延長有效期 6 個月。申請延期不限次數,未及時申請延期的,編碼自動失效。而目前深圳個人有效編碼的有效期為 3 個月,部門有效編碼的有效期至申請當年 12 月 31 日,有效期滿後自動失效,部門需要繼續申請增量指标的,應按規定重新申請。
拟增設周轉指标促進二手車交易
市交通運輸局透露,為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支持二手車交易和出口的決策部署,提高我市二手車流轉效率,促進二手車交易行業穩健發展,方便市民更新車輛,拟增設周轉指标。
《征求意見稿》提出,周轉指标發放對象包括:經備案的二手車銷售企業,以及具有二手車出口資質的企業。
在周轉指标使用和監管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使用周轉指标登記的待銷售二手小汽車超過 6 個月未出售的,二手車銷售企業應當轉出或者使用其他類型的小汽車指标登記該車輛。使用周轉指标登記的待出口小汽車,應該在 30 日内完成轉移待出口登記。使用周轉指标登記的小汽車完成轉讓登記、注銷登記或遷出本市的變更登記後,該車輛不產生更新指标。相關企業使用周轉指标登記的小汽車辦理抵押貸款及其他變相融資的,應當向市公安交警部門備案,應當向相關貸款機構書面説明該車輛的登記性質。除參加定期安全技術檢驗、車輛維修、辦理車輛登記、消費者試乘試駕外,使用周轉指标登記的小汽車不得上路行駛,應當在場内靜态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