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教育經驗:5部門開展集中用餐部門食品安全問題專項治理!,歡迎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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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民政部、國家衞生健康委、國管局等五部門聯合發布工作方案,從即日起至今年年底,開展集中用餐部門食品安全問題專項治理行動。此次行動旨在進一步規範學校(含托嬰機構)、醫院、養老院、機關等集中用餐部門食堂經營管理,防範化解風險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部門食品安全水平。
方案提出,針對通風、防蠅防鼠防蟲、冷藏冷凍等設備設施,庫房、操作間、分餐間等關鍵場地場所,嚴格按照頻次、監督檢查操作指南等要求,加大檢查力度,着力解決餐飲環境髒亂差問題。針對晨檢、食物儲存、餐飲具清洗消毒、加工操作、食品留樣、剩餘食品處置等重點環節,對照有關規範要求,重點檢查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留樣等制度落實情況。
方案還提出,嚴管承包經營行為。重點排查承包經營企業以及承包經營的食堂是否取得相應經營資質,是否依法籤訂承包經營合同,是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責任,是否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食品安全标準以及合同約定進行經營。
嚴抓日常管理。各類集中用餐部門主管部門每年必須對集中用餐部門進行全覆蓋檢查,指導和督促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關管理制度,将強化集中用餐部門食堂食品安全作為落實行業安全風險防控職責的重要内容,加強評價考核;指導、監督集中用餐部門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及時消除隐患,積極協助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工作;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擅離職守或者不按規定報告、不采取措施處置或者處置不力的,給予集中用餐部門食品安全的相關工作人員、相關負責人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嚴格招投标管理。建立完善承包經營食堂的招投标程式,規範招标組織要求,加強招标過程監督,及時公示得標企業名單。指導集中用餐部門制定承包經營企業的評價和退出管理要求,加強對承包方的監督,定期考核評價,及時更換不符合要求的承包經營企業。
分類推行 " 明廚亮灶 "。學校食堂 " 明廚亮灶 " 覆蓋率力争達到 100%;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用餐人數在 300 人以上或者供餐人數在 500 人以上)等各類食堂 " 明廚亮灶 " 覆蓋率達到 80%。鼓勵運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進行可視化監督,其中,學校食堂 " 互聯網 + 明廚亮灶 " 覆蓋率達到 80%,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用餐人數在 300 人以上或者供餐人數在 500 人以上)食堂 " 互聯網 + 明廚亮灶 " 覆蓋率力争達到 60%。市場監管部門對未實現 " 明廚亮灶 " 的集中用餐部門食堂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