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太平人壽原黨委書記、總經理張可被開除黨籍,歡迎閲讀。
中新經緯 2 月 4 日電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4 日通報,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張可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紀檢監察組、福建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紀檢監察組、福建省龍岩市監委對張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背組織原則;把下屬及其部門當作 " 提款機 ";不正确履行職責;大搞權錢交易,甘于甚至主動尋求被 " 圍獵 ",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張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可開除黨籍處分,抄告其所在黨組織予以執行,收繳、責令退賠其違紀違法所得;經龍岩市監委研究,決定将張可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董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