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廣州将停止審批公寓等類住宅項目?官方回應,歡迎閲讀。
4 月 10 日,有網傳消息稱,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近日發布了一則關于停止審批商務公寓等類住宅項目的内部檔案(以下簡稱 " 檔案 ")。檔案稱廣州将在全市範圍停止新的公寓等類住宅項目的規劃審批,編制土地出讓方案時不得出現有關公寓等類住宅的表述。已出讓且規劃審批通過的公寓等類住宅項目,可按原規定繼續辦理後續審批手續。
記者聯系了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有關人員,該人員表示此檔案為内部檔案,業務處室還在研究,暫時不便答復。
據了解,目前廣州類住宅項目主要是商務公寓,它和住宅項目的最大區别是,消費者購入後拿不到不動產權證。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目前已經誕生的商務公寓等類住宅項目,價格下跌幅度比住宅價格大很多,對不動產價格體系產生衝擊,去化難度較大,給投資者、開發商造成巨大損失,不利于招商引資。
事實上,早在 2012 年,《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已頒布實施。本次停止審批公寓等類住宅項目,是落實《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第三十三條有關要求。該規定指出,平面功能标注不得出現 " 公寓 "" 卧室 "" 客廳 " 等住宅類功能描述;建築平面形體應規整,應采用公共走廊、公共衞生間方式布局,不得采用單元式或住宅套型設計形式。除集中設定的食堂以及商業用途項目作為餐飲功能使用的區網域外,不得設定廚房等居住空間。衞生間宜集中設定,帶獨立衞生間的單建商業用房、辦公用房不得超過本層建築面積的 1/3;開水間或者飲用水供應點應當集中設定;外立面應具有明顯的公共建築形态和特點。
總體而言,此舉将加強廣州商業服務業用地及混合用地上建設的商業、辦公及新型產業類項目管理,切實發揮公共設施基本功能,維護健康有序的房地產市場秩序。
文|記者 董鵬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