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結婚照被網店擅自使用,該如何維權?,歡迎閲讀。
在結婚前拍攝婚紗照,
本來是一件高興的事情。
可是未經自己同意,
婚紗照被當成賣家秀
用于商業宣傳,
怎麼會不生氣?
那麼,
生氣之餘該如何維權呢?
近日,
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
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
這樣的案件。
2022 年 9 月,李某在浏覽網購頁面時發現,某網店未經允許,竟将自己的結婚照作為賣家秀圖片用于其售賣商品的宣傳。他立即聯系該網店客服要求删除照片,哪知網店非但拒不删除,還将李某照片面部進行塗畫後繼續使用。見與商家協商無果,李某将其訴至二七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經審理認為,該網店未經李某同意使用其照片用于店鋪經營,且在李某發現并要求其删除照片後,僅對照片面部進行塗抹後繼續使用,該行為已經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權,網店應當停止侵權并向李某賠禮道歉。關于李某的經濟損失部分,雖然該網店侵害了李某的肖像權,但是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确定,由于網店已銷售的商品并不完全是因為使用了李某的照片,因此,法院酌定該部分經濟損失為 1000 元。李某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付的公證費、律師費等屬于合理開支,該部分費用網店應當予以承擔。
法院判令該網店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删除在店鋪中的侵權照片及相關鏈接,并在店鋪首頁醒目位置刊登道歉聲明、消除影響,同時賠償李某各項合理損失共計 7000 元。
法官解釋説,民法典規定了合理使用他人肖像的範圍,若超出該範圍,則應當征得肖像權人的同意,否則就會構成侵權,侵權人需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網店商家為了更好地銷售產品,常配有賣家秀圖片,但在使用圖片過程中,要牢牢樹立法律觀念,增強權利意識,不可未經允許擅自使用他人照片,切實做到合法經營。
(編輯 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