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北京金融監管局:明确農險經營退出機制,歡迎閲讀。
北京商報訊(記者 李秀梅)12 月 25 日,北京金融監管局印發了《北京地區農業保險經營管理綜合考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明确轄内農險經營機構考評工作機制。
按照《辦法》,組織開展對保險公司農業保險業務經營條件、内控及合規管理、經營服務能力、業務創新等方面的綜合考核評價。考核評分類指标主要評價保險公司農業保險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服務質效,包括内控管理、合規管理、經營服務能力、業務創新四個維度,基礎分值 100 分。綜合考評的考評結果分為 A、B、C、D 四個考評等級。
《辦法》提到,對考評結果為 A 級的保險公司,鼓勵其持續提升農業保險經營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支持其加強農業保險產品和服務創新。對考評結果為 B 級的保險公司,可通過監管談話、下發風險提示函等方式,督促其提升内部管理水平,補齊短板。對考評結果為 C 級的保險公司,可采取監管措施責令其改正,對于下一評估年度考評結果仍為 C 級的保險公司,根據有關規定,其不再符合北京地區農業保險經營條件。對考評結果為 D 級的保險公司,根據等有關規定,其不再符合北京地區農業保險經營條件。可責令限期改正,在限制改正期間内停止接受農業保險新業務。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将視情采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北京金融監管局表示,明确農險經營退出機制。明确對考評結果為 D 級的機構或連續 2 次考評結果均為 C 級的機構,根據相關制度有關規定,将不再符合農業保險經營條件,督導各農險經營機構持續提升農險經營水平和服務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