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理财經驗:堪稱“提款機”!信用社主任騙貸200多次,造成損失662萬,被判刑禁業5年,歡迎閲讀。
基層農信社的管理可以有多混亂?金融機構小主管可以有多肆意妄為?
12 月 18 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布的一份罰單就提供了一個最新案例:原扶餘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三義信用社原主任朱雲波,利用職務便利騙取貸款次數 200 餘次,給金融機構造成的損失 662 餘萬元,最終一審被判刑 2 年。監管部門拟對其禁業 5 年。
對此,湖南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向财聯社記者表示,基層農信社由于體系龐大、人員眾多,一些級别低、權力大的從業人員缺乏足夠的監管,是前些年違法放貸、騙貸案件多發的主要原因。從這些案例來看,農信社體系的全面改革或勢在必行。
一張罰單揭開基層信用社的亂象 高中學歷信用社主任被禁業
12 月 18 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官網披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松原監管分局拟對朱雲波進行行政處罰。
監管部門指出,經查,朱雲波在銀行機構工作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便利騙取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拟對你作出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五年的行政處罰。
盡管監管沒有披露朱雲波涉及的具體案情,但 12 月 19 日上午,财聯社記者還是查詢到其中真相。據相應文書披露,朱雲波,男,1966 年,高中文化,原扶餘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三義信用社原主任,住松原市,因涉嫌騙取貸款罪,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被大連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拘留收押于大連市看守所;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被扶餘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被逮捕。
朱雲波自稱,自己原是信用社信貸員,但 2015 年後就沒再上班。2007 年 3 月,自己在長春嶺鎮投資開辦板廠,于是想到用親屬和朋友的名在信用社貸款後,由其使用。
"2007 年 3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份,我總計貸款了 500 萬元左右。這期間有趙起給我找了十三、四個人頂名貸款五十萬元左右。長春嶺杜豔找了十多個人,貸了 30 萬元左右。" 朱雲波表示,(光)自己找的親戚和朋友有三十來人,貸了 70 到 80 萬元。貸款都是通過三義信用社李某、張某、韓某、朱某辦理的。但是," 這些錢投到板廠,因經營不善,都賠光了 "。
簡單來説,就是朱雲波先找來其他人的身份證,用于在三義信用社等辦理頂名貸款,此後将信用社的資金套出後用于經商。這其中,朱雲波或其友人也歸還了部分貸款。
據證人桑某證實,多年前朱雲波找到自己,要求使用身份證貸款," 我找了潘某等三人給朱雲波頂名貸款,總計 15 萬,其中潘某的還了 20000 元,還差 30000 元 "。
有關部門查實其涉及貸款 225 筆 造成信用社損失 662 萬
那麼,朱雲波到底騙貸了多少金額?涉及多少人呢?對此,相應文書也有交代。
據有關部門調查,事發後,信用聯社案件移送書、借名壘户貸款損失證明在三義信用社證明貸款 150 筆,金額 440.23 萬元無法收回;三井子信用社貸款明細,總計 156000 元;長春嶺信用社貸款明細,總計 954000 元等。
而據涉案信貸員朱某接受調查時坦承,一共給朱雲波貸款 85 筆業務。2009 年開始到 2015 年,金額超過 215 萬。" 朱雲波通過自己和别人拿身份證來我這辦理貸款業務,辦完就走了,等到要貸款時,發現錢被朱雲波用了。"
吉林省扶餘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自 2008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 月 12 日,朱雲波任扶餘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三義信用社主任期間,虛構貸款理由,改變貸款用途,借用親友等人的身份證,以購買化肥、種子、玉米生產資料等名義,在扶餘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三義信用社、長春嶺信用社、三井子信用社貸款 225 筆,合計人民币 6628109.35 元,用于板場經營,至今未還,給信用社造成直接損失人民币 6628109.35 元。
最終,當地法院一審裁定,朱雲波以欺騙的手段騙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構成了騙取貸款罪。其騙取貸款次數 200 餘次,給金融機構造成的損失 660 餘萬元,應依法從重處罰。朱雲波犯騙取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 2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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