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網紅“賣崽青蛙”出沒!罰不罰?官方回應,歡迎閲讀。
身穿青蛙服
手裏提着的一群 " 小青蛙 "
脖子上挂着收款二維碼
最近," 賣崽青蛙 " 火遍網絡
活躍在多地大街小巷
因蠢萌的造型
和有趣的互動
網紅青蛙吸引了不少粉絲
不過
不少網紅青蛙也遭到了驅趕
近日,在上海街頭
一只蛙蛙被城管攔截
還無奈當場褪去了 " 蛙皮 "
相關視頻在網上熱傳
引發大量讨論
網紅 " 賣崽青蛙 " 到底做錯了什麼?
12 日,上海市城管執法局局長徐志虎
在《民生一網通》節目中回應
" 賣崽青蛙 " 實際還是在兜售玩具
" 根據去年 12 月 1 日實施的《上海市市容環境衞生管理條例》第 21 條規定,個人和部門禁止擅自在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但是允許區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劃定特定區網域,在這裏規定業态、規定時段,從事一些設攤經營的活動。像這種行為,就屬于擅自兜售物品的行為。所以顯然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實際上對行人、對環境也是種幹擾。"
不過徐志虎局長也表示
對于 " 賣崽蛙 " 這樣的情況
一般還是會采取
審慎監管、柔性執法
" 這些新業态對社會影響比較小的這種違法行為,我們一般還是提倡采取教育、約談警告的這種辦法來解決。如果前期整改了,沒有造成很壞的後果,那麼基本我們還是提倡免于處罰。"
徐志虎強調,放開不是無序放開,在推動城市 " 煙火氣 " 的同時,要不斷創新監管方式,提高新業态經濟模式的治理水平,提升城市服務能級。
此前也有 " 青蛙 " 被罰
今年 4 月,浙江寧波海曙區交警正在路口執勤,發現有人穿着 " 網紅蛙 " 的人偶服騎着電動自行車出行,交警将其攔下,發現騎車的是一名男子,沒有佩戴安全頭盔。
于是,交警對其違法行為處以 20 元罰款的處罰。之後,男子在交警教育下,将頭套摘下,佩戴好安全頭盔後騎着電動自行車離開。
3 月 6 日,浙江杭州一只
" 賣崽蛙 " 被城管抓住
城管讓其 " 面壁思過 "
有網友評論表示
" 蛙蛙 " 被罰讓人覺得心疼又好笑
但城市管理也有法規
可愛的 " 外表 " 下
也要有守法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