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廣州一公寓被競拍70多位租客被要求搬離?法學專家:買賣不破租賃,歡迎閲讀。
據廣東廣播電視台報道,近日,居住在廣州天河區棠下大片北一巷 18 号福星公寓的 70 多位租客,突然接到原房東陳女士在群内發出的通知,她要求所有租客在 12 月 31 日前全部搬走。
據悉,這棟樓居住的 70 多位租客中,有約 10 位租客租房合同未到期,其他長期居住的租客合同到期後未續約,但依然按月支付房租居住。
有租客表示,原房東要求回收合同,可能還要籤一個不賠償保證,保證以後不起訴才能退回押金。有新的租客表示,自己甚至入住不到 2 個月,就被通知要 10 天之内搬離,且房東不予以任何的賠償金和違約金。
原房東表示:房屋被人競拍所得,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房子更換了新房東,他要重新裝修後再出租,不再接受原有租户。對此,她将協助租客解決問題。
國家 " 雙千計劃 " 法學專家、芙蓉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平凡進行了法律解讀。
一、房屋被競拍,原有租賃關系是否失效?
原有租賃關系在一般情況下并不會因為房屋被競拍而自動失效。根據我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即 " 買賣不破租賃 " 的原則。因此,即使房屋被競拍并更換了新房東,只要原有的租賃合同仍在有效期内,租客仍然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繼續居住,直至合同期滿。
二、原房東強行要求租客搬離是否合理合法?
原房東強行要求租客搬離的行為可能并不合理合法。如前所述,由于 " 買賣不破租賃 " 的原則,新房東不能單方面要求原有租户搬離。如果原房東(或新房東)希望租客提前搬離,通常需要與租客協商一致,并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賠償金或違約金。
三、各方應當如何正确處理上述糾紛?
新房東:與租客進行溝通,了解租賃合同的詳細情況,并尊重租客的合法權益。如果希望租客提前搬離,應提出合理的賠償方案,并與租客協商達成一致。
租客:保留好租賃合同及相關證據,如房租支付記錄等。在接到搬離通知後,及時與原房東(或新房東)進行溝通,了解自己的權益,并協商解決方案。
法律途徑:如果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租客可以尋求法律援助或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這個案例中,原房東表示将協助租客解決問題,這是一個積極的态度。然而,具體的解決方案還需要雙方進一步溝通和協商,以确保租客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同時,租客也應了解自己的法律權益,避免在協商過程中受到不公平的對待。
潇湘晨報記者曾永紅 曹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