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退錢了!凌晨有人退了5萬多!網友直呼:3月第一份快樂,歡迎閲讀。
三月第一天,
許多網友卡點幹的第一件事,
就是退税!
2024 年度
個人所得税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今天開始了,
匯算的時間為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依然是 " 多退少補 "。
今天凌晨
就有網友蹲點退税
結果退到了 5 萬多元!
一時間,
網友們紛紛曬出退税結果
幾百、幾千、幾萬的都有。
有網友直呼
" 三月第一份開心有了 "
有人歡喜有人愁
有網友表示
卡點退税沒想到要補税
還有網友曬出截圖
自己要補繳九千多元
也有網友表示
不退不補,可以安心睡了
截至發稿,
個税 APP 顯示,
3 月 1 日、2 日、3 日、4 日預約已滿。
後續日期仍然可以預約。
個税 APP 截圖
温馨提示
2024 年度匯算的時間是 2025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有匯算初期(3 月 1 日至 3 月 20 日)辦理需求的納税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 2 月 21 日後通過個税 APP 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 月 21 日至 6 月 30 日,納税人無需預約,可以随時辦理。
納税人需注意這些事情
一、什麼是年度匯算?
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後,納税人匯總一個納税年度内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後,适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税税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減去減免税額後計算本年度實際應納税額,再減去已預繳税額,确定該納税年度應退或者應補税額,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務機關辦理納税申報并結清税款的行為。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税款的基礎上 " 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這是 2019 年以後我國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税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需要説明的是:
第一,年度匯算的主體,僅指依據個人所得税法規定的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第二,年度匯算的範圍和内容,僅指納入綜合所得範圍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财產租賃所得等分類所得均不納入年度匯算。同時,按照有關檔案規定,納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匯算範圍内。
二、為什麼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是通過年度匯算可以更好地保障納税人合法權益。比如,一些扣除項目,像專項附加扣除中的大病醫療支出,只有年度結束,才能确切地知道全年支出金額,需要在年度匯算來補充享受扣除。
二是通過年度匯算可以更加準确地計算納税人綜合所得全年應納的個人所得税。一般而言,對于取得多種綜合所得的納税人,無論采取怎樣的預扣預繳方法,都不可能使其平時已預繳税額與年度應納税額完全一致,此時兩者之間就會產生 " 差額 ",就需要通過年度匯算進行調整。
三、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般來講,只要納税人平時已預繳税額與年度應納税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依據個人所得税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預繳税額高于應納税額,需要申請退税的納税人。依法申請退税是納税人的權利。如果納税人預繳税額大于納税年度匯算清繳實際應納税額,就可以在法定時間内申請年度匯算退税。
第二類是預繳税額小于應納税額,應當補税且補税金額超過 400 元的納税人。
第三類是因适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取得綜合所得無扣繳義務人等特殊情形,造成年度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税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年度匯算。
四、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根據個人所得税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已預繳税額與年度應納税額一致的納税人,這部分納税人無需退補税,也就不必再辦理年度匯算。
第二類是對年度取得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 12 萬元或者補税金額不超過 400 元的納税人,免除其年度匯算義務。需要説明的是,納税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税款的,不在免予年度匯算的情形之内。
第三類是已預繳税額大于年度應納税額的納税人,如其不申請匯算退税,也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五、納税人應在什麼時間辦理年度匯算?
2024 年度匯算的時間是 2025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其中,在中國境内無住所的納税人如果提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有匯算初期(3 月 1 日至 3 月 20 日)辦理需求的納税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 2 月 21 日後通過個税 APP 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 月 21 日至 6 月 30 日,納税人無需預約,可以随時辦理。需要説明的是,為幫助納税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匯算,税務機關、部門将通過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税人在确定的時間段内錯峰辦理,建議納税人盡量在約定的時間内辦理,以免產生辦税擁堵,影響辦税體驗。
六、年度匯算前納税人需要做哪些準備?
年度匯算前,納税人應确認填報的聯系電話、銀行賬户等基礎信息的有效性,避免税務部門無法聯系或税款繳退庫失敗。納税人可通過個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電子税務局網站通過 " 收入納税明細查詢 " 功能查閲确認綜合所得、相關扣除、已繳税額等信息,也可以通過扣繳義務人查閲上述信息。
經查閲,對扣繳義務人申報的綜合所得等信息有異議的,納税人應當先行與扣繳義務人核實确認信息的真實性。确有錯誤且扣繳義務人拒不更正的,或者存在身份被冒用等情況無法與扣繳義務人取得聯系的,納税人可以通過個税 APP、自然人電子税務局網站等向税務機關發起申訴。
七、納税人應該如何辦理匯算?
匯算主要有三種方式:
一是自己辦,即納税人自行辦理。税務機關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税渠道,建議納税人優先選擇通過個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電子税務局網站辦理年度匯算。對于獨立完成年度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納税人提出申請,税務機關還可以提供個性化年度匯算服務。
二是部門辦,即請任職受雇部門辦理。納税人向部門提出代辦要求的,部門應當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税人通過個税 APP 及網站自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税。
三是請人辦,即委托涉税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部門及個人辦理。
八、納税人辦理年度匯算需要提交什麼資料?
納税人可優先通過個税 APP 及網站辦理匯算,税務機關将為納税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一般情況下無需納税人提供其他資料。如需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享受扣除或者税收優惠的,需要按規定一并留存或填報相關信息、提供佐證材料。納税人需仔細核對,确保所填信息真實、準确、完整。
九、納税人在匯算期内完成年度匯算有困難,可以延期辦理麼?
納税人确有困難不能在 6 月 30 日前完成年度匯算需要延期的,應當在 6 月 30 日前向税務機關提出延期申請,經税務機關核準後,可以延期辦理;但應在匯算期内按照上一匯算期實際繳納的税額或者税務機關核定的税額預繳税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内完成匯算。
十、納税人提交匯算退税申請後,税務機關将如何開展退税審核?
納税人提交退税申請後,税務機關将依法開展退税審核。經審核退税申請符合規定的,将及時發送國庫辦理退庫。經審核發現退税申請不符合規定的,税務機關将通過個税 APP 及網站消息、手機短信、電話等方式向納税人開展提醒,納税人接收該消息後,應當及時補充資料或者更正匯算申報,納税人拒不提供資料或者拒不更正申報的,税務機關不予退税。
十一、年度匯算期結束後,對加強年度匯算監管有哪些措施?
一是對未申報補税、未足額補税以及虛假或錯誤填報年度匯算收入、專項附加扣除等情形的納税人,税務機關依法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加收滞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税納税記錄中予以标注。
二是對存在未按規定辦理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税款、進行虛假納税申報、不配合税務檢查、虛假承諾等行為,納入信用信息系統,構成嚴重失信的,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失信約束。
三是匯算清繳期結束後,對未申報補税或者未足額補税的納税人,税務機關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并送達相關文書,逾期仍不改正的,税務機關可依據税收征管法規定處理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公開曝光。
請廣大納税人依法辦理個税匯算,避免影響自己的納税信用。
十二、2024 年度匯算新推出了哪些優化服務舉措?
在 2024 年度匯算中,税務部門進一步優化完善納税服務,推出了以下便利化舉措:
一是繼續做好匯算預約辦理服務。合理有序引導納税人辦理匯算,提升納税人辦理體驗,在匯算初期提供預約辦理服務,納税人可以通過個税 APP 預約辦理。有 2024 年度匯算初期(3 月 1 日至 3 月 20 日)辦理需求的納税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 2 月 21 日後通過個税 APP 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 月 21 日至 6 月 30 日,納税人無需預約,可以随時辦理。
二是繼續實施優先退税服務。對符合匯算退税條件且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税人," 上有老下有小 "、看病負擔較重、收入降幅較大以及年收入額 6 萬元以下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税的群體,税務機關為納税人提供更便捷的優先退税服務。
三是完善匯算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依托金融監管總局向税務部門共享的商業健康險數據,為納税人提供商業健康險税優識别碼等信息預填服務,為納税人提供更好的申報體驗。
最後,小編提醒:
不同的計税方式會影響納税金額,
大家可以通過個税 APP,
按照兩種計税方式都操作一下,
但先别确認,
比較一下哪一種計税方式更劃算,
最後就選擇哪一種。
你是退税還是補税?
編輯|孫志成 易啓江
校對 |盧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