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因病少上一天班,“年終獎”泡湯?法院判了!,歡迎閲讀。
12 月 28 日
話題 # 因病少上 1 天班沒了年終獎 #
衝上熱搜
江蘇的彭女士因病少上一天班
被公司認為沒 " 上滿全年 "
不能領取年終獎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據了解,彭女士在江蘇溧陽某公司上班,從事後勤工作,2022 年 12 月底,彭女士感染新冠病毒。
因公司後勤人手不足,彭女士在身體不适的情況下依然堅持工作,由于病情并沒有好轉,彭女士多次和公司協商,希望能安排人手讓自己休息幾天。幾次協商後公司還是不同意,最終在 12 月 29 日,也就是全年工作日的倒數第二天,彭女士從公司離職。
彭女士離職後,向法院訴訟要求公司支付工資、補償金以及年終獎。公司在庭審中回復:規章制度明文規定,只有上滿全年,才能在第二年的 1 月領取上一年年終獎,彭女士在 12 月 29 日離職,還差一天才算全年全勤,不符合支付年終獎的條件,所以不願意支付年終獎。
法院判決:公司應當支付年終獎
溧陽法院審理後認為,彭女士一直工作至該年 12 月 29 日,因感染新冠病毒需休養才引發後續離職事宜,故盡管原告還需再工作一天才算滿一年,但綜合考慮員工感染新冠病毒期間公司應安排必要的請病假假等因素,認定彭女士該年工作滿一年,可以領取該年度的年終獎。
法官表示,用人部門在安排勞動者參加工作、服從管理的同時,應重視員工的身體和心理健康,尊重員工勞動過程中依法享有的休息休假權,不能機械生硬不加變通地執行規章制度,若缺乏對勞動者權益最基礎的保障,将承擔違反法律規定的不利後果。
來源|光明網 ID:gmw_001 綜合新聞晨報、溧陽法苑、@荔枝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