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互聯網經驗:回購潮下,誰能站在創業者這一邊?,歡迎閲讀。
文 | 陳之琰
邝子平終于坐不住了。
這位從業了 25 年的啓明創投創始主管合夥人,今天一早發布了《對目前創投行業投資條款的一些看法》一文,主要談了他對如今在一級市場大行其道的 " 回購 " 但看法,直指回購的前提是 " 不把企業和創始人逼上絕路。"
邝子平的核心觀點大致包括五條:
1. 回購條款起源于美元基金。有兩種核心使用場景:被投企業發展多年有利潤,但不上市也不分紅;或者,初創企業發展生變,經營不需要賬上資金。
2. 其本意是保護投資機構,但絕不能以傷害企業經營為代價。且條款僅針對企業不涉及創始人。
3. 作為發源地,硅谷卻鄙視業績對賭和發起回購。一是因為顯得自己判斷能力差,二是難免造成投資人與創業者 " 同床異夢 "。
4. 人民币基金出現後,回購條款既把創始人納入義務方,也未貫徹不傷害公司正常經營這一前提。
5. 過去十年國内市場不注重企業盡調與定價,濫用對賭成投資标配,在上市把關收緊的背景下,最終造成了當下 " 踩踏式 " 的回購潮。
面對處在回購壓力下的數千乃至上萬企業,邝子平呼籲説:" 換在上市通道暢通的年代,這些企業都是各家投資機構引以為豪的優等生……絕對不應該因為踩踏式的回購而葬送了。"
在一級市場當下的環境裏,回購、退出、流動性——這幾個高度相關的問題,無疑是個全民心病。作為行業頭部的啓明創投主動出頭、抨擊回購濫用,似乎是一個 " 有違立場 " 的動作。甚至有人也許會説,畢竟 2023 年剛募完 65 億人民币的啓明創投距離生死線還遠得很。
但在創業者與投資人關系劍拔弩張的今天,此舉既是必要,也是難得。
如果説,四個月前朱嘯虎 " 五年靠分紅拿回本金 " 的表态是一份面向 LP 們的 " 投名狀 ",那邝子平今天呈現的諸多看法實質則指向投資行業鏈條的另一邊:投資人要和創業者站在一起。
這曾經被一級市場主流投資人們奉為圭臬。不論是沈南鵬、徐新,或者是劉芹、王瓊,這些最被傳唱的投資英雄故事無一不與支持陪伴偉大創業者相關,無一不與兩者共患難同富貴相關。
但不知從何時起,估值高、融資慢、上市難,似乎變成了所有人的 " 原罪 "。" 為 LP 們負責 " 則無數次充當着投資人站在創業者對立面的正當理由。但當人們進一步發問:為何曾站在風口上的企業估值虛高?為何三五年就是一家企業成功上市的應有之期?答案卻遲遲未有。
近兩年的樁樁件件,讓創業者與投資人這對本同船共渡的關系,似乎演變為相看兩厭的怨侶。前有鄭剛炮轟羅永浩,近有劉光耀的 " 贅婿 " 風波。
幾天前,禮豐律師事務所發布報告稱,兩個事實正在同步上演:其一是國内私募股權投資者實際獲得的退出金額不足美國同期的 1/4,其二則是 13 萬個項目将陸續面臨退出壓力," 上萬名企業家可能面臨數億元的回購風險 "。
投資人困在退出和 DPI 裏,創業者困在回購條款裏。正如「暗湧 Waves」曾在年初那篇《困在回購協定裏的投資人》一文中詳細分析過的那樣,在 GP 尋求退出的路上,普遍以回購為最簡單的解法,實際上是難以真正止損的。這是一場不可能有赢家的 " 死循環 "。
在邝子平所寫 " 變了形 " 的條款下," 踩踏式 " 回購非但無法成為 GP 們 DPI 的解藥,還有可能成為壓垮極渴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怨侶間的互動刀子只能是共輸。
那麼,創業者與投資人仍然互相需要嗎?
從早期創業的角度看,面對目前的多重融資難題,市場化投資機構仍然還是整個金融市場中對待風險更具包容性的一種選擇。而換到投資人的角度,答案則就更簡單了,不斷新生、發展的企業才是投資行業得以發展的基石,投資人與創業者一道創造的價值與收益才是實現有效退出的長久之計。
正因此,一向以低調示人的邝子平難得振臂高呼,動員整個金融行業全生态為 " 企業和創業者 " 改變起來:
" 通過一級市場的更加耐心,二級市場的适度放開,更加積極的收購兼并政策,尤其是上市公司對尚未盈利企業收購兼并政策的進一步寬松,監管機構對海外上市更加支持鼓勵,LP 對 GP 是否盡責履行回購義務的衡量尺度更加務實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給這些企業和創業者一些喘息的空間,讓他們有更大的可能性繼續成長,造福社會。"
固然這是一句可能過于理想主義的呐喊,但今天的一級市場、今天的世界,都過于需要這樣的理想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