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董事長抵房產抵股權,借了1.3億請人“坐莊”保上市地位!結果被罰沒1.92億元,公司最終也退市,歡迎閲讀。
為了解除公司的面值退市風險,董事長安排發布重大資產重組公告,并要求公關服務公司輿情監控團隊對該事件進行媒體推送以及股吧輿情引導,誘導投資者買入。
之後,這名董事長還籌集 " 救市 " 資金,雇人操縱股價,7 個月時間賺了 4800 多萬元。
今年 6 月 11 日。證監會公布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詳細披露了該事件的經過,并對相關責任人 " 沒一罰三 ",合計罰沒 1.92 億元。
而這位董事長不僅要承擔主要責任,還被證監會處以 3 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而他想 " 挽救 " 的這只股票,也沒有逃脱退市命運,因為觸及面值退市指标,于 2023 年 4 月 3 日摘牌退市。
為避免退市
董事長制造 " 利好 "
證監會處罰書顯示,2020 年 4 月,*ST 金洲公告公司流動資金緊張、公司債發生實質性違約,2019 年業績快報為巨額虧損,審計報告亦表明存在可能導致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重大不确定性。受此影響,*ST 金洲股價持續下跌,自 5 月 14 日至 25 日連續 8 個交易日收盤價低于股票面值。
2020 年 5 月 25 日晚,*ST 金洲發布《關于籤署重大資產重組股權收購意向協定的提示性公告》,稱公司與陳某等 5 人籤署意向性協定,拟以不超過人民币 5 億元的自有現金(含自籌)收購北京優勝輝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勝教育,主營學科類培訓業務)的控股平台北京優勝騰飛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勝騰飛)100% 股權,交易對手方承諾标的公司 2020 年度至 2024 年度分别實現淨利潤 2000 萬元、7000 萬元、10000 萬元、14000 萬元、17000 萬元。
經查,2020 年 4 月,優勝教育實際控制人陳某向 *ST 金洲子公司豐匯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匯租賃)尋求融資,豐匯租賃相關人員對優勝教育的财務狀況進行了盡調,并将該公司介紹給時任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朱某文。朱某文在明知優勝教育資金困難,近 3 年淨資產為負,*ST 金洲無股權收購支付能力等情況下,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晚安排上市公司公告拟收購優勝騰飛的重大資產重組信息,并指示優勝騰飛的股東修改報表數據,将 2019 年淨資產調整為正數。公告後,朱某文未安排中介機構進行盡調,而是聯系為公司提供公關顧問服務的深圳市金麥粒傳媒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其輿情監控團隊對該事件進行媒體推送以及股吧輿情引導,誘導投資者買入。
上述公告發布後,*ST 金洲股價連續 8 日漲停,于 6 月 4 日漲至 1 元面值。
2020 年 10 月 26 日晚,*ST 金洲發布公告終止上述重大資產重組。
雇人操縱股價
獲利 4800 多萬元
2020 年 5 月,朱某文以北京綠柏偉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北京華鴻成長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持有的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作為質押擔保,以及籤署個人無限責任保證書等方式,向豐匯租賃借款 1 億元。2020 年 7 月,朱某文以其所控制的青島房產作為抵押,再次借款 3000 萬元。
上述資金均轉入私募袋鼠基金實際控制人趙某實際控制的銀行賬户,趙某再通過配資将籌集的資金和證券賬户交給袋鼠基金總經理王某交易團隊使用。
趙某、王某控制使用多個賬户影響 "*ST 金洲 " 股價。
2020 年 5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 ( 以下簡稱操縱期間 ) ,趙某、王某控制使用 21 個賬户,通過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在實際控制的賬户之間交易等方式,影響 "*ST 金洲 " 交易價格。期間,賬户組累計買入 "*ST 金洲 "10.81 億股,賣出 7.54 億股。經計算,賬户組獲利為 4809 萬元。
以上事實,有相關公告、證券賬户資料、銀行賬户資料、相關人員詢問筆錄、情況説明、電子設備取證信息、交易所相關數據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證監會認為,朱某文、趙某、王某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三項、五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所述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為。
辯稱帶有市值管理性質
值得注意的是,朱某文在申辯時提出,金洲慈航收購優勝教育項目是中植集團宋某娜提議并主導盡調工作,解某琨決策,朱某文只是被動配合發布信息。操縱 *ST 金洲股價是解某锟主導,操縱股價的初始資金來源于解某锟控制的企業,朱某文只是被迫為操縱資金提供擔保,不應當承擔最主要責任。
趙某、王某則提出:本案中資金出借方北京榮碩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北京榮碩 ) 為中植系殼公司,但本案未對北京榮碩借款的過程和實際用途進行調查。
趙某、王某還申辯稱:本案屬于二級市場的投資行為,帶有市值管理性質 , 不宜一概認定為操縱市場。且案涉證券賬户僅 21 個,涉及資金也僅在 1 億元左右,相比近期處罰的其他操縱市場案來看情節并不嚴重。告知書對本案以 " 維護市值 " 交易 "*ST 金洲 " 當事人 " 沒一罰三 " 明顯偏重。
王某在聽證中提出,其并未策劃、直接實施操縱市場行為,只是根據趙某相關交易指令予以具體執行,僅領取固定的工作報酬,在整個涉嫌操縱市場過程中只起輔助、次要作用,應當根據實際的責任減輕或不予處罰。告知書對其處罰過重,遠超其承受能力。
證監會則認為,朱某文主張 *ST 金洲收購優勝教育項目由解某锟決策,無相應證據支持。綜上,朱某文主導并決策了收購事項及重組公告發布的整個過程,理應對其利用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操縱 "*ST 金洲 " 股價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其辯稱前述行為由他人主導、決策,其只是被動配合發布信息,與在案證據不符,其主張不能成立。
當事人提出的為避免退市而進行 " 市值維護 " 的申辯,并非合法、正當的免責事由,亦不構成從輕、減輕情節。事實上,朱某文作為上市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為使其控制的公司規避交易類指标退市情形,故意發布不實信息誤導投資者,并籌集資金與二級市場操盤方共同操縱其公司股票,嚴重背離 " 三公 " 原則,妨害證券交易秩序。證監會綜合考量本案違法行為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對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三倍罰款并無不當。
本案中,朱某文在共同操縱行為中起主要作用,應承擔主要責任。趙某負責籌集證券賬户并配資,并将賬户交與王某團隊進行操作。王某作為交易決策的執行人,按照趙某要求具體交易。趙某、王某應對共同操縱違法行為承擔次要責任。證監會在确定各當事人責任比例時已綜合考慮其在共同違法中的地位、作用及主客觀情節等,處理并無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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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孫志成 杜恒峰
校對 |何小桃
封面圖自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證券時報、證監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