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人民日報:要将正當防衞條款持續落到實處,歡迎閲讀。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顯示,2021 年至 2023 年,人民法院對 77 名被告人以正當防衞宣告無罪。報告明确提出,"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 不是口号," 第二十條 " 已被喚醒,還要持續落到實處。與此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2023 年檢察機關審查認定屬正當防衞依法不捕不訴 261 人,同比上升 25.5%…… 今年全國兩會," 正當防衞 "" 刑法第二十條 " 成為 " 兩高 " 報告的關注熱詞。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我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了正當防衞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依法适用正當防衞制度的指導意見》提出," 對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經開始或者結束,應當立足防衞人在防衞時所處情境,按照社會公眾的一般認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斷,不能苛求防衞人。" 近年來,多起正當防衞案件引發社會關注,司法機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強化對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正當防衞權的保護,使司法活動既遵從法律規定,又符合道德标準;既守護公平正義,又弘揚美德善行。
正當防衞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是鼓勵公民同不法行為作鬥争的重要法律制度。一段時間以來,該制度實際上近乎處于 " 沉睡 " 狀态。究其原因,一方面,涉及正當防衞的案件,往往事實證據比較復雜,到底是正當防衞,還是防衞過當,或是互相鬥毆,會出現一些争議。另一方面,很多人認為 " 死者為大 ",一旦出了人命,即使确實屬于正當防衞,認定時司法工作者難免會頂着很大壓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提及的一起正當防衞案例,經歷一審、上訴、抗訴、二審發回,最終,法院堅持認定馬某屬于正當防衞、無罪,體現了認定過程的不易。
司法機關辦理的每一起案件,既關乎法律,也關乎人之常情、世之常理,都牽動着人們心中關于公平正義的直觀感受。對于确系正當防衞的案件,司法機關應當勇于擔當,嚴格公正司法,堅決依法認定。以嚴謹的法理彰顯司法理性,以公認的情理展示司法良知,才能更好回應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更高期待,向社會傳遞 " 邪不壓正 " 的司法立場。
公平正義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 我們辦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如今,這句話成為很多司法人員的座右銘。刑法第二十條已被喚醒,還要持續落到實處。司法工作者應堅守法治精神,做見義勇為者的守護人,用一次次司法實踐激活正當防衞條款的準确适用,為公民依法行使正當防衞權利 " 撐腰 ",為弘揚見義勇為的社會正氣提供法治保障,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司法的擔當,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