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理财經驗:最高檢:保持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涉眾型金融犯罪的高壓态勢,歡迎閲讀。
北京商報訊(記者 宋亦桐)12 月 28 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依法服務保障金融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指出,保持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涉眾型金融犯罪的高壓态勢,持續加大對涉偽私募、偽金交所、養老、私募基金、虛拟貨币、預售卡等領網域非法集資犯罪懲治力度。
依法懲治騙取貸款、金融詐騙等騙取金融機構資金犯罪,加大對金融機構實際控制人、大股東以及内部人員非法套取金融機構資金犯罪的懲治力度。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化解涉房地產等重點領網域信貸風險,依法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持續加大洗錢犯罪追訴力度,依法懲治地下錢莊、非法支付結算、非法買賣外匯等非法經營犯罪。樹立全鏈條追訴意識,加大對金融犯罪鏈條上資金、技術、中介等關聯人員的追訴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