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女子報警稱被撞傷對方逃逸,警方一查:反轉! ,歡迎閲讀。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趙衞軍 記者 毛曉華)女子報警稱自己騎電動車在路上被一輛汽車撞上,對方竟然肇事逃逸。現代快報記者獲悉,交警到場後,經過調查後發現,是女子自己騎電動車闖紅燈,後在路上因避讓車輛摔倒,雖然女子确實摔傷,但交警還是對其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
近日,泰州交警姜堰大隊羅塘中隊接到女子萬某報警,稱其在馬路上被撞受傷,肇事車駛離現場。
接到報警後,交警迅速趕往現場救助傷者,勘查現場。在詳細詢問傷者後,警方調取現場監控錄像發現,事情并不是萬某所説的那樣,其騎着電動車不僅闖紅燈,還駛入了機動車道。
路邊公共視頻畫面顯示:當晚 7 點 15 分 05 秒,城區殷唐路與人民南路路口東西方向左拐車道信号燈由黃燈閃爍變為紅燈,萬某卻視而不見,騎行的電動自行車由殷唐路由西向東快速衝向路口中央時,為了避讓一輛由南向北正常行駛的面包車緊急刹車避險後摔倒。
經醫院檢查,初步診斷萬某右股骨頸骨折和右肘開放性傷口。
事故過程清晰,責任明确。第二天,交警趕到萬某所在的醫院,開具了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萬某負事故全部責任,面包車駕駛人無責任。同時對萬某闖紅燈和不按車道行駛分别處以 50 元的罰款。
交警提醒,不管是機動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還是行人,作為交通參與者,就應該嚴格遵守交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誰弱誰有理,電動自行車違法導致的交通事故,同樣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校對 張紅霞 編輯 蘇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