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擅自離崗16年還能保留編制,國企就是這樣管理的嗎?,歡迎閲讀。
日前,一則 " 國企勸人回來上班 " 的通告在社交平台爆火,涉事企業——吉林森工集團泉陽泉飲品有限公司在當地媒體發布通告稱,有 4 人擅自離崗,最短的離崗 4 年,最長的離崗達到了 16 年。涉事公司人事部門工作人員表示,不存在 " 吃空饷 " 情況," 在長期未到崗情況下,他們是沒有薪酬、沒有工資的 "。
擅自離崗 16 年,竟然還能保留編制,能夠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基金,這家企業的管理之敦厚、胸懷之寬廣,可以稱得上大慈大悲,慈悲到沒有制度、沒有規定、沒有規矩。且不止公布的 4 人,另有 12 人也是擅自離崗,但編制保留、保險照繳。
我們想問的是,難道這 16 人對企業的貢獻已經大到可以擅自離崗也不要處理的程度嗎?為什麼最長的擅自離崗 16 年了,仍然可以保留編制、為其繳納保險基金呢?要知道,按照員工管理的相關規定,如果發現員工擅自離崗,用人部門就應當立即向員工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内返回部門。如果離崗員工不按要求返回,且離崗行為達到了辭退标準,用人部門就能以書面形式向該員工送達辭退通知,要求其前來辦理交接和離職手續。否則,就可以直接開除。同時,如果員工擅自離崗給用人部門造成了經濟損失,用人部門還有權申請仲裁,向擅自離崗者要求賠償。
但從這家企業的情況來看,顯然沒有履行這些手續,那麼,到底是企業人事部門的失職呢,還是管理層的渎職。再怎麼説,作為一家國有企業,也不能讓員工擅自離崗這麼長時間還能保留編制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不能讓他們侵占國有資產。如果不能将 16 人依法做出辭退或開除處理,并依法追回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基金,就是國有資產流失,就是失職渎職,就要嚴厲追究企業負責人和人事部門的責任。
打破 " 鐵飯碗 ",已經喊了幾十年了,竟然還能出現這樣的現象,國企的 " 鐵飯碗 " 要想真正打破,确實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更值得關注的是,這家公司還是 A 股上市公司泉陽泉的控股子公司。按理,上市公司管理應當更加規範,信息披露也要更全面、更清晰、更及時。然而,這家公司竟然可以将員工擅自離崗的信息隐瞞 16 年之久,可見,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在這家上市公司心裏多麼沒有分量。
眼下,從公務員到事業部門人員,再到國有企業招工,都可謂千軍萬馬走獨木橋。就算國有企業報考在招錄比上低于行政機關和事業部門,但是,仍然是一個崗位多個人報考。然而,在這家國有企業,卻能夠出現員工擅自離崗 16 年、一直沒有被處理現象,恐怕已經不是管理松懈,而是經營者嚴重失職、渎職了。
比較狗血的是,按照企業發布的公告,對擅自離崗的這些員工,企業給出的處理意見是,必須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前返回公司上班,如逾期不歸,泉陽泉飲品将按《勞動法》和吉林省國資委《關于開展 " 吃空饷 " 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及有關規定處理。也就是説,不管是擅自離崗 4 年還是 16 年,只要在 2024 年 10 月 21 日前返回公司上班,此前的一切都可以既往不咎、一筆勾銷。
想來就來,想走就走,走了以後還可以再回來,不管時間多長,回來就好,工資照發、福利照有、編制不丢。一家國有企業,而且是上市公司,就好比是菜市場,來去自由到令人不可想象的地步?
此時此刻,我們想追問這家企業的上級公司以及上級公司的監管機構——吉林省國資委,當如何來看待此事、處理此事呢?要不要組成調查組,對擅自離崗的 16 人的情況進行認真調查,尤其是離崗較長的員工,到底有沒有背景,有沒有 " 吃空饷 " 和腐敗現象呢?不然,如何向其他員工以及上市公司股民交代呢?
可以預料,16 名擅自離崗者,一定都有背景因素作怪,到底是什麼背景因素,必須通過調查才能知曉。尤其是離崗 16 年的員工,從懷孕開始就一直未到公司上班,其背景是什麼,難道不該有個交代嗎?就是民營企業老板的女兒、媳婦,恐怕也不會有這麼大的自由度,也需要時不時地到公司走幾趟。而這位女員工,竟然悄無聲息 16 年,直到企業發出最後通牒,才答應回來上班。沒有極強的背景,誰有這樣的膽量。
公司治理,最重要的是制度,最需要的是公平,如果有背景,就可以來去自由,沒有背景,就必須老老實實上班。這樣的治理,顯然是不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縱然沒有背景,擅自離崗 16 年都沒有處理,也會產生有背景的嫌疑,更讓人無法相信,這樣的企業可以做長做強做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