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監管風暴來襲?一周内3家券商被立案,有券商一天領8張罰單,歡迎閲讀。
本文來源:時代周報 作者:金子莘
4 月 30 日,北京證監局一連下發 7 張罰單,涉及中信建投(601066.SH)、國都證券(870488.NQ)、中金公司(601995.SH)3 家券商和相關業務人員。
實際上,因未嚴格履行 " 看門人 " 責任,4 月以來,多家券商及相關責任人員領罰。
4 月 12 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 " 新‘國九條’ ")。新 " 國九條 " 推出之後,金融監管力度正逐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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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時代周報記者梳理,4 月以來,已有 3 家上市券商被證監會立案,分别是東吳證券(601555.SH)、中信證券(600030.SH)及海通證券(600837.SH);此外,華西證券(002926.SZ)收到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或将被暫停保薦業務資格 6 個月。
除了上述被立案的 3 家券商,據時代周報記者不完全統計,4 月以來,第一創業(002797.SZ)、華泰證券(601688.SH)、國信證券(002736.SZ)、中國銀河(601881.SH)、東海證券(832970.NQ)、天風證券(601162.SH)、中金公司、開源證券、原新時代證券(現誠通證券)、中原證券(601375.SH)、中信建投、國都證券等 12 家券商也在本月被各地證監局或交易所開出罰單。
新 " 國九條 " 提出的多項舉措,包括引導行業機構樹立正确經營理念,處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關系,以及推動行業機構加強投行能力和财富管理能力建設等正在逐步落實。
有業内人士認為,新 " 國九條 " 推出後,結合近期落地的諸多監管動作均顯示證券機構及金融行業高質量發展正逐步推進。
投行業務成 " 重災區 "
據時代周報記者不完全統計,4 月以來,已有 3 家券商被證監會立案,13 家券商收到各地證監局或交易所下發的罰單。其中,3 家被立案的券商均涉及投行業務違規,違規行為覆蓋投行業務多個環節,其餘部分券商收到的罰單也與投行業務相關。
4 月 18 日,東海證券被江蘇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江蘇證監局指出,東海證券在部分投行項目中,未建立完善的包銷風險評估與處理機制;未對網下投資者定價依據進行嚴格審核;未按照要求進行簿記建檔錄像;部分投資價值研究報告撰寫不夠審慎、客觀。
此前 2 天,4 月 16 日晚,東吳證券剛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 *ST 美訊(600898.SH;國美通訊)、紫鑫藥業(已退市)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2024 年 4 月 8 日,證監會決定對東吳證券立案。
對此,東吳證券在公告中表示," 公司将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并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經營情況正常。"
以上《立案告知書》中提及的兩個投行保薦項目均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處罰。
2023 年 12 月 6 日,國美通訊收到證監會的立案通知。經證監會調查,因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檔案存在虛假記載,該公司構成欺詐發行,相關處罰結果于今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中進行了詳細陳述。
2020 年度,國美通訊虛增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高達 5.78 億元及 5.75 億元,分别占當年營收及成本的 61.53% 及 62.18%,該公司 2020 年非公開發行相關檔案引用了以上虛假數據。
紫鑫藥業的情形更加嚴重,自 2013 年至 2021 年,該公司财務造假持續時間長達 9 年。今年 4 月 10 日,紫鑫 3(400196.NQ)公告,公司于 4 月 8 日收到吉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其中提及紫鑫藥業存在的多項數據問題。
2013 年至 2020 年,紫鑫藥業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公司年報涉嫌存在重大遺漏;2014 年至 2021 年,其虛增在地林下參采購成本,并多次虛增存貨;2017 年及 2018 年,紫鑫藥業通過舞弊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兩年間分别虛增營收 0.94 億元、2 億元,虛增利潤 0.85 億元、0.95 億元。
" 融券 + 定增 " 套利之路被堵死
" 融券 + 定增 " 曾是 " 無風險套利 " 且避開定增鎖定期的手段,但近期被處罰的案例中已明确堵死以上違規操作。
近期被立案的中信證券、海通證券合謀上市公司進行 " 定增 + 融券 " 違規套利被罰,兩家券商分别系同一定增項目的不同相關方。4 月 12 日晚,中信證券及海通證券兩家頭部券商均公告,由于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中核钛白(002145.SZ)2023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于 3 月 13 日被中國證監會立案。
僅過去一周,4 月 20 日,中信證券及海通證券均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其中,中核钛白實控人王澤龍被罰沒金額最高為 1.33 億元,中信證券被罰沒約 2516 萬元,中信證券全資孫公司中信中證被罰款 4650 萬元,海通證券被罰沒約 776 萬元。
中信證券是中核钛白 2023 年定增項目的保薦機構和聯席主承銷商,王澤龍通過員工持股計劃出借券源,與中間方中信中證開展場外衍生品交易,海通證券接受中信中證委托以 8 折定增價格買入,通過四個私募基金賬户融券賣出并獲利,多方分賬。
該案的水落石出及相關處罰,也再度堵死了 " 定增 + 融券 " 套利的違規操作。
事實上,2023 年 10 月,深滬交易所已經調整了融券相關制度。其中明确提及,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戰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讓的大股東或者特定股東減持股份等有轉讓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内,投資者及其關聯方不得融券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
不僅監管上堵死了以上違規操作的漏洞,處罰日漸趨嚴,監管對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及處理速度也在明顯加快。有投行從業人員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 近期明顯感覺調查進程正逐步加快,處罰落地節奏相比以前也變快了。"
業務相關人員同步領罰
除頻繁被罰的投行業務外,4 月被罰的券商還涉及經紀、自營、信用、海外等多項業務違規,對相關業務責任人的處罰也同步跟進。
4 月 26 日,河南證監局發布了 8 張罰單,1 張針對中原證券,另 7 張給了相關業務負責人。
對中原證券責令改正的處罰涉及五大違規情形,分别是合規管理和風險管理不到位;開展股票質押業務時,風險管理不審慎、内控管理不到位;健全合規風控制度前實質開展債券銷售業務,收取發行人票面利息補差費用,為他人規避監管提供便利;從業人員兼職管理不到位;廉潔從業事前管控不到位,個别崗位人員發生廉潔從業風險事件。
不僅券商因業務違規被罰,相關人員也同步被處罰。包括時任中原證券分管股票質押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朱建民、時任股票質押項目申報分支機構負責人趙振旭、債券銷售業務相關負責人趙雅靜、公司另類子公司時任董事長陳軍勇、境外子公司時任副總經理李小強、境外子公司時任投資部門負責人張笑齊、境外子公司參與決策人員王偉明,以上 7 人被出具警示函。
中金公司、原新時代證券(現誠通證券)也于 4 月 26 日因員工管理及高層任用等問題收到北京證監局罰單。
原新時代證券收到罰單的 10 人中,有 4 名被認定為不适當人選,甚至包括公司時任董事長在内。
此外,因原新時代證券被接管前投資銀行業務存在多個項目第三方支付不規範、項目管理不到位、工作底稿不完善等事項,同時,存在風險項目多、經濟損失巨大及多次受到監管處罰,時任分管投資銀行業務的副總經理萬勇 10 年内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等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而中金公司則是多名員工曾存在買賣股票、出借個人證券賬户的行為,公司因對員工行為監測監控不到位,被出具警示函。
4 月 30 日,中金公司因存在自營和投顧賬户間發生交易,利益衝突管理不到位,開展場外期權業務不審慎,對子公司業務和投資行為管理不到位,公司治理不規範的情況,再度收到北京證監局罰單,被采取責令增加合規檢查次數行政監管措施。
同日,中信建投也因類似問題被北京證監局采取責令增加合規檢查次數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