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汽車經驗:全國政協委員李書福:夯實碳市場基礎 推動汽車產業實現“雙碳”目标,歡迎閲讀。
經濟觀察網 記者 王帥國 3 月 4 日,全國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在京開幕。全國政協委員、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提出《關于夯實碳市場基礎 推動汽車產業實現 " 雙碳 " 目标的提案》與《關于在全國設立推行無障礙用車标準 推動先行示範項目建設的提案》。
在《關于夯實碳市場基礎 推動汽車產業實現 " 雙碳 " 目标的提案》中,李書福指出,汽車產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產業鏈長、關聯度高、帶動性強,應充分發揮 " 鏈長 " 作用,引導上下遊產業鏈持續有效降碳,率先實現 " 雙碳 " 目标。
汽車產業實現 " 雙碳 " 目标有着產業優勢,主要包括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全球領先與乘用車平均油耗持續降低。與此同時,汽車產業實現 " 雙碳 " 目标存在一些障礙,如商用車電動化轉型緩慢、國際 " 碳壁壘 " 漸行漸近、現行政策無法直接與碳排放體系銜接、同一行業碳排放數字化管理呈分散性等問題。
針對上述情況,李書福提出四點建議:
第一,建立汽車行業統一的產品碳足迹管理體系,并推動汽車產品碳足迹的國際銜接互認。國家發改委等部門于 2023 年 11 月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快建立產品碳足迹管理體系的意見》,其中提及到 2025 年,國家層面出台 50 個左右重點產品碳足迹核算規則和标準,一批重點行業碳足迹背景數據庫初步建成,國家產品碳标識認證制度基本建立,碳足迹核算和标識在生產、消費、貿易、金融領網域的應用場景顯著拓展,若幹重點產品碳足迹核算規則、标準和碳标識實現國際互認。我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汽車產品出口國,且現階段新能源汽車產品優勢明顯,為進一步擴大汽車產品的出口優勢,應對歐美國家的碳貿易壁壘,汽車產品急需成為 2025 年出台碳足迹核算規則和标準的產品之一。
第二,優先促進《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下稱《積分辦法》)與碳減排體系的銜接機制。加快出台汽車行業新能源轉型相關配套機制,促進和推動汽車行業低碳轉型。2023 年 6 月發布的新版《積分辦法》提出 " 建立新能源汽車積分池 " 的要求,目前已有大部分企業參與了積分池的建設,且新版《積分辦法》已超前提出 " 适時研究建立本辦法規定的積分制度與其他碳減排體系的銜接機制 "。因此建議,應統籌考慮參與 " 積分池 " 建設企業的利益,經過科學計算後将 " 積分池 " 正積分合理轉換成汽車碳排放積分或碳配額,充分延續《積分辦法》的成功經驗,讓減排不足的企業向減排優秀的企業購買碳積分,促進行業更加積極地推動減排降碳,在全球碳博弈中打造中國汽車的低碳競争力,補齊現階段國内汽車行業碳排放管理的短板。
第三,加快出台重點行業碳減排扶持政策,推進全國碳市場建設,并通過市場機制促進企業有規劃地碳減排。建議在全國碳市場建設方面,擴大行業納入範圍,按照成熟一批、納入一批的原則,盡快将我國重點碳排放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特别是鋼鐵、鋁等重要上遊關鍵工業原材料行業,可以有效促進汽車行業產品原材料階段的碳減排;擴大碳交易產品種類,優化配額發放及履約機制,豐富 CCER(中國核證自願減排量)項目類型,例如新能源車出行與物流減排,适時引入碳期貨、碳遠期等交易產品;擴大碳市場的參與者範圍,适時開放個人參與碳交易,進一步增加碳市場流動性,提升碳信用價值。不斷完善綠色金融框架,利用好金融工具,推出包括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綠色金融產品,為扶持重點行業實施低碳轉型行動籌集資金。
第四,加強數字化碳管理工具的規範化管理。建議行業主管部門出台本行業數字化碳管理平台的建設标準及監督機制,加強碳管理平台數據質量計量保障體系建設,加強平台全過程信息采集和信息公開,持續提升平台數據監測、采集、存儲、核算、校驗的可靠性、即時性及規範性。使得政府、行業機構、減排企業可以通過數字化平台得到标準統一、數據可靠、行業互認的數據,從而進行科學性、系統性、規劃性的減排工作部署及實施,保障雙碳目标的達成。
在《關于在全國設立推行無障礙用車标準 推動先行示範項目建設的提案》中,李書福提出,加強無障礙出行服務工作,是無障礙環境建設的重要内容,是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殘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參與和融入社會生活,讓交通運輸服務更加包容、更好惠及人民群眾的重要舉措。
2021 年至今,國家出台了多項有關無障礙環境建設與加強适老化無障礙出行服務工作的法規和政策,為無障礙用車标準的設立推行提供了上層設計,但具體到落實層面,關于車型、服務、運營等方面的标準尚待進一步完善,具體問題主要表現在缺乏行業标準支持、推廣落實力度不一、投放政策門檻較高、運營成本無法覆蓋、社會協同支持不足等多個方面。
針對以上情況,李書福提出兩點建議,一是建議在全國範圍内設立并推行無障礙用車标準規劃;二是建議在全國範圍内推動無障礙用車先行示範項目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